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可琢磨的温柔 |
正文 | 锲子 世界总是不公平的。 有一种人生下来就是要享福的,他家族显赫,万贯家财,从此一掷千金香车美人意气风发;有一种人一生下来就注定是来受苦的,刚会第一声啼哭,父母就已不在人世,孤儿乞丐好像就是命中注定。 (一) 在梅城这样一个四面环山的南方城市里,有许多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工建队。 他们成天给那些一掷千金的富贵人盖房子修花园,却从来都没有过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 他们在哪工作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偶尔也会攒点钱到巷子深处发泄内心深处的欲望,更多的时候他们会为一块面包而争得头破血流。 阿浩就是其中的一个。 几个月前梅城从来都没有这么一个人,从来没有。 工建队的伙伴第一次见阿浩就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孤独的。 是的,孤独有时候也是注定的。 二十年前的阿浩是孤独的,他一生下来便无父无母。二十年后的阿浩是寂寞的,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女人。 工建队里的汉子们只知道他叫阿浩,来自那里,有多大,是个什么样的人,无人知晓,也没人去问。 因为这里经常有这样一些不知道姓名的人,昨天还在这里汗如雨下,那天晚上就已经躺在花街的臭水沟里永远都不用说话,也永远都不用出汗了。 阿浩无疑是个寡言的人。 闲时粗犷的汉子在一起聊女人,阿浩只是看着,听着,不言不笑。 阿浩看起来是个很本分甚至有点懦弱的小伙子,背沙抗包从来都不偷懒,有时队长发工资会扣点,大伙颇有抱怨,阿浩倒满不在乎。 他似乎什么都无所谓。 可大伙觉得阿浩有时候也很奇怪。 每个月的阴历十三号他会跟队长请上几天假,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干了什么。有一次他都一个星期没有回来,大伙都以为他不会回来的时候, 他回来了, 是爬回来的。手上血肉模糊,两条腿拖在地上,左腿小腿完全断了,似乎是斧头砍的,因为寻常刀没有这么宽的伤口。 尽管相互之间不熟悉,好歹也是一起共过事的,大伙手忙脚乱的把他抬到工地帐篷里,队长凑了点钱给他买了点药。 看到他那样子,所有人都认为能活命就不错了,他从此将站不起来。 可似乎阿浩的身子是铁打的。 躺了半个月,伤腿竟慢慢好起来,又过了段时间竟然能下床干活了。 从这以后,工建队的汉子们虽然还是不怎么搭理他,每次看他的眼神却变了,隐约有种崇拜。是的,弱肉强食的社会里,一个打不死的人总算给人带来点尊敬。 尽管是大伙把他抬回来,是大家伙救了他的命。可阿浩好像从没受过伤,从没有被人救,连一句感谢的都没有。对大伙依然那么冷冰冰的。幸好大伙也都习以为常了,相安无事。 梅城这个城市其实并不怎么发达。 它古代时虽然也做过郡城,到近代却已经没落了。 它没有新兴的工业,古老的农业也因为耕地面积的限制而停滞不前。 但梅城城里的有钱人却绝不比周围任何一个城市少。 因为这里的行业却一直很发达。赌场妓院林立。 这里的服务有很多,吃喝拉撒,全身上下,心里生理。 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你会享受到任何你想要的服务。 钱少有钱少的潇洒,钱多有钱多爽快。 难怪江湖上有人传言:一进梅城,没爹没娘没魂。 魂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可以流下呢。 在当今社会大多数人的心目当中,有钱了能到梅城潇洒一回是人生最大的目标。 (二) 饱暖思淫欲,男人在一起不谈论女人就好像吃饭不吃菜一般无味。 这天下完班,汗流浃背的男人们怂恿着二狗子去花街。 