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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jojo
正文

jojo

(文∕弦月(淺殇默兒群:墨香流离0)

自从和女友分手后,我以为我能习惯孤单。

现在看来,我是很难习惯。

与她分手两个月了,我却像是老了二十年。

那夜冷冬,残雪还未褪尽,又见新雪丝丝扬扬的飘洒落下,逐渐覆盖熟悉的街。

正要经过街边的垃圾桶,突然发现一个黑影正怔怔地望着我。

是一只流浪狗,哀怨的眼神比这场雪飘得还忧伤。

三条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决定带她回家。

她虽然很脏,但是,我还是抱起了她。

人类也不比她干净了多少。

到家后,给她洗了澡,喂了食物。

还给她取了个自己认为好听的名字,叫jojo。

jojo的到来,取代了我没有女友的日子。

jojo,让我想起了另一只狗狗。

它叫诺诺。

诺诺是我和女友同居时饲养的狗狗。

是在一次逛夜市的时候,女友喜欢买下的 。

女友喜欢的是它的乖巧可爱,而我喜欢的是女友,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承担了养育诺诺的责任。

两天半过去了,女友的热潮褪去了。不再怎么挑逗诺诺了 。

两个月过去了,女友开始厌烦诺诺了。烦它的气味和毛发。

又过了几天,女友让我遗弃诺诺。

我失眠了几天,反侧了许久,决定按女友说的去做。因为我爱女友胜过诺诺。

因为,我知道,爱,其实就是一种承诺。

只是,女友不懂什么是承诺。

就像她永远不会懂我给狗狗起的名字。

对她而言,诺言像云一样轻。

我把诺诺领下楼,假装是带它去玩耍。

诺诺并不知道我的险恶用心,欢蹦乱跳地撒着欢。

我把它领进一条偏僻的巷弄里,把许多的火腿肠丢给它吃。

火腿肠一是用来拖延它追上我的时间,二来是我怕它离开我找不到食物而延续它生命的时间。

趁它吃得津津有味,我悄悄离去。

哪怕泪水模糊了视线,我也马不停蹄。

我刚到楼下,诺诺就追了回来。

我只好带它上楼回家。

第一次遗弃诺诺的行动以失败告终。

又过了几天,我决定进行第二次遗弃诺诺的行动。

我决定带诺诺去既离家遥远又人多嘈杂的地方。

让没有见过世面的小诺诺遗失在花花世界里。

我领着它,走过了几条街,来到了本市最热闹的早市。

日用百货,瓜果蔬菜,美女,阿婆,帅哥,老头应有尽有,当然也有它的同类。

我希望它能找到属于它的幸福。

小诺诺欢蹦乱跳,东张西望,一双好奇的眼睛像关不上的灯。

我趁诺诺留恋气味的时候,偏身闪进了嘈杂的人海。

在分不清冷暖的人群里,偷看它喜悦失色的眼睛。

望着它找寻地焦急,我狠了狠像狼一样的狠心,转身,离去。

别了,诺诺。

但愿。

但愿,你找个好人家吧。

归途如雪。

眼泪扑涑涑落下,掷地无声。。。。。。

我买了两瓶啤酒一包香烟。

想要把自己埋醉。

当啤酒喝光光,香烟剩下烟蒂的时候,诺诺还没有回来。

我有一种罪恶感。

像弃婴一样的罪恶感。

女友陷进沙发里面正听着CD涂着指甲。

她安然无恙,而我却丢了自己的孩子。

晚上失眠了。一直在想诺诺。

天已经凉了,诺诺会去哪里呢?

废弃的工地?立交桥下?排水沟渠?

还是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

还是跟一只帅气狗狗走了?

诺诺,对不起。

诺诺,对不起。

第一句对不起,是我替女友说的。

第二句对不起,是我自己说的。

我是一个不会轻易说对不起的人。

因为,我知道,我每说一次对不起,就意味着给对方造成了一次伤害。

而这次,我一下子就说了两次。

哪怕对方只是一只狗。

三天后的黎明,天刚蒙蒙亮。

我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貌似还掺杂着嘤嘤哼哼的声音。

当时,我还没有起床,光溜着身子。

但是,我还是箭一样地去开门,连拖鞋都来不及穿上。

因为,我感觉,那是诺诺回来了。

不出所料,开门的一刹那,诺诺就扑到我怀里。

那是我至今还读不懂忘不掉的眼神。

诺诺变得脏兮兮的。

是啊,好几天了,在外面风餐露宿的,连温饱都是问题,还有心思管外表吗?!

