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那些承载我生命的城市 |
正文 |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种行走的姿态穿梭于这个世间。很少停留,这也正印证了我小时候的一个想法:去流浪,越远越好!这些年,天南地北,虽然很多时候是被迫的,可每一次,我还是选择了出发。于是时间,就在这碾转往复中悄然逝去。这个过程常要独自面对来自生活的重压和审视,那份本该男儿承担的责任也在心中愈发明显,可这已经不是那个仗剑江湖的时代,我们必须为了那些怎么也放不下的人事不停的挣扎。我们故作的坚强,故作的勇敢,往往在不期而至的挫折面前溃不成军。可生活的残酷也正在于,无论你是穷是富,在你最绝望的时候,这个生活,都不会给你软弱的机会。 2006年的夏天,第一次踏上远行的客车。那时心里所想的不过是快点离开。彼时年少,并没有对未来有过多的担心,哪怕看着熟悉的乡景飞快的后退,竟然没有生出太多的忧伤。现在的我常常在异乡想起家乡的那些山山水水,时间在我们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在那个时候,唯一能给心灵安慰的让自己静下来的,就是家乡。 所以,此文,是为了纪念。 一 第一次远行是广东的一个城市,号称华侨之乡。城市的繁华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人多车多高楼林立,我这只井底之蛙像是一下子掉进了浩瀚的大海,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我感谢我的母亲,感谢这个生活让我的性格具备了一些沉稳的因素,所以,我至今没有让自己沉沦。 迎接我的是姚。他是我第一个兄弟。当时天已经黑了,他打的士过来,又打的士回去,请我在一家餐馆吃了异乡的第一顿饭。当时他已经在社会里摸爬滚打了三年,本来俊朗的外表多了我不熟悉的成熟和自信。只是身材还是瘦瘦高高的,脸上多了一副眼镜。我知道,我们间已经有了看不见的距离。但我们的实际年龄毕竟刚刚十八九岁,所以他对于我的到来还是相当的高兴。 没过几天他帮我进了他们那家公司,每月600元,做家庭医疗器械。我们住的地方是公司的一家门店的阁楼,没有窗户,刚一人高。我们下班后一般就窝在这个几平方大的地方聊天。从来不知道我和这个一起长大的伙伴还有这么多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只不过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深究过,或者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把自己隐藏起来了,展示给给外人的,都是积极的一面罢了。他那时已会说一口流利的粤语,这对于跑业务的他来说方便不少。而我,在他面前显得是那么青涩。 那个时候下了班我们只要有时间就会呆在一起。在异乡,就算是已经适应如他,都需要朋友的。他知道我喜欢篮球,就专门买了一个,带我到五邑大学打球。正值新生入学,门卫根本分不清我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我看着那些青春正茂的面容,内心的疼就会明显起来——原本,我也该和他们一样的。没过多久,姚就升官了,我开始一个人上班下班,我常常打球到很晚才回去,一个人走在已经冷清下来的街上,昏黄的路灯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有什么,开始在心里沉沦。 有的城市街道两边喜欢种梧桐,有的城市喜欢樟树,可在那里,几乎全是高高的槟榔树。圆圆的槟榔像一个个铃铛挂在树上。闲的时候,我最喜欢去钻那些小小的巷子,巷子里一般都很安静,有些老头会在路边摆上桌子,围在一起下象棋。有时走忘记了,就会来到江边,不太宽的江两边全被一些小摊沾满,忙碌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的脸上,看不见悲伤,看不见失望,有的,只是好好活着的平静和淡然。中国的城市总是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时至今日,我努力的回忆我所到达的第一个城市,脑海里浮现的竟然只有车水马龙和川流不息的人流。但是那种小公园好像很多,早上和傍晚总会有一群一群的老人聚在一起打太极或者跳舞。