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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麦田之爱——“拾穗者”和“遗穗者”之辨
正文

麦田之爱

——“拾穗者”和“遗穗者”之辨

劳燕(章关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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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 弗朗索瓦· 米勒 Jean-Francois Millet〔1814-1875年〕,是法国近代绘画史上最受人民爱戴的画家。《拾穗者》(1857年收藏巴黎卢浮宫)是米勒最重要的代表作。

米勒以真实,亲切,给人丰富联想的画面,纯朴亲切的艺术语言,牧歌式地传达了对农民艰难生活的深刻同情和对农村生活的挚爱。米勒对画面处以暖黄色调,以红、蓝两块头巾的色调沉稳地融入暖黄,使整个画面显得平静而又庄重。作品的手法简洁朴实,天空和麦地显得十分和谐,丰富的色彩统一于柔和之中,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派乡村风光。

《拾穗者》不愧为现实主义的杰作,得到世界的认同,尤其被广大法国农民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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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收后的田地里,三个农妇为了口粮,正弯着身子拾取遗落的麦穗。她们身后那堆得像小山似的麦垛表明,这是一块刚刚收割后的麦田。

米勒没有描绘三个农妇的相貌及脸部的表情,却着意刻画了她们的身姿,和从不同视角可以观察到的这三个农妇的拾穗动作。就从这种身姿和体形动作,读者可以清楚地分辨出画面上三个人的年龄,扎蓝红头巾的两个显然年轻些,右边的则是个老妇。有评论家认为,这三个是祖孙三代,右边是祖母,左边是母亲,中间是孙女辈。

其实,米勒对《拾穗者》场景和人物的布局、设定,是颇费斟酌、经过深思熟虑的,自有其用意。

米勒创作此画,主要受了《圣经·旧约》中《路得記》的影响,或者说是路得的命运触发了米勒的灵感,促成了米勒去构思创作《拾穗者》。

《圣经·旧约》中的《路得記》是整部《圣经》中最温馨的一篇。《路得記》有记:

古犹太国,大旱連年,赤地千里,兩个死了丈夫的媳妇跟着既死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婆婆,无依无靠地悲哀地回到小城伯利恒,要生存,却走投无路,一門三寡,悲风四起。婆婆明理,不願拖累儿媳,遂苦劝她們离家出走,不要在一块儿作无望的挣扎,婆婆要俩媳妇改嫁去,各随命运运命,各奔前程。三个寡妇抱头痛哭,一个儿媳妇泪流尽而后离去,另一个不忍离去,这个没有离家的媳妇就是路得。

在蒼茫暮色中,路得发出了撕心裂肺,感天动地的告白: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哪里,除非死才能使你我分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于我!”

路得的告白,动人肺腑,这也许是人类最為至情至性的伟大告白之一。

米勒,这位出身农家的现实主义艺术家,就是被这伟大的告白打动,构思布局了《拾穗者》。

米勒在画面中用中性灰度将拾穗的三人以及时间和麦田天地定格在蒼茫暮色中。蓝头巾的拾穗人正是路得。她累得用一只手搭到背后,但她另一只手细心地在捡起零散的麦粒,是一粒一粒捡!她累弯了腰,但她身姿美好、体形透析出年轻,米勒没有画她的脸部,以至放弃了对表情的描绘。如果她就是路得,那么拾穗其实就是路得在告白。

贫困中的人民,会有无数悲惨遭遇,把他们的际遇和不幸悲哀揭示出来,会牵动、刺激、刺痛人心。将在贫困中挣扎求生存的三个寡妇,定格在麦田拾穗场景中,这就是米勒此画的匠心和深度。于是,我们从对路得的告白的感动走向了贫困者不屈不饶顽强求生存的这个“拾穗场景”。拾穗者,深深地打动了法国的农民,触动了所有人的心。这就是现实主义的艺术之魅力。

如果米勒正面记录她的面部,那么路得的脸部会是什么表情呢?路得是热泪涟涟说那段告白的,麦田中的路得此时脸上也同样只有泪水。伟大的艺术家没有描绘伟大的路得的脸部,从身姿动作色调完成了对贫困不屈不饶、顽强求生存、伟大勤奋、热爱生活、不易生活着的年轻美丽的路得的塑造。她不仅在说,她还在做!

数以千年后,英国詩人济慈的名作《夜莺颂》,可以为这里我对《拾穗者》的注解、诠释作证——英国19世纪初积极浪漫主义詩人约翰·济慈(John Keats),以痛并快乐着的复杂心情写下了《Ode to a Nightingale》(《夜莺颂》)。济慈通过夜莺的歌唱,提到了米勒的《拾穗者》中的“拾穗者”,抑或就是路得。“Through the sad heart of Ruth, when, sick for home, She stood in tears amid the alien corn.”(“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拾穗者》中,那个“在麦田的蓝头巾媳妇”“站在泪水中”! 在《夜莺颂》里,济慈对伟大的告白者表示了敬意,抚慰了“站在泪水中”拾穗的路得。

天无绝人之路,古犹太有约定俗成的风俗,在麦收的时候,麦田不能收割得太干净,凡掉在地上的麦穗麦粒,收割者一般不回头再捡,故意要在麦田留点“余地”,视其为是上帝特別留給孤儿寡妇无衣食无告的人们的活命口粮。

这是法律硬性规定,还是收割的劳动者对贫穷饥饿者动了隐恻之心,故意遗漏了粮食?前者可以解释为即使是在原始、奴隶制下,任一种社会制度都会、都保留有、体现出“人性的光辉”,即便是最残忍罪恶的统治王朝,也有人性化、向善的合理存在的一面。后者恰正其反,是说在罪恶的统治王朝中,人心中永远存在着人性化、向善的本真,民众之间这种同情、救助,扶弱帮困是普遍的,广义的,大美大善的。我本人更乐意从后者,从道德范畴来讨论这个遗穗问题。

