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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莺
正文

黄莺她啊,就站在野猪山的顶上,挺直了腰,高高昂起她玲珑的脑袋。黄莺注视着灿烂的朝霞,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笑。

我每天照例要起个老早,到唐先生那里去。我起床时,里屋的父母还在呼呼大睡。家里没有闹钟,但我总不会错过应该起床的时间。每天早上,一旦从房子外面传来一阵急促而凌乱的铃铛的声音,我就能起床了,而且立刻就具有了清楚的意识。我掀开被子,赤着小脚从床上一直跑到桌前,爬上桌,推开窗,当我终于探出自己的脑袋时,就能看见那个矮小的背影。

她光着脚丫,我从没见过她穿着鞋的样子,大概她就是不爱穿鞋的那一类人。她穿的是破烂的不合身的衣衫,但衣衫总是干干净净的的,从没沾着半星土渍。对她这样的人物来说,衣服该是越脏越烂才越好的,可她却偏不要给衣服沾上尘土。每天傍晚她会依着慈林溪,把衣衫浸在冰冷清澈的水中,重重地拍打。她的右手时常抓着自己的一条辫子。辫子是干净整齐的,只有末端头发突然分了叉,看起来好像一个扫帚头。她开心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把辫子转起来,转成一个欢快的风车。她的左手一直抖着一串铃铛,铃铛有绿的黄的蓝的金的银的,银色的铃铛个头最大,能发出最沉重最响亮的声响,铃铛用真正的青草编成的绳子串在一起,我梦想自己也能造出这样精巧的玩具,然而我没有她的一双巧手。

看着她走远,背影缩小成一根竹签,然后在上山的那条密径的入口消失不见,我才爬下桌,悄悄地做好一切起床要做的事情,然后合拢房子的大门,去唐先生那里。

我可以绕过野猪山,通过一条宽阔平坦的浅灰色的路去到那儿。我却更愿意走那条上山的密径,愿意走需要翻过这座小山的路。即使我进唐先生家里时、回自己家里时,不免要费很大工夫刮去鞋底鞋面的泥土,我还是愿意去翻那座山,因为她总是在的。我爱她的夸张的笑容,爱她看着朝霞时惬意自得的神情。

我故意走过她旁边,坦率地抬头看着她,她一直注视着远方那片金色的朝霞,右手缓缓地抖着那串铃铛。我仍没注意到朝霞的绚烂,这是因为她的笑容更加夺目。那是一弯十分夸张的笑容,宛如那月头的新月,毫无顾忌地向上翘起。然而最引人注意的是嘴角下的那一对梨涡,它们好像一直就长在那里似的。梨涡凹得很深,甚至兜住了金色的光线,我觉得它大概生来就是为了兜住世间所有的快乐似的。

今天是特别的,唐先生已叫我不必去了。但我并没有告诉父母这一回事,我还是照例在听到铃铛声后起床,背上挎包。我不为去见先生,我就为去见她,想和她说上一次话。

我爬到她所站的地方,也学着她的姿态,看着朝霞,欣赏日出。我竟是第一次为这样的景色动容。飞红的云彩在天边喷薄欲出,金色的朝阳的光芒汇集为成股的水流,随着时间的流逝,那光芒仿佛就是在大地上向前席卷。太阳赐予大地的金色的流光,漫过一个又一个黑色的村庄,万物随之于沉沉的睡眠中醒来。小草在这光中挺直腰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花朵在这光中露出贪睡的面孔;树木则依旧地呆着,从没有过睡醒的模样。

我想与她交流,但又害怕说出那第一句话。人只是害怕开始,开始是一道巨大的门槛,越过它则需要平常的勇气。但她对于我不平常,她是每天早上叫醒我的人,是召唤我来欣赏朝霞的人。我忐忑着,舌头在口腔里不停扭动,那第一个字却怎么也想不好。

但终究还是要开口的,我小心翼翼地说,声音颤抖着,口音变得很奇怪。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那大概像是婴儿在牙牙学语。我说:“一直以来,很谢谢你。”

黄莺偏过头,看着我说:“你谢什么?”