我给它洗了澡,准备了食物。

还把它的窝里铺了褥子。

没有过多的说话,我就匆匆上班了。

对诺诺没有,对女友也没有。就和以往一样。

又过了几天,从女友对我冰冷的态度,我感觉还是要对诺诺下手了。

我决定将诺诺送人吧。

送人比遗弃相对来说人性化一些。

我的心里相对来说也会好过一些。

我决定将诺诺送给我的一个车友。

我的车友家住郊外,自己有院子。

更可贵的是,他家有养狗。

虽然不是像诺诺这样的宠物狗,但是,至少它们都是狗。

那样诺诺就不会太孤单。

而且人家还有饲养的经验吧。

现在什么都要经验的,就连招工都要有经验的,可见经验的重要价值了。

虽然经验是可以积累的,可是,积累是需要过程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人家想省去这部分时间吧。

虽然,诸葛亮刚出道的时候也没有经验,可是,现在的人根本不认他是否是诸葛亮,只认有无经验。

虽然我认诸葛亮,但是,我别无选择,我只有这一个车友肯收留诺诺。

我已经很知足了,有一种幸福感。

至少诺诺不必流浪街头了。

那天,我给诺诺系了绳索,又顺便买了些狗粮,然后领着诺诺去见我的车友。

我把绳索交给车友的时候,诺诺出奇地乖顺,还和车友玩耍了起来。

车友笑得合不拢嘴。

我表面上也微笑了一下。

然后转身,默默离开。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别了,诺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这句话,我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一只狗而哭泣。

时隔多日,我的伤渐渐痊愈。

时间的确是最好的药剂。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经得起时间。

包括爱情也一样。

更何况一只狗和一个人之间的感情。

当我逐渐忘记诺诺的时候,看见那个车友,我就会不经意地再次想起诺诺来。

也许,这叫难忘。

也许,这叫触景生情。

无论怎样,也许,只是一个也许。

而我的确在想念它。

一阵寒暄过后,我问车友诺诺还好吧?

车友说一切都好。

我的心,很安然。

再一次遇见车友的时候,他带了他家的孩子。

是个大胖小子。

还有几分淘气。

车友去打牌了,胖小子坐进了我的车。

我问他,胖小子,你知道我送给你家的小狗吗?

他说,知道。

它现在怎么样了?

它在外面好像刮到什么了,浑身是血。

我的心突然揪了一下。

那它现在怎么样了?

……

他沉默了不肯说了。

车友打完牌,我问他,诺诺怎么样了,他说,死了。

他怎么死了?

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刮到了,或是被车撞到了,我也说不好。

一句说不好,我的诺诺就没了。

没得那样彻底。

仅有一具尸骨被埋在黄土下。

诺诺啊,我对不起你。

本想许你一场美好的夙愿,没料到是如此的收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贱的东西,这句话,我也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同一只狗而再次哭泣。

关于诺诺去世的消息,我没有向女友说。

即使说了,她也没有感觉。

更不会伤心。

伤心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老天,我的心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jojo和诺诺一样,都没有什么好的血统,都只是很普通的玩赏狗。

不然也不会被人遗弃吧。

她们长得也很相似。

但是和人类的外貌却相差甚远。

虽然如此,我会尽量像对人一样对待她。

因为狗比人纯洁的多。

最近可能由于失恋原因,心情很糟糕,心里也很狂躁。

也懒得细心照顾jojo。

有时候我不吃饭,只是随便丢给jojo一些食物,好让她填饱肚子。

我伤心了,在那里搂着酒瓶子吧嗒吧嗒地掉眼泪。

jojo也许听见了眼泪摔碎的声音,就不吃了,蹑声地走过来,靠着我的裤管趴下。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我怕我哭得止不住。

分手对一个重感情的男人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我就是那个重感情且被分手的男人。

一个生长在梅雨季节里的向日葵。

还好,在我孤单忧郁的日子里面有jojo。

对我而言,她不止是我的狗。

她可以是朋友。

一个相依为命的朋友。

时光荏苒,jojo相随。

一天两天三四天,天天如此。

一年两年亦是。

直到我记不清被分手的时间。

jojo很调皮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班,出门前总是咬着我的裤管不松口。

我几乎快要忍不住想打她。

那次她的任性让我上班迟到了。

不过那次,让我回味良久,心里很是触动。

因为,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出了交通事故。

一辆大货不明所以撞翻栏栅碾压了行人。

就是在刚刚的三分钟之前。

那正是jojo咬扯我裤管的时间长度。

如果不是因为jojo,我将会是那个提前去天堂的人。

jojo让我留在了人间。

美好的人间。

如果jojo会喝酒,我想我们早已醉过。

知己论道,何止千杯?

