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的初恋和初吻 |
正文 | 一、初吻 提及初吻,极其尴尬。 时间,初一。 地点,校园。 当时的我正在踢球,的确没看到那女孩,我们先是撞在一起而后跌倒在地,就这样初吻没了。由于当时跌倒在地距离太近,视线模糊,没看清那女孩的长相,只记得一头长发,穿着一件白色领口带有蕾丝花纹的新款女衫。在我发愣的时候,那女孩飞奔而去。后来想将错就错来着,因为全校60%女孩一窝蜂似的穿起了白色蕾丝女衫,实在找不到了。所以,始终未遂。 至于初吻的味道——自己个儿试去呗。 二、初恋女友 如果喜欢和她在一起就算初恋的话,就要从幼儿园开始了。由于话题颇长,免得像非诚勿扰中葛优一样喋喋不休的唠叨七八个小时,最后被神父以教堂忒小,搁不下你的罪恶为由轰走。直接说说我真正喜欢的初恋女友吧。 高一,同桌。 记忆最深的是她的手,小巧,纤细。可别把我当一色狼,当时我不注意还真不行,因为她手指上戴一有铃铛的戒指。第一句话是她给我的一张纸条,字体工整,上书:”请您别用色迷迷的眼神看我的手指。”我理解为,可以看她其它地方了。 于是,我严格按照她的要求仔细的看过她的——脸。甭想歪了,那时候比较纯情,纯情的原因后来总结为年龄尚小。得得得,我承认,身材我也注意过,这下你满意了吧。我估摸着,你是非要让我提早成一色狼才安心。 我的初恋女友那叫一漂亮,尤其是那双眼晴,清澈如水。我从未看她的眼睛超过30秒,这一点在我们打赌中输得一塌糊涂可以证明。她每次都要求用对视来打赌,乖乖,这如水的眼神加上一个微笑,那还了得。由于我输本、输笔,最后连书包上4枚荧光的毛爷爷像章都输了,我便戒赌了。可她并没有因为除了贞洁以外都输光了而放过我。她说,只要对视25秒就算我赢,我贼心不死,死灰复燃了。于是,我接着输。就这样她从20、15、10秒一路降低标准,我还是接着输。 别人分手按年或月算,很长时间才分手一回,可她是见天儿的跟我分手再和好。先前还行,后来发展到一天分手和好十几回,有的时候她自己都忘记了是分手还是和好了。但我总结出了规律,她有求于我的时候是和好,其余时间均为分手。姑且将这段初恋定位3年吧,因为我们着实在一个教室里熬了3年,我也被折磨了3年。在这3年里和她牵手,未遂。接吻也未遂。本来想着报考同一所大学比翼双飞来着,结果,依然未遂。 这就是我初吻和初恋的故事。但愿能在这宁静的夜色里,给你带来快乐。哪怕是你的一次微笑,我便知足了。实在不行,傻笑也成。 2011.3.3日夜,无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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