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再执笔唯心,只是闲墨无心 |
正文 | 很抱歉,但请让我在最后的文字中称妳为卿。 第一次,让我任性一回吧,请让我在这可能是最后的只言片语中用卿来称呼妳。可能妳会很生气,但我觉得能看到妳生气时可爱的样子似乎也不赖。当然,更可能让妳困惑,所以抱歉了。邂逅文字很多年了,虽然期间一度让我对文字若得若失,却在卿的笔尖下恋上了文字。一直觉得文艺如卿,形容起来便是“琴幽棋柔,书雅画轩。”卿亦不是不入流的女子,平时总能侃侃而谈,谈笑间又不失幽默,总让我把一天中那短暂的聊天看的格外珍惜。只此一段,让我用下卿字,算是自我满足吧。 那十字架上的青春,只允许我相爱最后一次。 年轻人的青春是无价的,不是拿将来赚取得金钱能换回来的,挥霍有些过分了,可偶尔的放纵下也未尝不可啊。我自己的青春早就挥霍过了,现在就钉在那十字架上了,流年随时可能会带走他。同时,岁月的刻刀也无情的伤害着我,很清楚自己没有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享受爱情,却格外想珍惜这最后一次,便傻乎乎地书信予妳。一直没有用过我爱你,不是在逃避,而是我没有实力去承担爱的责任,所以一直是在彼岸望着妳,不敢太过接近,也不舍就此遥望。我不会去奢望结果的,朽木不烂,枯叶不醉,今生愿为枯荣立于三生石河畔边。 放任恋爱的机会擦身而过,也不愿变得麻木。 妳坚信男人都是禁不住诱惑的,容易出轨的,我没法去反驳。我也会被身边的女孩吸引,或许有短暂的好感,哪怕我都克制住了自己的感情,似乎也没在妳那个禁住诱惑和不出轨的范畴内。我一直告诫自己,错过些恋爱的机会可能会好些,浮躁的同龄人,让我发现了爱情的贬值,当我爱你变得可以长挂嘴边时,兴许他已经失去那重要的责任。如果自己最后一次的爱情,让我麻木到只剩单纯的好玩和欲望时,就彻底证明我已经不配给妳幸福了。 现在我改变不了舞台,只想摘下面具去见你。 我愤世嫉俗,却又在这舞台上学会了伪装和势利,我依旧十分弱小,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个畸形的舞台,甚至连自己的面具都不敢摘下,害怕自己会恨自己,会不认识自己。但一直戴着面具,和迷失自我没有区别,所以我选择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在妳面前摘下面具,不说一句假话,不说一句为了自己利益的话。有时候,演戏是很累的。 一向不苟同天涯的遥远,但害怕咫尺的陌生。 我不相信距离可以拉开自己和喜欢的人之间的距离,若想两情长久,这点距离和一生一世可不能比啊。现实很悲哀,明明到了触手可及的地方,却感觉彼此更加遥远了。虽然有些难过,但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不是恋人,而妳又向妳爱的人那里迈进了一些,显然故事的主角不是我。咫尺的天涯,比什么距离都让人绝望。 这退一步,我或许微笑了,可绝对不会转身。 《秒速5厘米》很喜欢的一部作品,一直很喜欢最后一幕,男主角在苦等了十多年后与女主角擦肩而过,回首寻觅时早已看不见了,可是他却能退后一步,然后转身,笑着离去。明明最后一刻他可以追过去的,可他没有那么做,那份豁达让人羡慕。我们的确不再是小孩了,不能再一味纠缠,适当的放手,这样才可以在彼此的回忆中留下最小的痕迹。我会退这一步,我也可以从容的笑着,但我不会转身的,我的路早就决定了,此时无非是换个角度罢了。 某今生不曾畏惧那世俗,却始终难耐这红尘。 面对社会、人性、文化、民族、民主我都可以道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却在红尘中不知所措。不排除自己阅历稚嫩的原因,但付出的不够是不可能的。我知道自己在妳心中或许不是太重要,我不回去强求什么的。不知何时,把妳几千条的消息翻看了数遍,习惯的去写签名状态,亦是总会去感叹或回应下妳的签名状态,明知道妳不一定会注意到,却老是习惯的上线后先看你的签名再自己写个签名。 或许我们不会有任何结果,依然是一如既往的朋友,但我决定了:不再执笔唯心,只是闲墨无心,却想许你永世花朝月夕。 时间的流逝,肩膀上责任的加重,我已经没空去唯心了。 闲墨有心或无心,是取决于墨香有情无情。 可能不管妳的答复是怎么样的,恐怕我都会踏上这条路,所以我就想许妳一生繁花似锦吧,可是一生太短了,那就许妳永世花朝月夕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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