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时评】立法“啃老”不如鼓励创业? |
正文 | 郭翰/文 近日公布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亮点”颇多备受关注,其中拟立法保护老年人不被“啃老”更是引发热议。有部分网民认为,是否资助子女,老年人本来就有决定权,再次立法实属多此一举。(来源:大众网) 立法“啃老”,看似一个多余的事情,其实折射出了现在社会闲散人员过多,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目前,大学生就业难,难于上青天的当下,剩余劳动力“过剩”,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可作为政府,应该分析原因何在?大学生不断扩招,实则看似过剩,但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主要还是人尽其用没有达到最大的饱和。 所以,对于啃不啃老,那就得不出一个确切的数据,也没有一个约束标准,那就达不到法律约束的“威力”。再说,啃老不是一个单纯的硬性指标。如今复杂的因素下面,有着很多啃老的无奈和现实。 首先,不能把“啃老”看成一种个人行为,应该看成是一种社会现象。所谓现象,那就具有普遍性。针对这样的现象,不能只是立法就能解决,因为现在的年轻人面临着就业难、结婚难、房价高,物价高等等问题。如果仅仅只是一个立法就能规范,那说明问题就好解决。关键一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收入不如民工,发展感觉迷茫。 其实,与其立法规范“啃老”,不如关心就业环境,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把社会的一些影响人们收入的行业规范,比如过高的房价,看病难、看病贵,让物价不要飞涨。使得一般人的收入,都能在一个城市安安静静的发展。想必如果这些都能做得好了,“啃老”问题就会在根本上得到解决。 再次,鼓励创业,让创业成为常态化,让创业环境规范化,不仅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在各种行业上都进行一些鼓励。比如政府可以号召社会成立创业基金,银行成立专门的信贷创业帮扶部门,城市进入农村创业给予更多优惠等等。想一想,如果一个规范的创业环境出现了,人人都理解创业的好处,每个人都知道创业的前景。那么,谁不愿意让自己的发展空间更大。 如果政府总是知道限制,不给予发展的环境,或者说只是治标不治本,仅仅只是看到事物的表面,这样不仅不能根治,还会生出很多问题。 因此,立法“啃老”不仅不是一个根本问题,还有可能激化家庭矛盾。让原本和谐的家庭,容易出现很多法律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似乎总是那么大刀阔斧。这样不仅不利于人才的整合,压力不仅压不住,相反还会反弹起来。 所以,立法“啃老”,倒不如认认真真做好创业保障,鼓励闲散人才真正走上创业路,不管政府政策,还是政府引导,都实实在在的做得贴贴心心,“关爱”如实。 这样,谁愿意啃老?即使有老啃,也不愿啃,相反,不仅还会一如既往的啃,而且还会啃得“皮毛”都不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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