将麦田遗穗留给孤寡贫弱者,说成是律法成命,不免有粉饰太平恭维统治王朝之嫌。如是出于怜悯同情之心,是农人故意遗漏,这似乎更接近历史真实,无论从历史常识还是社会经验,或者感情出发抑或理性思考,我更愿意理解这是民间的人性本真之博爱,这就是真正的人性美,麦田遗留麦穗之爱。究竟是统治王朝的法律规范所定,还是民间的扶贫帮困救助孤寡贫弱,这也许不仅仅是学术问题。

当然,在古犹太,将麦田遗留麦穗视为“神爱世人”,是神所为,既没有明确说是统治国家的王者法律规定,也没有说是收麦的农人故意遗留民众之间的救助贫弱。

这种充满人情味宗教精神的古犹太故事,在古代中国居然也有,历史有惊人的巧合,在中国,上古周朝就有与《拾穗者》几乎一般无二的麦田遗穗故事。那么,上古中国的遗穗问题作何解呢?

《诗经?小雅?大田》载:

“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翻译过来就是:

(在大田的周遭)那儿有尚未成熟(不能作为熟谷收割归仓)的嫩谷,这儿有遗漏未聚集的禾束,那边甚至有遗漏的谷捆,这边还有散落的谷穗,(这些遗漏、滞穗)便是捡穗的寡妇的实惠。

不少人看到此条记载,很是兴奋。有人还专作了“遗穗利寡妇”是否是周朝法律制度的考证。这种考证本身就令人诧异,把“遗穗利寡妇”看成是一个早期奴隶制统治中的一种治国立法,以此指证周王朝尚存有“人性的光辉”。又进而发挥,说这是西周具有“遗穗利寡妇”的淳朴民风,是“治之以德”的表现。

是谁遗穗?是周王朝的法律制度规定还是农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

史实如何呢?三千年前的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谓“大田”,是指“周王之田”。这条记载,折射出了在西周土地所有制下,周王和农夫在分配生产果实上的不公。大田丰收了,王者不愁吃穿,千斯仓万斯仓,而寡妇却只能靠拾穗而生。这恰正折射了周王人性的丑恶,寡妇的可怜。“遗穗利寡妇”是周朝土地制度及其不公分配下产生的人性的悲哀。

为什么大田会有遗漏和撒落?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为之?遗穗,也许是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为了让鳏寡孤独者去拾此得以糊口,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也许是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果实让无依无靠者去拾此借以活命,可谓用心良苦,此乃农人所为。农人的这种细腻熨贴,宅心仁厚,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拯溺之心。在西周土地所有制不公的分配中,农人所收,无非是缴给周王,为王者所劳。收割粮食的农人,一边面对着要去缴给粮食的周王,一边是盼望有粮食以活命的孤寡贫弱者,这个农人于是有了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这样的理解才是合理的、客观的,也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在这样的法律土地制度及其不公分配下,收割的农人既要“向公守正”,又要拯溺帮困,“本色向善”,隐恻之心就此而生,遗穗,是不得已而为之,“民乃本色向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诗经》里的内容,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它开创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

《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秦代曾经的焚书就包括《诗经》,理由很简单,《诗经》也有与统治王朝意志、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马克思有个著名论述:“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29页)。《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诗经》中的诗歌主要是反映现实的人间世界和日常生活、日常经验,与之相联系,《诗经》在总体上,具有显著的政治与道德色彩。无论是主要产生于社会上层的大、小《雅》,还是主要产生于民间的《国风》,都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密切联系时事政治,批判统治者的举措失当和道德败坏。其意义虽主要在于要求维护合理合度的统治,给予人民以较为宽松、可以维持生存的条件,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当然是有价值的。关心社会政治与道德,敢于对统治阶层中的腐败现象提出批判,应该说是《诗经》的优秀之处。但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正像在对遗穗问题分析时所遇到的那样,这一种批评完全是站在社会公认原则的立场上的,在根本上起着维护现有秩序的稳定的作用,而不能不抑制个人的欲望与自由。

就《遗穗》一诗来说,它可以是从政治层面批评统治者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也可能是对“礼仪”的具有进步意义的赞扬(将遗穗诠释为具有法律性质的制度规定);可以是从道德层面感叹不公平的分配,也可能是对人心向善的人性美的赞颂。《诗经》的这种政治性和道德性,并且在后世经过曲解而被强化了。本来不是直接反映政治与道德问题的诗,包括众多的爱情诗,在汉代的《毛诗序》中,也一律被解释为对政治、道德或“美”(赞颂)或“刺”(批评)的作品。因而,一部《诗经》,变成了儒家的道德教科书。

所以,《诗经?小雅?大田》所载“遗穗”条,之所以会被政治性道德性的“儒式考证”、诠释,并不稀奇,这和中国历史久远的宗法制度有关,更和维护宗法制度的儒学政治有关。

唐代白居易诗《观刈麦》:“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弊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田家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说明遗穗和拾穗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诗经》“遗穗”条的本质,是在批判周王朝的土地制度,感叹不公的分配,从道德的视角赞美“民德向善”。

遗穗,只有一点点,遗穗之行为,微乎其微,遗穗一点点,表明民德向善,善莫大焉,它是美的。

美哉,遗穗拯溺帮困,美哉,遗穗利寡妇。美哉,麦田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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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