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谭
野人六月的天气热得使人发狂,火辣辣的太阳一出来,大地就像下了火似的。马路焦干滚烫,脚踏下去,一步一串白烟,空气又闷又热,一点风也没有。整条大街像烧透的砖窑,处处烫手处处憋闷,街上一个行人也没有。小贩们停止了他们的吆喝,纷纷躲到树荫底下纳凉。只有不远处的一栋老屋前面的空旷处,一个中年男子顶着毒辣的日头神情专注的晒书,像是履行一种虔诚的生活仪式。他的身姿是那样的谦卑,埋着头,佝偻着身,目光全都凝聚在书上,仿佛那些书就是他的宝贝疙瘩一样。汗水浸透了他的脊背,豆大的汗珠沿着他那写满沧桑的脸庞上滚下。树荫下的小贩对于这近乎自虐的举动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惊。晒书的男子叫老谭,孤家寡人一个,是青鹤镇上标志性的人物,就如镇上的标志性建筑“太白居”一样标志。其人天资愚钝,幼时就读于乡里。小学奋战了八年,终未考上中学而辍学,混迹于乡野。长年都是一身简朴的中山装,一头稀疏零乱的头发被他梳理得井井有条,脚上的人造革皮鞋油光锃亮的,能照得出人影来。四十多岁的年纪,一把瘦骨嶙峋的模样。爱附风雅,常以文人自居,好舞文弄字,痴书若狂。
有的小贩对老谭晒书的举动甚是不解,于是开口问道:“老谭,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着,这么热的天你还在那里曝晒?”老谭擦了一把汗,一脸木然地对小贩说:“你们不懂,书放久了容易受潮发霉,所以要经常拿出来晒。”“那别的读书人怎么不拿来晒呀?”听得一头雾水的小贩继续问道。“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我这么爱书,书是我的痴友爱妾。”老谭说完不再理会那些小贩,低着头,躬着腰,继续摆弄他的痴友爱妾。时间如流水,悄无声息地流逝,太阳在晚风的撩拔下摇摇欲坠。晒了大半天的老谭感到脊背热烘烘的,像背着一盆火,喉咙干得快要冒烟。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了望灰红的天空,然后把散乱一地的书,一本一本地摞好抱在怀里,巍颤颤地走回屋。袅袅的炊烟从远远近近的屋顶上飘出,各家各户都忙着做饭。老谭看着家里的冷锅冷灶,喝了瓢凉水,走了出去。打算到镇西口的“太白居”搓一顿,喝上两口小酒。
“太白居”是一家酒铺,青鹤镇上唯一热闹的地方。铺面素雅,门口蹲着两只永远沉默的石狮子,黑漆漆的大门中间悬挂着一块金字大匾,上面书写着“太白居”三字,两边金笺对联:“读书好,耕田好,学好便好;创业难,守成更难,知难不难。”平时食客多得如赶会一样,肩摩踵接,人声喧杂。常有文人墨客在此吟诗作文,也有田夫野老在此歇脚。老谭走到“太白居”的时候,离吃饭的时间尚早,酒铺里一个食客也没有。店小二无精打采地拔弄着算盘,看到老谭进来,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冷冷淡淡地问了一句:“老谭,想吃点啥?是不是老三样?”老谭是酒铺的熟客,每次来都点三样:一碟茴香豆,一盘素菜,一小壶酒。“对,还是那三样。”老谭笑容可掬地说道。店小二应承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不一会儿菜就上齐了。老谭吃菜的声音很响,空旷的酒铺里尽回荡着他吃菜的声音。店小二闲得无聊就和老谭话起了家常“老谭,这几天没有看到你来,是不是窝在家里琢磨文章呀?”“是呀!前两天刚写了一首新诗。”
店小二平时喜欢看那些来这里喝酒的文人吟诗作乐,于是就怂恿老谭念几句诗来听。老谭猛灌了一口酒,清了清嗓子,开始吟颂起来:“青春的狂流冲刷着苍白的记忆,时间呐喊了数千回数万回。。。。。。”
“我就知道老谭厉害,才两天不见就写了一首诗。”老谭话音才落,店小二就俗不可耐地拍起了马屁来。
“这没什么的,要不是忙着晒书,我还可以多写两首。”
“你怎么从来不和那些文人在一起吟诗作文呀?”
“他们那些人都是玩笔的,尽写些小儿科的文章,我写的可是大众文章,做的是大众文学。”
酒铺里这时来了几个食客,店小二忙于招呼,就没有和老谭聊下去。老谭欲扬顿挫地说完也不再说话,只顾着往嘴里塞东西,三两下就吃得盏净壶空,喝得满脸通红。离开酒铺时,脚步凌乱,东摇西摆。嘴唇蠕动着,似乎在咀嚼食物,似乎又在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