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还会说永远 |
正文 | 小猫伏在我的胸前,吐气如兰,穿透薄薄的衬衫,似乎在轻拭着我复杂的心。 她抬起头来,灯光下我看到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悄悄地流淌,闪着好看的绚烂的泪花,亦如窗外霓虹灯的斑斓光彩。 “你为什么从不说我爱你?”“恩?” 是啊。为什么简单的三个字我却说不出口?难道同几个字说多了语言功能里便会被遗落 是啊。七七的面前为什么我从不羞涩?时常轻抚着她的脸,温柔地吐出六个字:我爱你,到永远。 永远,有多远?离誓言实现还有那么多年。七七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就像我同样消失在她的世界里一样。 似乎实践了人们的论点——初恋的根本不懂爱情。 如同夜深人静,从最痛的梦里醒来,孤独无依。而这梦我整整做了两年。 如今当我开始打开心扉,迎新除旧的时候,七七的痕迹又开始出现我的视线里。一如言情小说里面的桥段。 两年未见她身影的博客出现了她的访问足迹,虽然是一个很陌生的ID,但我知道是她,因为这ID是我为她唱的最后一首歌的名字——知足,而且资料里面是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 不知道是欣喜还是怅然,也许什么都没有。出乎意料的平静,平静得出乎意料。我开始咒骂时间的魔力。 我关闭了博客。也关闭了一条回忆过去的道路。有种痛叫做心痛,痛到极点,连自己都会产生趋利避害的能力。 几天前,七七的邮件:如果可以回到从前,我还会爱你,爱你我从没后悔过。你曾经的七七。 过去,或者现在,或者未来。比试卷上的选择题少一个选项,我却觉得如此之难。 爱的过去式,就像一株仙人掌,寿命很长,却不敢触摸。而现在式就像一枝玫瑰,甜蜜温馨,令人陶醉。 我知道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仙人掌虽然还在,却已经在别人眼前开花了。 我喜欢玫瑰。我爱小猫。恩。我爱她。 霓虹灯闪烁,模糊成一片。我轻轻拭去小猫脸上的泪水。在她脸颊上落下一个吻。 “ILOVEYOUFOREVER!" 幸福泛滥,小猫埋在我腿上睡去。 我打开邮件,给七七回信:如果可以回到以前,我不会再爱你。我的爱一生只想给一个人,唯一的一个人。可是没有如果,我们也再也回不去。再见了,七七。好好爱别人,好好被爱。 清空了所有邮件,打开了博客。更新了心情:还会说永远。永远有多远就走多远。 七七再没来过。就像我的世界里从没有她的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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