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寻常庸人”的悲哀 |
正文 | 梁启超在他的《李鸿章传》序言中写道:“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梁氏这段话,把许多人赶出了《李鸿章》这本书的读者队伍。那些纯粹以自己的是非好恶来评判他人的寻常庸人,没有必要读“我之《李鸿章》”,读了也白读,因为庸人是不可能理解非常之人的。 在梁氏看来,能抛开自己一厢情愿的是非标准,根据他人具体的“位置行事”进行评判的,才不算寻常庸人,才可以读懂这本书。 这里就提出了非常人(不是非常之人,非常之人就是英雄或奸雄)的一个重要标准:不要根据自己的好恶信口雌黄。 芸芸众生是什么?说得直率一点,就是生活的爬虫。这句话一点没有贬义。众生只能顺着生活的波浪而起伏爬行,才能勉力生存。纵观1949年至今的历史,三反五反时,你不能沾着一点点“贪污,浪费”的边;大跃进时,你不可以抵毁大炼钢铁;文化革命时,你必须跟出身不好的老爸划清界限才有出路;改革开放之后,你不能赚钱,而且不能赚大钱,那肯定为人所瞧不起了。 由此可见,众生都是顺着生活的潮流而动,他们是水里的落叶,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逆流而动。 非常之人则不然,他们是打造生活潮流的人。他们的个人生活不是随大流,而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他们是历史所选择的让历史车轮不致于停滞而继续滚动的人。他们要承受“举天下人而恶之,举天下人而誉之”的命运。 可笑的是,“天下人”的99%是寻常庸人,而庸人的评判是没有价值的,因为他们的评判标准只根据自己的好恶:喜欢甜食者会诅咒所有喜欢咸食之人。因此,众口吹捧不是喜,乱棒打死不是悲。 非常之人毛泽东也不例外,全国人民恶之和誉之者大概一半对一半。有一本厚厚的书,是毛的私人医生李某写的,对毛的憎恶可谓登峰造极。我不认为全书都是谎言,如果能造出这么厚的谎言,李也就不是庸人了。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李是一条生活的小爬虫,却去振振有词、口沫四溅、引经据典地论说一个呼风唤雨的非常之人,其之可笑与可悲,有过之者乎? 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远在广州的李鸿章对人说道:“我又要去卖国了。”他知道,外国人最后肯定要清朝大量出血的,而这个谈判也是非他莫属。果然,辛丑条约又使李鸿章的卖国罪名加深一层。当时梁启超向他转达革命党人的建议:要李鸿章在广州宣布独立,走君主立宪的道路。李鸿章说了一句大实话:“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意思就是:怎么改造中国,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作为清朝的老臣,政治理念和情感都已经定型,决定了我只能去为清政府修修补补,去承担历史罪名。 世界由数量众多但只能顺应潮流的寻常庸人,和少得可怜但能量足以左右潮流的非常之人所组成,而对非常之人的评判却都是由寻常庸人作出的,所以非常之人永远不会以真实的面目出现在后代面前——这是我们这个世界的荒诞性之一。 稍可减轻荒诞程度的,就是我们要心无旁骛地认认真真地去做生活的爬虫,如果爬了之后,精力有余,那就尽量去做非常人,即多了解了解非常之人的“位置行事”,不要一味以自己的好恶对非常之人信口雌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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