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十六岁,全科医师,三十余年医龄,家住乡政府所在地(住在执业范围内和户口所在地)。
我在村卫生所工作二十余年;我按章纳税,按时学习,积极工作(如;零三年抗“非典”,我冒生命危险,冒犯法风险,义务检测万顺村1-4社的“非典”疫情)。
我是二等残疾,零九年又患脑梗,一三年再患脑梗,一五年四月跌成骨伤,太难了!
万顺乡医院负责人,数次以“在乡所在地居住不合理”为由,为难我。
零一年说我非法,到零二年年底,被全县医疗市场整顿结束时的文件定为“历史遗留问题”,我回卫生所;零五年,不给我乡医注册,经讲理才给注册;零九年,未通知我,把我开除卫生所;一三年让我开个体珍所;一五年五月,不给我换到期的营业执照,说“愿意找谁换就找谁换去!
按零二年全县医疗市场整顿结束的文件,我属“历史遗留问题”;2、依据残疾人保障法,依据同情和人道,我应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优惠、支持、扶持、同情、人道。
我想请残联出面,与相关组织交涉,使我重回村卫生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