广东人喜欢喝茶,食物也相当清淡,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个难题。于是我在公司附近找到了一家卖臭豆腐的小摊,每到吃饭的时候就会在他那里买两块钱的臭豆腐,让他加上辣椒伴着盒饭吃。到了晚上,这里也会沉入灯红酒绿之中,各种灯光晃花着人的眼,也晃花了多少外乡人的心。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们住的附近有一座天桥,那里有一家据说是这个城市最大的网吧,姚就带我过来上网,走上天桥,这个城市的夜景尽入眼帘。桥下就是江,船上的渔火,岸上灯光的倒影,让黑丝带一样的江面波光粼粼。 年轻的心总是焦躁的,那时我还不明白男人要想成事必先修心的道理,只是从内心深处喜欢一个人这样静静的看着周围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切。那些让自己觉得,幸福也好,不幸也好,都没有理由让我放弃。 2006年,夏天,高考完的我,瞒着家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有同学开始了大学生涯,也有人同我一样选择打工。我用姚给我的手机给家里发去了平安的信息。然后在一个下着暴雨的中午给我暗暗喜欢了很久的女孩打了个电话。原来只是在书上偶尔读到散落天涯的句子,那种迫于生活的无奈曾不止一次让我感到难过,可当自己真正面临的时候,已经掺杂了很多别的滋味。 一个多月后我没有任何业绩,语言不通,加上经验不足,我决定辞职。姚和我都明白辞职的原因,所以他没有挽留。一天晚上他跑过来请我吃饭,两人第一次点了一沓啤酒,就着几个小菜喝起来。他的酒量经过无数次的锻炼已经很好了,我就差多了,两瓶下肚已浑身通红。由于时间过去太久,我已经记不清那一晚我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我们坐在回去路上的一个小小的露天公园的台阶上,大声吼着歌子。夜静寂如水,碧亮的天空繁星点点,最后累了,我一仰头,就看见细细的月亮挂在树梢旁,像极了某人戴的耳环…… 最终我只在那个城市待了两个多月。进入十月,我身上的钱已经快用光了,期间也找了好几个工作,最后别人都只是摇摇头。走在人流如潮的街上,我真正开始茫然起来,我的梦想,我的未来,在现实面前被挤得粉碎。当我怀着最后的希望步行三个多小时面试失败后,我终于陷入崩溃,蹲在一根电线杆下抱头痛哭。那是我记忆之中最清晰的几次流泪之一。人一旦做出了选择,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哭过之后,我给家里打去了电话,我要回家,我决定遵从家里的安排,去参军,这也是唯一让我心甘情愿做的事情。也是我仅存的一个梦想。 作为八零后,社会给我们这代人的标签是任性自私生活在蜜罐子里。可我知道,作为我们那里的同龄人根本不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生活总是过早的把一些事情压在我们肩上,让我们承担和年龄不相称的责任。姚说,只要踏入社会,我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只有在四周无人的时候,他才会表现出一些稚嫩,可那都是转瞬即逝的。走的时候没有让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们是兄弟,他所做的,于我已足够。而那个叫做江门的地方,在过了很多年后,依然会让我记起,因为那是我在这个纷繁的社会里,踏上的第一块异乡的土地。 二 踏上军车离开我们镇的时候,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鞭炮已经响起,车队已经缓缓开动。我固执的站在一边等,直到母亲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头一次,离别的感觉让我有流泪的冲动。母亲是相当感性的一个人,可她却没有哭,微笑着挥手。作为儿子,我身上承载着她全部的希望。 我的部队是在新疆的一个小县城里。一下车映入视线的就是白茫茫的一片。那是雪,厚可齐膝。迷迷糊糊的被一群老班长带着,迷迷糊糊就进了军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阳光似乎比哪里的都耀眼,视线的尽头,高大的雪山白雪皑皑,反射着更加刺眼的光芒。班长说,那就是天山! 直到给家里写信时我才从班长口中得知这里的地址,当我在信封上写下新疆沙湾县部队的那一刻,心里满是自豪。