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得不到的人或事才是最好的 |
正文 | 得不到的人或事才是最好的 文/慕一泽 许多事当你拼命做的时候,才发现它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了。 ——题记 今年和弟弟在超市置办年货的时候,弟弟停留在糖果的货架旁,抓着一包巧克力不放。我看了看商标牌子,不是纯正的巧克力牌子,而是代可可脂制作的。我就劝他不要买。可他不想放弃,我跟他解释了好久也不听,依然想要吃。我忽然想起,年前拿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我从稿费中抽出一部分买了一小箱子巧克力。连续吃了一个多星期,最后实在忍不住它太腻,就给丢掉了。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糖果,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都会提前备上好很多糖果。除了吃腻了的各种口味的水果硬糖,甜腻可口的棉花糖,好吃耐嚼的橡皮糖,我更钟情于吃巧克力。可是巧克力的价格偏贵,所以家里每次并不会准备太多巧克力。也许是物以稀为贵的原理,我总觉得巧克力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每当到别人家拜年的时候,大人会拿出糖果盘来招待,我都会从他的果盘里先挑出巧克力握在手里,有时候都拿不下了,还是想要,潜意识里我根本不允许别人跟我分享。 可能这就是偏爱吧。 岁月不仅改变了周围的一切事物,也在潜移默化改变了我们的喜好。长大后的我,依然喜欢吃巧克力,但是不会再有那种奉为至宝的归属感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推移,口味也在改变。印象最深的是每次吃完手中巧克力后,忽然又发现一枚埋在瓜子堆里的巧克力。那种无法言说的惊喜感。 很多时候,当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并不是因为他说多吸引人,或许只是它恰巧赢得你的喜欢,而它又稀少的时候,这时候它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住在森林里的人,很喜欢第一缕阳光照进树林的时候。因为阳光透过层层树叶的间隙,照在你身上的阳光或许只有一束光线,但就是因为这一束光线,它的美足以遮蔽住整片阳光。 上学的时候,因为要早起,难免要定闹钟。我很喜欢把自己那一阶段喜欢的音乐或者歌曲设置为闹钟。定过闹钟的人都知道。当你连续一段时间都被那个音乐说叫起的时候,你听你再次听到那个音乐的时候就会想吐。再美好的事物也经不起每天的敲琢。 就像那枚巧克力,一枚对于你来说足以珍贵,可是当你拥有一箱巧克力的时候,你还会觉得它珍贵吗? 我们常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得不到的人或事总是最好的。中学时期喜欢一个人四年,高中三年每天都心甘情愿的为她做任何事,包括因为想待在她身边久一点,而选择复读的高四。可是,四年内从来不敢将心事坦白,对你来说,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您只需要做好骑士守护公主的本职就够了。 只有你自己清楚,四年内你每天都期待跟她见面,跟她说说话,跟她谈心事,陪她一起聊天看电影,陪她逛街买衣服。 你多么渴望能举起你的手,然后等她骄傲地对身边的朋友们说,嗨!这是我的男朋友。可是你也知道,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她一直都喜欢着一个男生,你能做的,就是让她觉得自己幸福。 后来,时间腐蚀了耐心,你鼓起勇气把手伸到她面前的时候,问她能否牵手?她只是疑惑地看着你。你问她一起走吗,她看了看身旁的人,那个喜欢的男生,终于还是摇了摇头。她的眼光依旧停留在身边的人。她说,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了他,为什么要跟你走? 缘聚缘散,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高三毕业聚会,你跟着几个朋友,给大家敬酒。走到了她那一桌的时候,你犹豫了,深爱不敢说出口,这是所有人的通病。你看着她美丽的容貌,却不知怎么开口,只能远远注视着。 倒是她,早已释怀,她回头的时候看到了你,一把把你拉了过来。她说,这几年多亏了你,帮她解决了不少麻烦。她要敬你一杯。你尴尬地笑了笑说,没什么,同学间,都是应该互帮互助的。 这时候,她接了一个电话,电话里她的声音娇腻可人,你知道她是给谁打的。接完电话,她笑着跟大家说,我男朋友要来接我了。大家都埋怨道,有男朋友,也不早点说,到毕业了才告诉大家。 她笑着说,高考完,他才告白的呢,我觉得他人不错,就答应他了。其实你知道的,她也等了他三年。 听到这里,你怅然若失,始终没敢再多迈出一步,因为结局都已注定了。 报完志愿后,她被北边的城市所录取,提前开学。临走的那一天,有很多人送行。你也自己一个人偷偷去了,到达车站的时候,她似乎也看到了你,对你挥手告别。 