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爱你,就把自己给你 (转) |
正文 | 小说、影视作品里,最常见的一幕,就是命运悲惨的女主角,面对抛弃她的负心男人,痛哭流涕,说着泛滥成灾的一句话: XX,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第三者被捉现场或者爆光的时候) 还有同样让人听了想睡的另一句: 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你可要对我负责啊…… (说这话的时候,女人多数刚和情人柔情蜜意完事后,倒在情人怀里一脸甜死人的笑容。) 每每看到这种情节,我就觉得郁闷非常。 怎么说得像被人占了便宜一样呢? 本来,两个相爱的人,情到浓时,情不自禁,渴望得到对方的所有,(包括身体),也为对方奉献着所有,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啊!可是,现在,上床居然成了把柄,成了想困住男人心的把柄! 那么,女人,这岂不是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一种工具了吗? 虽然,我们都希望能天长地久,此情不渝,但人世间又有多少爱情能真的天长地久呢?没有必要因为分手了,就开始算计和对方上过多少次床,有过多少次身体接触,就以为吃亏的肯定是女人自己。 什么是做爱? 男欢女爱,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因爱而性,为爱而做,爱到浓时,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全都奉献,给完一次又一次,要了一次又一次,在高潮中体会那种身心交融的快感。 爱一个人,就会想与他(她)融为一体,就会想得到他(她)。给予或付出,都是相同的。 我曾在台湾歌手张洪量的某首歌曲里,听到过这样一段: 我这个给你,我那个给你,我整个给你…… 唉,就是这种感觉,整个给你,因为我爱你…… 就算当时情迷心窍,有被引诱的嫌疑,要怪也只能怪那个叫“爱情”的东西太会作怪! 但,如果这种“给”是有前题的,必须一定要非君不嫁,非卿不娶,一定要负上某种责任,那么,我个人以为,这不是爱情了,只是一种盟约,一种合同关系。(呵呵,很偏激的话,乱侃而已,希望没有误导) 老是抱着“我是你的人,你要对我负责”这种想法的女子,大概不会懂得什么是真的欢愉的高潮,她们对性的态度应该是怀疑的,只是觉得如果对方得到了自己的身体,那么就该让这个身体被收藏起来,盖上属于某人的印章,这样才能见人,才有名份,才不会吃亏。 人生漫漫,在广漠的红尘里,我们总会遇到许多让我们瞬间心动的人,我们也会被爱或者付出所爱。在爱的时候,是不是该尽情?在不得不分开的日子,是不是应该追忆曾经的美好?而不是苦丧着脸,追讨关于上过多少次床、吃之多少次亏的旧帐。 好好爱吧,在我爱着你的那一刻,我就把自己给你…… 爱你,就把自己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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