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热爱阳光 |
正文 | 连续几天的下雨,我的心情也跟着潮湿起来,骨子里好像是灌满了铅,摇晃得咯咯作响,关节间也躲进了酸痛,在这密不透风的雨地里,只有水在慢慢踱着方步,阳光,灿烂的阳光呢,竟是那样的怀念和甜蜜。 很久以来,我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小草小树投胎的,为什么我会如此地偏好阳光呢,就像绿色植物一样,只有在阳光里才能呼吸,才能生长。每当休息或阴雨天的时候,我会浑身难受,偶尔的笑声也会变得病恹恹的,假如碰到长假,那就惨了,肯定是以生病或吃药来完成休假任务的,以至于常想投书建议取消长假,但怕全国人民和家人都不会答应的。 我和阳光的感情,源自于平常的生活。从每天早上我骑上小毛驴上班起,呼吸着刚出炉的空气,目睹着田野起伏的绿色,风习习地吟唱着歌曲,这时,有新一轮的阳光沐浴,好个精神气爽的开始;而每天的傍晚,当夕阳染红了所有的景色,回家的路上,我的背影或许有些倦意,却始终散发着阳光的香昧。 或许是因为工作上经常在露天奔走的缘故,我与阳光总是走得很近,我以为,春天和秋天的阳光是和煦的,像朋友们的关心,平时懒洋洋的分散着,一到有事或危难之际便会聚集,形成光亮的焦点;冬天的阳光是温暖的,像长辈们永远的注视,无论我们远在天涯海角,也能感觉到那份爱意;夏天的阳光是炽热的,有点像初恋时的感觉,晒红了脸的同时,有些不敢面对的羞涩。 热爱阳光,我是从来都喜欢夏天胜过其它的,不仅主动加入了非洲籍,而且特欢喜被阳光抚摸着的感觉,常常一个人会莫明其妙地走到太阳强烈的视线下,任汗珠滴答滴答往下淌,任皮肤烤得通红发胀,穿长袖擦防晒霜对我来说纯粹是多余的动作,黝黑是夏天阳光赋予给男人的荣誉,没了它,多少是缺了点阳刚之气的。 热爱阳光,以葵花为学习榜样,在阳光下做事和做人,这样,即使是再黑的夜晚,我也不会迷失方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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