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学开除患病教师事件说明了什么 |
正文 | 最近媒体连续报道兰州交大管辖下的民办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症教师一事。学校的任何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想想就知道,一个教师患癌症不能上班,学校怎么可能会“误以为”矿工而开除呢?教师家属到法院起诉,法院两次判决学校撤销开除决定,而学校却不执行。可见现在的“误会”之类说辞实在是连自己都会脸红的(如果还有正常思维能力的话)。 博文学院是民办大学,就像任何民营企业一样,以营利为目的,这无可厚非。雇员患绝症,肯定会影响企业的盈利,但这属于企业正常的成本范围。确保患者不影响盈利的最简单做法,当然是赶走患者,不再负担患者的任何开支。不过谁都知道,这种做法可是资本主义的最野蛮最没有人性的一面,所以现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早就是非法的了。但这样的行径,出现在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而且出现在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大学里,岂不令人唏嘘扼腕之甚哉! 我以为发生这样的事,第一原因是大学民办。民办企业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盈利。如果在追逐利润的时候,缺乏守法意识和人道意识的话,那就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来。马克思说得一点不错:资本来到世界,从头到脚充满着血污——资本创造者肉体的血和资本所有者精神的污浊。我曾经在一所民办高中代课,学校规定所有学生的午饭必须在学校吃。我班里一个学生家住学校附近,父亲患病死了,家里没钱,向我提出回家吃午饭的要求。我觉得很合理,便向校长请示。但校长一口回绝,也不解释,我很纳闷。总务科长悄悄对我说,都回家吃饭了,学校这笔赚头就没啦。办校赚钱抠门到这个地步,这样的学校还能呆吗?我愤而辞职。 发生这类令人扼腕事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权监管该民办大学的机构的失责。这个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师患病当旷工开除,法院判令撤销开除决定也拒不执行,如果没有权力在庇护,谁有这么大的胆?明知无理违法却有恃无恐,这是哪种人的行径?受权力庇护者是也。不查就能知道,这里有腐败。 这所学校应该解散。这不是可以改正的犯错,这是改正不了的道德问题,品行问题,这样的校领导是没有资格办学的。同时要追究该校监管机构的责任。必须让滥用权力者付出追悔莫及的成本,才能以儆效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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