盛夏。

临窗。

看彩云逐日渐远。

晚餐过后,有些许百无聊赖。

我决定出去散步。

当然,有jojo的陪伴。

河畔很美,可以听见滔滔的流水声。

有闲钓的人们,还有懒散打唠的人们。

有衣袂飘飘的裙子,也有钮扣低开的短衫。

暧昧的,纯情的。

如火般跳跃的,如水般静流的。

多姿多彩。

多姿多彩的湖畔。

我自信步,jojo默随。

一前一后,宛若形影。

形影不离,形影不离。形和影永远不分离。

夜色渐浓。人也少了。

稀疏的路灯,氤氲自怜。

想回家了。

jojo,我们回去吧。

jojo点了点头。

如果有明媚的春天,谁愿意总埋葬在冬季?

我想春天了。

一个把爱盛开的春天。

我想去相亲了。

当然,条件是带着jojo。

那些讨厌狗狗,讨厌jojo的女孩,即使再美再多情,我也会pass掉。

我是一个可以为了jojo失去一个季节的人。

当然,也希望可以同时拥有。

拥有jojo和那个明媚的季节。

梦越美,越容易破碎。

我的梦也是一样。

甚至比别人的更脆弱。

又是一个闷热的傍晚,我和jojo一如往昔地去散步。

林山草木深,曲径通幽处。

兜兜转转已入人迹罕至之境。

正要返回时,突然瞥见有两个男人正在欲图凌辱一个女孩儿。

我打算视而不见,一走了之。

我不想管闲事了。

闲事曾经让我几乎发疯过。

六年前,我就曾经管过一次闲事。

让我身心疲惫。

那时,我是在开出租车。

正趴在路口等客人。

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辆瘪掉前胎的摩托车向我走来。

问我哪里有修车补胎的。

我就告诉他哪里哪里有,他就去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并不是要学雷锋。

我原本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天生的。没办法。

原以为故事至此结束。

可惜事与愿违。

那条街有两家修理部。

我指使他去了其中的一家。

结果被另一家的人刚巧看到了。

另一家刚巧是没有胸怀没有素质又很八卦的老婆婆。

老婆婆走出门开始骂街。

刚开始我还蒙在鼓里,觉得很奇怪,不知所以然。

后来一细琢磨,觉得她有可能是在骂我。

她像是一个精神病人一样,来来回回地走着,嘴里不停的骂着。

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她计较,就默默忍着。

骂了几分钟我就忍了几分钟。

后来刚巧来了客人,我就载着客人走了。

在哪里趴活等客的出租车,一般情况下,送完客人,还会回到哪里。

我也是一样。

默默地已然习惯。

我回来后,发现那老婆婆还在喋喋不休地骂着街。

我的心里有些怒火中烧了。

毕竟还有车友在场。

晴朗的天空,几近尴尬。

我下车,走到老婆婆面前跟她理论。

琴声悠扬,有知音就好。

高山流水间,自会有花香鸟鸣。

结果,听琴的却是一头牛。

如果要是讲理的话,也不会泼妇般的骂街了。

老婆婆有两个儿子,是她门店的修理工。

膀大腰圆,豺狼虎豹。

我是一只瘦弱的羔羊。

不容分说,动起武来。

我与哥俩儿中的其中一个周旋着,还好有热心的车友拉架,我还不算是下风。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哥俩儿中的另外一个,一记重拳,命中了我的前额。

我感觉头晕,蹲坐了地上。

他们也住手了,返回了门市。

我勉强报了警,拨打了120.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在医院的治疗和警察叔叔询问的笔录。

我被诊断为轻微伤。

当地派出所对其哥俩儿也是不敢作为。

我有些疼。

疼的不是伤口,而是这个不知道肿么了的社会。

一纸诉状。

法院的初次调节无效,对方很强势。

后来法警准备捉人,对方才软弱了下来。

后来的后来,对方赔偿了我人民币约5000元。

我估计对方也是花费了些许银子用来打点的。

补胎也不过就3元钱。你还得付出相应的劳动。

你吹口气车胎是不会补好的。

不是你的,就别去强求。哪怕是一分钱。

为了3元钱,你却失去了近万元,值得么?