军人是我从小就向往的,而现在,我已然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所以我训练相当刻苦。我是所有新兵中第一个拿营嘉奖的人,在有人投弹把手投折体能跟不上的时候,我的各个科目全部合格。我以为,会在这个充满热血和青春的地方一直待下去。就像我高中的历史老师曾对我说的一样,部队,才是我这种人最好的归宿。 由于任务的需要,我陆陆续续去了很多地方,但无论哪里看起来都大同小异。低矮的房子,整整齐齐的杨树林,一望无际的田野。其实县城就和我们的营区一步之遥,隔着一条铁路,路那边,就是沙湾县城。但直到一年之后我才得以窥见她的全貌。 一年之中我们我们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在戈壁之中度过的。漫漫黄沙中少有人烟,偶尔有村子的地方必定有河流或者水渠。那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绿洲所在。树只能是杨树或者低矮的胡杨林。从远处看,你就会知道为何古人有沙漠明珠的形容,那真的会让人眼前一亮的。我们的到来让戈壁滩一下子充满生气,震天的口号,整齐的帐篷,特别是早上出操的时候,迎着朝阳,一群群人血沸腾的军人,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去。你就会觉得,原来,我们的血也可以是这样热的。 有时候也会遇到放牧的,骑着马,赶着大群大群的羊,相当镇定的从我们身边走过。沙漠是无边无际的,放眼望去,牧人和羊群会逐渐消失在地平线,让人产生走进了另一个世界的错觉。我是侦察兵,所以我可以通过望远镜看得更远更清晰。远处的山上积雪终年不化,那些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烂的胡杨树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历史记录者,它们一堆一堆横卧在黄沙之上,孤独,但很执着。看的时间久了,人的心也会跟着苍茫起来,特别当落日西沉,云霞漫天,那真的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一种说不出口的豪迈和沧桑就会击中我们这些粗糙的男人。于是就会有人张开双臂,发出一阵一阵的狂吼。紧接着就会有人跟着和起来,一时间,那种发自肺腑来自这个世界最初的声音就会回荡在茫茫的戈壁滩上。也许很苦,也许很累,但作为一个男人,一生之中能拥有这样的经历是会纵死无憾的。因为在当今的社会里,血性,骨气,无畏,这些都被生活的河流淹没了,当你面对一群与你生死相依的战友,面对能让人绝望的沙漠时,你会在多年以后依然无悔的觉得,我曾有意义的活过! 但我最终离开了那个地方。和平年代的军队,已经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人情,世故,这里依然存在。我不愿我的理想粘上任何别的东西。所以我选择离开。时至今日,我当时的战友已经是二期士官,就连我带的新兵都是我们侦察班的班长。可我呢,仍在这个社会里奔走。一个战友探亲回来看我,酒过三巡后他抱着我的肩膀说,当初你是最有希望留下来的,只要你稍稍妥协一下,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样子。我转头看他,笑了。路是自己选的,要走就只能自己走。 我们到的时候是深夜,走的时候也是深夜。在操场上,留队的战友一队队站着,军旗在他们身后飘扬着,走出大门时,我站住,回身向军旗敬礼,其他人也同时停住,敬出最后一个军礼。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就是军队,就是让我们由少不经事的男孩转变为男人的地方,无论我们在这里经历过什么,都会让我们永远铭记。 三 从十八岁出门,七年时光,转眼即逝。从本省的武汉,宜昌,孝感,石首,潜江,到外省的青岛,天津,常州,中山,到现在的厦门。我一直在路上。母亲打小就教我,做一个特别的人,所以我不敢停下来。而随着年龄渐渐增长,这也逐渐成为我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要求。而这样的代价是巨大的,不敢恋爱,不敢停留,我寻找着属于我自己的方向。我不知道七年时光可以把别人改变成什么样子,可我知道我自己在一次次妥协,内心深处的堤坝早已决堤。每一次回家我都会觉得煎熬一次,少时的伙伴好多已经成家立业,亲戚朋友询问的目光,这都让我难以自己。