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秋之恋 |
正文 | 故乡,是我永远想起的地方,那是我儿时的唯一世界。直到我16岁离开家乡去合肥省城读书以前。我从没有离开过我生活的小镇,儿时我眼中的小镇,比现在我待的大上海还要大,还有意义。 一晃20年过去了,每每想起家乡的许多事中,中秋也是我最不可以忘记的日子,儿时的村庄里和我差不多大的伙伴有好几十,每年快到中秋的时候,每个小伙伴都会用一根3米长左右的竹竿,或者细木树在上面用野草扎成一根大火把,放在门前晒上十多日,单等中秋之夜。 等啊等,终于等到盼望已久的中秋佳节了,中秋的夜晚月分外的亮圆。村中的几十个小伙伴早早地把家里的稻草抱到田野上,成片成片地铺成一块又一块,大约7点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把所有的稻草燃起,当所有稻草都燃起后,打火仗就开始了,每个小伙伴们把竹竿,木棍扎起的火把也燃起了,几十个小伙伴们持着几十根火把互相嬉闹追逐着,用火把对打,一时间,家乡的田野上,火光四起,人声呐喊,全村的男男女女全部围在火堆旁为小伙伴们助威。直打到火把燃尽,大家又开始摸秋。 月升中天,瓦亮瓦亮的,棉花叶子和草上落了重重的露水,如珍珠一般。 “摸秋啦!”不知谁的声音在野地里轻轻一喊,于是我们立即四散融入浓浓的月色之中。 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各种瓜果在田野里飘香,早诱得人垂涎三尺,大家早巴望摸秋时好好过一把瘾。摸秋一定要拣熟的摘,不然,摘了生瓜果不能吃,扔了,就被看作是“作孽”。许多人家都要留上一些成熟的瓜果在地里供人摸秋。也有小气的人家,头天将成熟的全部摘回,让摸秋的人扑个空。如果遇到恶作剧的,会把他的生瓜纽子摘了扔进棉花地里,把他的葵花拧断脖子。那小气鬼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一会儿功夫,我们的“人马”带着各自的“战果”从四方汇合到那块地里,大家“有福同享”,嘻嘻哈哈,海吃胡吃,直到一个个肚大腰圆,打着饱嗝,才十分满足地四散回去。 相传,元朝末年,淮河流域出现了一支农民起义军。这支队伍纪律严明,所到之处,秋毫无犯。一天,起义军转移到淮河岸边,深夜不便打扰百姓,便旷野露天宿营。有几位战士饥饿难忍,在田间摘了一些瓜果充饥。此事被主帅发觉,等天明了便准备将那几个治罪。村民们得知后,纷纷向主帅求情。为开脱战士的过错,有一老者随口说道:“八月摸秋不为偷。”那几个战士因此话而获赦免。那天正好是立秋节,从此留下了“摸秋”的习俗。后来,“偷摘”者多为调皮的小孩。此夜,家长放纵孩子到别人家田中“摸秋”,如果是摘得葱,则认为小孩长大后能聪明,如果是摘得瓜,则认为以后小孩吃喝不愁。丢了“秋”的人家,无论丢多少,从不叫骂。所以儿时的我最喜欢中秋的打火把仗和摸秋了。 陆文公元2010年写于上海东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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