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登徒子好色与林徽茵美色之辨 |
正文 | 登徒子好色与林徽茵美色之辨 劳燕 登徒子好色赋 宋 玉 大夫登徒子侍於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娴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娴丽,所受於天也;口多微辞,所学於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龊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是时,秦章华大夫在侧,因进而称曰:“今夫宋玉盛称邻之女,以为美色。愚乱之邪臣,自以为守德。谓不如彼矣。且夫南楚穷巷之妾,焉足为大王言乎?若臣之陋目所曾睹者,未敢云也。”王曰:“试为寡人说之。” 大夫曰:“唯唯。” 臣少曾远游,周览九土,足历五都。出咸阳,熙邯郸,从容郑、卫、溱、洧之间。是时,向春之末,迎夏之阳,鸧鹒喈喈,群女出桑。此郊之姝,华色含光,体美容冶,不待饰装。臣观其美丽者,因称诗曰:“遵大路兮揽子祛,赠以芳华辞甚妙。”于是处子恍若有望而不来,忽若有来而不见。意密体疏,俯仰异观,含喜微笑,窃视流眄。复称诗曰:“寤春风兮发鲜荣,洁斋俟兮惠音声,赠我如此兮,不如无生。”因迁延而辞避。盖徒以微辞相感动,精神相依凭。目欲其颜,心顾其义,扬诗守礼,终不过差。故足称也。 于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 登徒子与宋玉不睦,互斥好色,因逊于文彩,遂成色鬼代言人。然个中曲直,宋玉亦多调侃,无义理之辩,故登徒子好色戏言而已。宋玉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实则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好色而守德、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士大夫对待两性关系具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 好色,好有德之色,乐见美色之德加焉,这是一般男人的“色观通则”、“大明律”、“潜规则”。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念评价女性,首先在德,后为才貌。然而,凡是对德才貌俱全美色追求的人,绝大部分会落入一个“自毁悖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徐志摩。当年,徐志摩慧眼识美,几乎是以“狼的意志”,对林徽茵穷追不舍。这厢里徐志摩追求炽热,对那厢家中妻儿的漠然无视,就凸显了他广义之爱的冷漠。林徽茵断然拒绝,可见林徽茵在个人悟性与对外审视上的天赋。徐对林的感情确乎崇高的爱情追求,结局却以徐志摩的失败告终。我想,如果这厢的爱情成功了,则意味着对道德的背叛和对那厢两个善良无辜者的伤害,人性的美被击碎,而建立在人性美之上的爱情也消逝了。所以,徐林的爱情如果即使成功了,他她的爱情却是失败。这种成败皆错的爱情宿命,这就是在传统价值下和社会整体和谐之美前提下的“自毁悖论”。 当然,其后的徐志摩,退而求其次,忽视了道德之美,为其人生悲剧埋下伏笔。因为王赓的纵容,张幼仪的隐忍,徐陆的潇洒不羁,在婚姻上放纵情欲,没有任何道德理由地各自抛弃元配而走到一起。这就构成了与道德美的绝决,无论这个绝决是出自事前的积累,还是事件后的发展。这宗爱情虽然绚烂凄美,却毫无崇高可言。陆小曼的奢侈与放纵,构成徐志摩否定个人既往的理由,也促使其回归爱的根本--心灵孤独宿命的慰藉。因此,只为了聆听林徽茵的讲座,明知天公不许却执意登机,终成千古之恨。其实,这并非徐公之错,灵魂隔绝,一日如十年,落此境地,生死已然度外。可惜了,若徐公逃过此劫,以其天成之笔,披露爱情之妙,时下痴情男女也许不会如此众多。 