于是每次都是匆匆回家又匆匆离开,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么死在外面要么衣锦还乡,生活对于我来说没有选择题。 和辉是在老家的县城里重逢的。在新华书店的门口,我们笑着拥抱。然后在第二年我去了武汉。他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接到我,把我带到他学校的宿舍。那几天我们几乎天天晚上爬到他们宿舍的楼顶抽烟。他没有什么朋友,我是他最好的兄弟。夜凉如水,远处常有灿烂的烟花无声无息的绽放。兄弟之间很多话无需多言,他只是要求我走正道。一个多星期后我找到了工作,我算是在这个城市站住脚了。他还要读书,我只能再次一个人出发。 我依然没有改变老习惯,没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到处走。光谷,石牌岭,广埠屯,东湖…….长江大桥是经常去的,我喜欢那种站在桥上看着广阔江面的感觉。还有汉口的汉正街,解放公园。我不得不承认武汉的市容甚至连我到的小地方都赶不上。我想只要到过武汉的人都会对武汉的交通和汉骂记忆颇深。在没读易中天的《读城记》之前,我对武汉是怀着一种厌恶的情绪的。可现在,我试着理解这个城市,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我们无法改变但又不得不接受的。既然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我们就应该心怀感恩,不管你生活的是好是坏,这个城市本身没有错,它,毕竟接纳了我们这些外乡人 零九年有段时间离开了,去了青岛。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大海,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艳。与长江的蜿蜒相比,大海是辽阔的,又不同于沙漠的苍茫。那是一种你看了会心生敬畏的感觉。我之所以把武汉和青岛和在一起写,就是因为我在这两个地方遇到了我会一直感谢下去的人。是他们默默陪着我一直走到了现在。如果说武汉市是热情如火,那青岛就是宁静似水。我只到过青岛的市北区,经过过中山公园,滨海沙滩,当然没忘去青岛大学。因为我在武汉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学,那里有我早已破灭的梦想。由于我到青岛是迫不得已,所以我没能用心去看这个城市,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但青岛的教堂却让我记忆深刻,成群的鸽子悠然自得,走在这里的人都是安安静静的,抬头看,尖尖的教堂建筑像是印在苍白的天幕上。我不觉间放慢了脚步,正想拿出手机拍照的时候,悠悠的钟声就遥遥响起。那一刻我真的愣住了,所有的烦恼,所有的磨难,都随着一声一声的钟声飘散不见。 回到武汉后,辉也毕业了。后来俊,涛他们也都相继聚在了这个城市。兄弟们在一起奋斗的生活是虽苦尤甜的。我的足迹也逐渐遍布了武汉的角角落落。青岛对于我来说就像生命中的一个驿站,哪怕它比起武汉来说很干净,很优雅,可那些并不属于我。嘈杂,脏乱,拥挤,等等这些毕竟是我已经习惯了的,而我在这中间得到的,却是对于生活的坚韧和果敢。即使坐公交常常没有座位,即使便宜的出租房越来越少,即使到处都是我讨厌的人群,即使我在这里跌过跟头,可我,依然感谢这个城市。白沙洲,吴家山,武昌的省出版城,藏龙岛,南湖,这些地方留下了我太多的足迹,也印证着我已逝去的年华。 四 后来我又相继去过很多地方。与艳是在宜昌最后一次见面。至于其他的地方都是工作的需要。江门的公园,沙湾的戈壁,武汉的高楼,青岛的大海,石首的江,常州的桥,中山的路,还有宜昌的山……我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我都深深的怀念,因为那些城市,都是承载我生命的地方。它们记录着我一路走来的酸甜苦辣,也记录着,我整个人的成长。 或许以后我还回去更多的地方,但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我曾经到过的地方,因为多年的漂泊,我早已经学会了感恩。正是那些城市和那些城市里的人,时时提醒着我,无论走多远,都不要忘记当初为什么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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