我不知所措了,这并不是我脑海中安排好的回答,我于是慌张地说出每天早上都会发生的那件事:“谢谢……每天早上你来叫我。”

黄莺微笑了,我没有直接看到那微笑,我甚至不敢于面对着她的笑脸。但是她笑了,那是一抹满足的微笑。

我又说:“你要是不叫我起床……那我每天就要迟到了。”

铃铛响了,很轻松的声音。黄莺说:“我等着你跟我说谢谢,所以才帮你。”

这句话初听起来是没有什么毛病的,但后来想起,才知道这句话里暗含的意味。她要我给她说一句谢谢,所以要坚持着叫我起床。我的谢谢对她很重要吗?我是她很重要的人吗?不,后来,我既不成为她很重要的人。后来,我的谢谢对她也没有轻重。她长久以来认为重要的,只是有一个人愿意对她说谢谢罢了。然而我当时并没有深深去理解这句过于哀伤的话语,没有理解那一个人对我倾诉的她的悲哀。

我当时是怎样回答的,现在已经不很清楚了。但后来我们就常在一起玩。我和她总是在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见面。我很想指出那地方的方位,但直到我现在去寻找时,才发现我早已失去属于那里的记忆。

她常常带我去看一些漂亮的风景,或者是惊险的陡坡;或者是茂密的小树林;或者是窜到某个鲜为人知的黑乎乎的洞穴里探险——噢,那洞穴就是她的家。

然而那洞穴我也找不到了。我曾为洞穴带去了许多装饰品,尽管大多属于我家不要的垃圾,但洞穴看起来总算像个普通的处所了。我也为洞穴带去过食物,而食物的香味却是黄莺酿出来的。一颗地瓜,一棒玉米,她都能用一堆小小的火把它们烤的香气四溢,这或许就是她家常遭老鼠光顾的缘故。

我曾经很向往她这样的洞穴生活,屡屡向父母提出要举家搬入洞穴里。可是洞穴是住不下那么多人的,仅以一个洞穴狭窄的空间,如何能安置一个温暖的家庭呢?安床需要空间吧,放柜子需要空间吧,大大小小的厨具也有一大堆。更别提洞穴还不能开窗了,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洞穴致命的缺陷,也是我一直没有住进洞穴的原因。

黄莺有时会因为洞穴和我争吵起来,她说一个人住在这里简直方便至极。我没有口才,她振振有词地说,一个个地列举着优点。可当我一说洞穴开不了窗时,她立刻便哑口无言了。谁不向往窗,和,那外面的会抚摸肌肤的光线呢,我想。

可洞穴我找不到了。

有很多东西都像我们相约的地方和她的洞穴一样,永远消失不见了。随着她的微弱的存在感一经消灭,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次我终于回到乡下,却找不到她了,我向所有人打听,熟的面孔生的面孔,我总要在最后一句话后面紧接着就提到黄莺。回答总是失望的,所有人都统一地摇着头,甚至连摇头的幅度都是那么的一致。

有人突然说:“听起来像个女娃的名字。”

我按捺住狂喜,小心回答:“是的,正是一个女孩子。”我生怕声音再大一点,就让这条不容易寻来的线索跑掉。

那人搔着头,闭上眼使劲回忆,说:“奇怪了,这里也没有哪家人姓黄的诶。”

“她是孤儿,乞丐。”

“哦,乞丐,要说起一个女乞丐还真有那么一档子事。是在九年前……”

九年前。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九年是没错的,我离开这里的确已有整整九年的光阴,这九年里,我可是一次都没有回来。这肯定就是我模糊了记忆的正当理由。这九年里,我可能有数次想起了她,然而每一次,我回忆起来的东西都愈来愈少了。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这一别,我们还能有什么瓜葛。或许即使我们在街上彼此相遇——我到这里的路上曾经见到的乞丐会不会就是她呢——那我也认不出她来了。但我很肯定的,她能把我认出来,她该一如既往地冲我大大一笑,然后拉着我到处跑,到处去看风景,然后回到洞穴里……我所有尽我所能的想象也就只能到这里为止了。

“所以后来她死了。”我说。

“死了好久咯,嗨,我就对她死的样子和那股熏天尸臭记得特别清楚。用手电筒照过去的时候,她整个人蜷缩在一个黑洞洞的山洞里面,一点血气都没有。她活着的时候一定很瘦,死了一摸,哇,皮都是附着骨头的。那不是一具尸体,只是一具松垮垮的骨架。”

“够了够了,她被埋在哪里。”我问。

“我就记得这么多了,谁还再管这档子事,某些人净知道给人添麻烦,生了不让人安心,死了不让人安乐。”

我知道他说的某些人指什么。我倒是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地方是值得被人讨厌甚至憎恶的。我常常看到他们,只知道那是一群社会底下的卑微的弱者而已,再多,只知道他们也向往着普通的生活。

黄莺死了,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的真名字,也许她从来没告诉过别人真名字。她只是指着树上的那只黄色羽毛的雏鸟,问:“那是什么鸟?”“黄莺,”她的眼里闪烁着喜爱、欢愉,或许还有羡慕罢,她看着它说:“是了,我就是黄莺了。”或许黄莺这两个字真是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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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