徐志摩遇到“自毁悖论”并非时运不济,这种悖论是普遍的。德才貌俱全的美女,在绝大多数的追求者面前都是“情已有归属”,若想“载得美人归”,必然要打碎人性的美,为情失爱,拆散一段姻缘,打碎一桩婚姻,甚至毁坏一个家庭,搞得骨肉分离。如果美人舍彼取此,以传统道德判断,也丧失了道德的美,其美也就不再为美了,概莫能外。如果面对绝世佳人无动于衷,爱美之情就更令人怀疑了。 悲惨啦哈,爱美在于中国传统男士,是一个无论如何都失败的追求。不过,如果女同胞们认为爱美对于女性也是同样的“自毁悖论”,我也不反对。 从道德在审美观中的定位来看,徐志摩虽然才华出众,在“定心力”上,却不如金岳霖的执着来得成功。金岳霖曾经调侃梁林夫妇说:“梁上君子,林下美人。”梁思成笑纳,林徽茵不快。建筑学家林徽茵审美功底出类拔萃,对金言生气是必然的。梁思成虽然喜欢这样的评价,但却有过奖之嫌。人的首要价值在于其超越性的主动。美人之谓的前提是将人置于审美客体的位置上,人的主体意义被极大地淡化了,人的首要价值也变得模糊了。梁上君子之名应该放在梁启超先生的头上比较合适。当年任公一时乐颠儿,假公济私将林徽茵收作儿媳妇,如果不是其职位的原因,梁思成如何有结识林徽茵的机会呢?审美主体意识,或者说人的超越性主动,可以作为在道德之后于才华上评价人性美的一个标准。 国人崇洋媚外,抛弃传统的价值判断,效仿西人,崇拜希腊海伦的方式,只追求颜色超群,在欣赏当代美女的同时,也将古代陈国夏姬南朝张丽华翻出来膜拜。 既无道德追求,登徒子好色已潜移默化成风气,林徽茵之美色已成绝唱,中国人在眼目之享的一瞬后,内心却颓然承受着那经久不息的伤痛。 好色是男人的本性,文化的意义不是好色或不好色,而是在好色之上建立道德立场,通过某些文化和艺术形式,来对色性的驱力进行升华、表达与宣泄,从而使原始性质的色性,获得道德和文化艺术性的处理。多少名篇佳作也就是这样出现的。 在国学中,把人的性驱力及其动性与情欲,转化提升成一种艺术形式的努力做得不够。宋以后的儒学,特别是佛教对人类性欲的强烈负面态度,使这样的努力遇到许多观念的障碍。比如作为身体艺术的舞蹈,在中国舞蹈艺术中就比较不那么性感。缺失拉丁舞那样把两性的性驱力及其律动、缠绵和兴奋转化成一套身体舞蹈语言来艺术化和精致地表现与宣泄的技术形式。这种转化了的身体舞蹈语言,能艺术化和精致地表现与宣泄的技术形式,虽然不能代替原始性欲中男女交媾的性刺激和性互动,但文化中却更有意思和情趣。当一个人掌握了这种舞蹈性语言和交往技术,社交中的一般情欲就以一种不违背道德的方式来获得表达与宣泄。 色性的不可取代性与人类德性在其上导入的立场、态度和审美,始终是人类处理身体文明的一个重要问题。 性的原始欲望挑战文明的刺激性进攻,向着凡是文明禁忌的特别期待颠覆的方向发动。在性驱动下人的堕落性力量与在人类德性上人的上升性精神价值处在一个持续的充满矛盾的安排中。“床笫之事,人皆喜之,人皆恶之”。A片泛滥,看起来不美,做起来有害,说起来面羞心耻。都是一个意思——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方式来处理人性中不可回避的巨大矛盾,或者参与并理解那些有关文化保守主义有何意义的辩论。佛教和儒学传统中的“去欲”或“化欲”试图从降低或者消灭人的私欲色求性方面来缓解这个人性的冲突和社会面临的压力,而今天的人们试图在自由社会通过法治所实现的把私人空间的事务控制在不造成公共损害的新的社会控制技术下,来放松古代社会传统中对色性欲望及其性事务的严厉态度。 它向人们提出的问题是,如果道德只是一个私人事务,那么,在人的自由中一种不损害公共生活的任何私人关系和行为是否都是无可指责的。 人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才是一个合理的人类生活制度?我们的道德观念和文化在多大程度上允许人在欲望之下的肆无忌惮和颠覆? 本文并非无义理之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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