我虽然没有什么大损失,但却也累了。

心累。

它花去了我的时间和精力。

我是真的不想管闲事了。

我想走掉。

像空气一样的蒸发掉。

就在我转身离去的那一瞬,心里猛然间划过一个念头。

倘若。

倘若,我有了女儿。

倘若,我的女儿刚巧被痞子凌辱。

倘若,有人刚巧经过。

倘若,那个人也如我一样空气般的走开。

那么,我的女儿呢?会发生什么呢?

我想,无论发生了什么,都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所以。

所以,我不要那个倘若。

你们在干什么!我厉声喝止。

两个痞子先是一怔。

后来,见我是一个人,j就沉下心来。

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中一个挥匕首就向我刺来。

第一刀我躲闪开来。

第二刀,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其实是很爱锻炼的。

一直幻想在室内吊一个沙袋打拳击。

可是一直疲于工作和生活。

未能如愿。

我的身体像面包一样软。

还不会太极拳法。

真遗憾。

更遗憾的是,那人的左手拽住了我的头发!!

右手挥刀猛刺。

一刀刺中了我的腹部。

血流如注。

等到他抽刀再刺的时候,我用双手死死地攥住。

他的同伙本来还在挟制女孩,现在也被我吸引了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英雄通常该现身了。

卖噶德,我滴神啊,救救我吧。

欲哭无泪。

也没有人告诉我这不是在拍戏啊。

呜呜呜呜。

那人却松开了我的头发!!

原来jojo一跃而起,死死地咬住了那人的手腕。

我只顾趁机逃命。

一边逃一边喊,救命啊!

其实,我是为那女孩喊的。

我希望她可以逃走。

附近的游人都听见了。

都远远地看着。

还很整齐。

没有一个出手相救的。

不过我声嘶力竭的哭喊,确实把那两人吓跑了。

我捂着伤口返回。

女孩早已不见。

只有jojo还蜷缩在那里不肯走。

我想她走不了了。

她几近一半的牙齿脱落在地上。

颅脑破裂,献血汩汩外流。

口中还嘤嘤哼哼着。

身体不停地抽搐着。

天色已暗。我看不清她的眼睛。

痞子,我日!

你用了多大的力量去摔她啊??!!

用外套草草地卷了,捂着伤口,直奔医院。

老妈来看我时,我让她抱jojo给我看。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原本光洁的毛发已污渍不堪。

瞳孔已经扩散。

眼角挂着泪花。

jojo走了。

jojo走了。

那女孩一直没有出现。

其实。

其实,我是想听她一句谢谢的。

不是我想听。

是jojo想听。

虽然jojo并不是为了她。

但是,是为了我。

我却为了她。

我让老妈将jojo埋葬在老宅后院。

那后院开满芳菲。

警察叔叔来问我做笔录,我却是什么都不记得。

只记得一句话: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实,我想活着。

我想好好活着。

我甚至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好好的美美的活着。

可是,我却做不到。

还让jojo也死去了。

诺诺离开了,jojo也离开了。

我的世界又孤独了。

孤独地无法言说。

虽然腹部多了一道疤痕,生活还得过下去。

生活与疤痕无关。

有没有疤痕,都得活着。

只是感觉身边少了些什么。

房间里没有jojo叼着拖鞋来回跑了。

jojo再也不会在我的键盘上面踩来踩去了。发一些令人费解的文字了。

还会有谁在我出门前撕咬我的裤管么?

不会了。

我想念的,通常都是以前不经意的。

人往往都是这样的。

拥有时,不会去珍惜。

其实,我一直在珍惜着。

可是。

可是最终,也还是失去了。

jojo,你会懂的,对不对?

有一天,和一个久别的老同学见面了。

她是弄十字绣的。

还送了一个给我。

我接过画面的一瞬间,石化了。

画面是两只狗。

并肩趴坐在椅子上面。

瞅着我。

很普通的宠物狗。

一样没有名贵的血统。

那就是你们,诺诺和jojo,对不对?

是天意吗?

还是又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我把它挂在了床头。

朝暮相伴。

咫尺天涯,情缘难续。也续。

又是一年桃红柳绿时。

老宅后院,花舞缤纷,春意盎然。

埋葬jojo的那棵树,一如女子般娉婷妩媚。

jojo,你还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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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