你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第一次明白了离别是什么味道。 大学毕业,你们分到了一个城市实习。你惊奇地发现她实习的公司离你不远,而她也早已孑然一身。再后来,你跟她告白,和她成功牵手,却不知道你已经是她的第几任了。 大学这几年,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相处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她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的人。 你记得她喜欢森女,崇尚简单的生活方式,有一种像原始森林般自然纯净的气质。不追求名牌,喜欢自然舒适的衣物,要过得像从森林里走出来的女孩一样。和她在一起后你发现,她是一个比你还懒的人。她不喜欢做饭,也不会做饭,以前你希望做好多好吃的给你喜欢的人吃,可是她并不买账,她喜欢去吃韩国烤肉,自助餐,日本料理的甜品她也很喜欢。她总是喜欢买很贵牌子的衣服,她说她不想在同事面前丢面子。她虽然花钱不多,也不做作,可似乎也并没有过上有品质的生活。 你记得她喜欢画画,喜欢摄影,攒钱买了一个单反,经常在朋友圈里晒照片,号称要旅居各地,拍遍世界上所有的美观美景。和她在一起后你发现,她是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单反早已不知扔在何处,不喜欢出门,不喜欢旅行,对自然风光和风景名胜,一点都不感兴趣。她所谓的出去玩,就是和朋友们逛逛街,吃吃美食,买买衣服。整天宅在家里看一些你看不懂的言情小说,有时候还会追追韩剧,然后跟你讲那些你听不懂的情节。 你记得她是一个文艺女青年,中学那会儿,总喜欢在空间里发一点优美文字,据说还加入了文学社,混了一个什么主编。有一次她把她写的东西拿给你看,你觉得她的文采好棒啊。上了大学,大概是你的文学神经也被挑动了一下,你喜欢上了到图书馆里去看一些书,听听现代的流行歌曲。你突然发现,她发表的那些优美文字,好像都是看过的书,你突然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自作多情罢了。她那会儿经常跟班里的女同学闹矛盾,她说世态炎凉,别太善良,你觉得整个学校都在针对她。上班以后,她跟你抱怨同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的问题,你了解后发现,一切都不是她说的那么简单,凡事皆有因果。 后来的后来,你发现你没有那么喜欢她了。爱情对于她来说,只是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罢了。有它没它都一样。他是谁,都一样。 最后,你发现你喜欢的只是她的影子,一个完美无缺的影子,只能停留在记忆中。 当你爱上一粒微尘,也未觉她有多么耀眼。恋上她时,她仿若天上的一粒明珠,你只可远远看着她散发光芒,却不敢把她捧在手心;拥有时,你才发现,她还是那粒微尘,只是并没有那么完美。 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存,当你还在惊叹于昙花盛开的一瞬间的美丽的时候,殊不知,第二天,迎接它的既是枯萎。 你总是在远处看着她,看着她从平地升至遥不可及的天空,再到跌至谷底。在这个旅途中,你扶过她,也关心在乎她,却不知道真正走进她的内心的方法,更不知道怎么去聆听她真实的生活。当你鼓起勇气,向她伸出手时,她们给的早已不是你想要的结局。 深爱从来都不是你所执着的坚持,你在乎的,也只是心中的那一丝温存。 渐渐的,你的态度也变了。你心有不甘,凭什么,只能作为她落魄时的避风港。随之而来的矛盾,争吵,误会,羁绊。她不明所以。不可避免的是,你们也终于迎来了分手。 分手那天,她送给你一盒巧克力,她说,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吃巧克力了。你掂量着这盒巧克力,突然笑了,你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我都改变了,我的口味也从巧克力变成其他东西了,我估计你也一样吧。也许,我当年喜欢那个人,根本不是你呢。 她耸了耸肩说,或许吧,这个谁又说得准呢。你点头说,就算分手了,我们也还是朋友吧。她伸手拒绝道,不,我觉得,分了手的人,是不适合做朋友的。说完,她看了看手表说,等会儿,我还有个会呢,就先走了。 更多精彩关注微信公众号:【my699z】 青春十年光阴骤逝,感情的是勉强不来的。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变的。唯一不变的,是你解决问题惯用的方式。 十年前,你第一次遇见她,爱上她,却选择放弃她。 十年后,你再一次碰到她,得到她,却还是放弃她。 你又发现,原来你从来都不了解她。你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像极了高三毕业那年,你去车站,她离开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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