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谢一歌:案卷丢失无罪被撤法律何来威严 |
正文 | 2011年,曾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的79岁老人程善贵,被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但两年之后,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无罪判决,发回重审。(2018-01-15 中青在线网) 案卷不翼而飞,无罪判决被撤销,检察院5年拒出庭,这些奇葩事件竟然发生在司法机关,岂非咄咄怪事,这名将近80岁的老人希望尽快开庭,争取在有生之年沉冤昭雪,让法律还自己的清清白白,否则一定会死不瞑目。 公检法司中有“害群之马”的事实无可否认,为了金钱利益办“人情案”、“关系案”,制造冤假错案,已经严重破坏了法律在人民心中的认识。让一些人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不信任感。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但是,还有不少“南郭先生”、“混世魔王”,公检法司人员中工作不负责任者大有人在,例如案卷丢失,业务素质差,判决书漏洞百出,错误不断,办案质量低,要么对法律条文不熟悉,适用法律错误,要么认定事实错误,例如西南某市一区级法院,在审理一宗楼房空调冷凝水没有接入下水管,楼上人家的空调距离楼下人家墙壁客厅木地板只有3米多,楼上空调冷凝水顺上诉人家客厅墙壁流下,污染了墙壁,泡烂了木地板变形,造成上诉人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意想不到的是,一件证据确凿、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常性案件,法院作出了错误的判决,造成楼下人家财产损失无法获得赔偿。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水往低处流是常识性问题。普通老百姓都能够判断孰对孰错的邻里纠纷案件,由于办案法官业务素质低,缺乏经验,办成了一起错案。让当事人没有在这一起案件中享受到司法公平公正。 公检法司的案卷保管一向是非常严谨的,较之于国家制定的档案法还要严格,当年的案卷怎么就不明不白的遗失了呢?遗失案卷就是严重错误,应该怎么处理,当地检察院应该追查经手人的失职责任;拖延近5年造成案件无法审理的检察院当事人员也应该付出代价,给蒙冤的耄耋老人一个交代。 (文 谢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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