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人生,应是一场朝圣 |
正文 | 放下《一个人的朝圣》,一种无法言说的沉重攥紧我的心,久久不能放下。 整部小说只有哈罗德、莫琳、奎尼、雷克斯、戴维等寥寥几个人物,它构画更多的是人物的内心,所以原本也不需要太多人物。和许多外国小说一样,初读似乎并不精彩,不能在几行之内抓住我的心。而且翻译作品的语言文字,永远不如中文作品那么优美。朴实简单的翻译文字,引不起我的喜爱,读的只是它蕴含的内容,是出奇不易、别具心机的情节设置。 在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如死水般平寂生活的某一天,旧时一个病入膏肓的女同事寄来一封普通的告别信。于是哈罗德告别沉闷的生活,告别二十年形同陌生人的妻子,一个人毫无准备地步行去往贝里克,去看望他的老同事奎妮。没有手机,没有适宜的装备,只是一路走,为了一种信仰出发。只是,信仰能战胜现实的残酷吗?事实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一路走,一路思考,回忆他和莫琳的生活,回忆他们曾经的爱情,回忆他和儿子戴维,回忆他们父子生疏却骨肉相连的爱。小说描述很简单,似乎也不够细腻,又似乎有些虚幻,读来让人心生许多疑惑与期待。强忍住没有提前看结局,自己在心里暗暗勾划结局。 让我惊异并震撼的是他们的儿子其实早在20年前已自杀,这便极容易解释他的性格,他的压抑和他的痛。可以解开整部小说中莫琳打扫戴维房间而戴维从不回家;莫琳总是拆洗窗帘;莫琳不与人甚至不与丈夫交流的性格。整个故事铺垫让人充满好奇与疑惑,结尾却出人意料,这样的结构或许正是吸引我的地方。 相比较,我更喜欢小说的后几章。今天几乎一天读完了全书的一半,很久没有这样入迷地读一本小说了。奎妮闭眼的一章将我深深地带入情节,人在弥留之际,脑中会有怎样的景象?依然是童年?是父母,是最亲的人?人一生其实就是一个圆,从起点出生终又将回到起点。起点也即终点。那一刻,一生所有的路都是一个零,都可以放下。所以,这个晚上,我心里有些沉重,有些怅惘,也有些难过。 再说哈罗德的行为:对于“朝圣”,字典的解释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许多宗教认为特定地方有灵性;天主教徒认为可通过朝圣祈福赎罪。也许“朝圣”可以是“救赎”,事实也如此。哈罗德向着他的目标行走。只要行走就可以挽救他的朋友。没有任何完备、成熟的计划和准备。只因为一个少女的那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一个65岁的老头,一个青春不懂世事的少女,似乎神奇的产生了某种相遇。但是这种相遇只是一个引火索而已,火种早就潜伏在他的体内了。胆怯、内敛、让人无视存在的性格,就是火种埋藏的土壤;儿子的自杀,妻子的怨恨是催化剂;加油站少女无意的语言只是将这火种激燃而已。不然哪里会有他拿着信一步一步莫名地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而不投信的过程?他在等这一个刺激物而已。 于是他上路了,离开熟悉的家,熟悉的地方。他开始放松,亦或说是因为投入大自然,他得以放松,远距离地去回忆自己的一生。这本身就是一种救赎的过程。分别是思念的开始,对谁亦然。因为思念,他认识到他和陌生的妻子的爱不是消失而是藏匿,他们的爱只是因为儿子的离去被怨恨遮掩而已。627公里87天的旅程,他经历了许多苦难,身体的不支,经济的困顿,暴雨的冲击,还有虚荣、嘈杂的跟随者。他的行李从无到有再到无。他的旅伴也是从无到有再到无,这是每个人生的写照,每个人一无所有地来,也一无所有的走,什么都带不走,什么都不能拥有。 在行走的过程,他学会了看山看水看风景,因为在忙忙碌碌的一生中,我们许多人其实都忘记了生活,忘记了阳光忘记了星光。我们只是埋头走路,而不是朝圣,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更该看到的是自己的人生,把人生当做朝圣吧!不断审视自己的路程。不断清除内心的尘垢,怀一颗虔诚之心去向人生终点走去。把人生过成朝圣,收获的定然会很丰富,既使你带不走什么,至少一生不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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