花街不但是梅城最繁华的地方,最有钱的地方,也是漂亮女人最多的地方。 这种已经延续了千年的交易一向都很红火,只要有男人有女人它就还将继续。 二狗子跟这队长出来打工已经六七个年头了, 从十四岁刚懂事的小男孩到现在浑身能冒火的小伙子,每次听大人们侃花街时总带点羞涩,到了静夜却时常心痒难耐。 就这样二狗子去了花街。 夜已很深了,寻常老百姓家的灯光陆续暗了下来。 对花街而言,黄金时刻正是刚刚开始。 工建队的工场只剩下两盏昏暗的照明灯,未完工的建筑在寂寞的夜晚如同一只狰狞的巨兽张开着大嘴。 突然, “啪啪”的两声枪响,打破了夜的寂静。 隐约中,二狗子踉踉跄跄的哭喊着向工地跑来。几个黑影叫嚣着追了过来。 突地二狗子好像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一下子倒在地上。看着越来越近迫过来的另外几个黑影,二狗子只感到阵阵绝望。 花街,温柔乡。 二狗子是第一次来到这么漂亮的地方,所以特意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辛苦攒了几个月的钱稳妥的放在贴近肉的上衣口袋。 来之前叔叔们教了他一招,说看到女人不要害羞,要大方的打招呼,应该说些赞扬女人们的话。如果够胆还可以摸摸脸什么的,这样别人就看不出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了。 二狗子一向胆子大,所以他挑了花街生意最火,女人最漂亮的温柔乡,顺便在一群人面前大大方方的摸了摸温柔乡里最漂亮女人的娇脸蛋。 在这种地方摸摸女人的脸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可惜,他摸的是温柔乡的温柔。 温柔不是别人的温柔,是唐大爷的温柔。 唐大爷本来叫唐三,可是现在没人敢叫唐二了。因为叫唐二的都已经全烂在花街外的臭水沟里了。 温柔就是唐大爷的女人,花街最大妓院老板的女人,妓女中的高贵人。 要说唐大爷是花街的主人,那么眼下最红火的就是他手下的少林阿三。 阿三不是和尚,也不是少林寺出来的。叫他少林只是因为他的个秃子,天生的秃子。 唐大爷还没有成为花街之主的时候阿三还是温柔乡一个跑堂的,秃子阿三。那时候花街远没有现在繁华。那时的花街实力最大的就是阿三的原老板王大彪,彪哥。 有一天晚上,唐二来了。大帮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黑乎乎的叫枪的东西。彪哥的人马一下子全倒了像是中了邪。 就在那天,阿三终于不用再做跑堂的了。他在背后刀把彪哥捅了。 从哪以后阿三一直都很小心,作为一个叛离曾经主人的奴才,要小心的太多了。原来老板的仇恨,现在老板的猜疑,手下人的不屑。 因为小心,阿三倒算是平步青云了,终于做到现在温柔乡的总管。 二狗子那天去的时候,阿三正在秋香房间里抽着这一种叫住鸦片的能让人欲死欲仙的东西,听说还是外国货。通常这个时候,除了唐大爷,谁都不会有人打扰的。 可就在阿三飘飘欲仙的时候,最得力的手下阿平敲门进来了。 阿平一看就是个老实人。五短身材,向阿三总管汇报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很恭敬。 “三总管,有个年轻人一进门就找小姐,还摸了小姐的脸。” “砍了,不管他是什么人。” “是三总管。” 阿平刚出去,阿三有点后悔了。 这人什么来头呢?不会是十三少吧? (三) 十三少,是这几个月出现的一个神秘人。 每个月的阴历十三号,唐大爷的几个赌场连续被一群蒙面人挑了。这群人来去如风,一击既退,死伤了很多兄弟。老人们都知道,彪哥的人来寻仇了。 因为就在20年前,就在某个月的十三号,阿三把他的主子给捅了。 唐大爷大发雷霆,特意从斧头帮请来了两名高手,设下了天罗地网要那小子狗命,可惜还是让他给跑了。不过他倒一直没有来温柔乡捣乱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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