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意外的快乐 |
正文 | 意外的快乐 蒿草兰梦 《快乐的时候最孤独》这篇小文是我于2008年要出书之际写的,当时我把我要出书的消息带着一种兴奋告诉了我远方的一位朋友,我想让她与我分享这份小小的快乐。可是,生来自卑的我也生性多疑,我没有感觉到朋友与我同样的快乐,心情很低落。放下电话我就带着不爽的情绪写下了这篇小文。我把它收在我的散文集《生命的河流》里。没有向任何地方发表。 2012年的夏天,我开始上“散文网”去发文章。我最先发了我刚写成的《碎花的回忆》,意犹未尽中又发了篇旧文《百合花》。看有反响,我就又把这篇旧文《快乐的时候最孤独》发上去了。这回的反响却很令我意想不到。编辑连续首条推荐,点击率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我兴奋的热度还没有降温就忽然发现它被到处转载了,有的干脆把它属在自己的名下,有的人作为她自己的博文发在博客里,也有的带名字转载的。它现在还被一个大学网转发……这篇文字突如其来的热度让我不知所措,也让我忽然的对自己的文字重视起来。我曾针对剽窃者向有关编辑声明,上网发文声讨、争辩,着实惊慌愤怒了一阵子。得到有关编者的道歉和网友的鼎力支持。但过后想想觉得很没境界,因为很多人的文字都遭遇过被无名转载和剽窃的事情。 时间已过去了半年,这篇文字还在被转载、剽窃。我把心放下了,写文就是给人读的,喜欢的人越多,越有成就感才对。歇了一段时间,我还是忍不住上网去发表。再有文字被编辑推荐、被读者点评肯定的时候仍然还是兴奋。仍然还有文字被转载、剽窃,但我已经不怎么在乎了。张爱玲说,抄袭是隆重的赞美。 就在我要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还发现那篇《一个爱的故事》被一个网站给编上了电子书下载出卖呢。很无奈中只得很高兴。因为自己的文字被大多数人认可毕竟是好事。文章发在了网上是不是就没有了作者的自主权?各个网站想转、想编辑什么都可以不和作者打招呼?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作者权益,又想表达、张扬自己的思想,那就只好听之任之了。 今天我又在网上搜了一下这篇《快乐的时候最孤独》时,意外的兴奋袭击了我啊。它被一个叫“派派”的网站编制成“配乐散文朗诵”。点开它,洗耳恭听自己的小文配上音乐、被一个男子富有磁性的声音朗读着,心里的美是无以言表的。这是我写作以来从没有过的成就感啊。只是那位朗读者把作者的名字“蒿草兰梦”读成了“嵩草兰梦”,但并没有影响我的快乐和感动。这是我在新的一年收到的最好的礼物,这礼物也当送与中国散文网。 于是我记下了这份意外的快乐。 201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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