标题 | 爱过的人,就没有再爱的权力了吗? |
正文 | 我想,我是一个不适合恋爱的人,更不要说结婚了,我受不了自己的现任曾是别人的前任,而我自己,却偏偏也是别人的前任,因此,我连自己都接受不了,真的是没救了,也许我真正接受不了的是那个知道了我曾是别人前任的你。到这里,一定有人想问:那么,你是你前任的第一个女朋友吧,但其实不是的,我以为我可以不介意,我以为我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正视这件事,可是我真的做不到啊,和他在一起的这三年多来我从未释怀,直到离开的那一刻。 我不正常吗?我是变态吗?我不明白别人是怎么做到的,如果真能不介意,除非根本不曾爱过。两件事情:一件是在和自己确立关系以前和别人相爱;另一件是在和自己确立关系以后和别人相爱,在我眼里,二者没有任何差别,都无异于出轨。道理很简单,就像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一部手机或者已经把这部手机买回家了,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它是一部翻新机,别人用过的,你难过吗?你想放弃它吗?舍不得,因为真的很喜欢;你想算了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可它毕竟真的发生过,你怎么骗得了你自己...... 就像听到你赞美我时,我就会想到你曾经也是这么赞美别的姑娘的;就像你一脸幸福地深情地望着我时,我会想到你也曾这样看着别的姑娘;就像看到你这么爱我时,我会想到你也这样爱过别人。我并非心胸狭窄之人,可是我真的过不了这道坎,我是执着的,想来,和前男友分手时我就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准备了吧。可是,那个少年,那么美,我真的好心碎! 刚好,我也不想要小孩,不结婚最好。偏偏我的左臂又患上了局限性硬皮症这样的顽疾,多少年来,不曾治好,虽然这对现在的我也没什么影响,但保不准以后会怎么样,也许早早地就离世了呢,也许就残废了呢,可我爱美啊,残废了我多半会自杀,人生自古谁无死呢,我也想得开,只是可怜了我的母亲还在日夜为我担忧。因此,我也不适合成家,有了家人的牵绊我应该会不舍得自杀。我这样想,等父母百年之后我就献身于祖国,再无牵挂的我惩治恶人时也不会束手束脚了,每次看到恶人作恶我就五内俱焚,如果生在古代,我可能就是嫉恶如仇的孙二娘了,这样的我真的只能孤独终老了。 但其实,如此度过一生也无不好啊! 作者:琥珀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民营区安达路(博伟路转富明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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