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求婚 |
正文 | 杨启民急切的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浑身到处都显示着他焦躁不安的心绪。他没有任何心思想去关注窗外有着白云相衬的蓝天,也无心去关注已经进入秋天的清爽空气,他满脑子都装着一个问题——如何向丽馨求婚。 他永远都记得五年前的那个春天的午后,太阳是那么的可爱,就像生日蛋糕上点缀的红色樱桃斜斜地嵌在天空里。暖风肆无忌惮的在大地上欢快的歌唱,并不时地窜到校门附近旗杆的顶端,将那彩色的旗帜轻轻撩成波浪式向着它吹的方向伸展。在学校大门前的拐角处,丽馨身上白色的连衣裙,连同那双浅黄色的凉鞋,一起陪着她头上的长发在风中歌舞,只见她左手垂直靠在身体的一侧,右手搭在腰间小巧秀气的白色包上,静静的站在风中,等着她等的那个人。他躲在她背后不远处观看这可人的一幕,就像站在文森特·威廉·梵高的《向日葵》前一样,让人温暖与自信。他一直坚信,在他进入大学第一次遇见她时就爱上了她,并且终其一生都不会改变。于是他首先与她成为了朋友,一直到她今天约他到学校大门的拐角处相见。他明确地知道,她约他的目的,因为经过两年的相处,他已经确定她也爱上了自己。 他走到她跟前,像往常一样打过招呼。 “丽馨,等久了吧?”说这话的时候,他显得有些稍微的紧张,眉头也随之慢慢皱起。 “没有”,她看到启民后,用手摘下耳机,接着说,“我也是刚到这儿。”说完,她微笑的看着他,然后用手轻轻地撩过被风吹到眼前的发丝。 听到丽馨如此说,他立即舒展了眉头,微笑着说:“哦,那就好。” “听说平安寺的樱花开了,我想去看看,不知你有空没有?”在一瞬的沉默之后,丽馨首先发出了声音,说完话,她就低下头盯住了自己黄色的凉鞋,仿佛鞋子会给她答案似的。 启民感到一阵眩晕,他知道那是幸福的冲击,看着丽馨潮红的双颊,立即点头说:“有空,今天没有事情,绝对没有事情,明天也没有事情。”说完,他感到了自己的语无伦次,标准的国字脸型立刻像火一样燃烧起来,犹如他此刻的心情一样。沉默了一下,继续说到:“现在就去吗?”显然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急切。 丽馨差点被他的鲁莽逗笑,但是不行,她的优雅与气质不允许,虽然她内心无比激动,但是也不能得意忘形,就算在自己的心上人跟前,也不能没有了样子。于是她说:“ 那要是没事,我们现在就走吧,到平安寺还得走好长时间的路呢!” 于是他们就去了平安寺,至于樱花如何美丽,启民根本就没有在意,因为在他牵起丽馨的手后,一个下午都在盯着她看。 转眼间已经五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启民想着,就要订婚了,我和丽馨要订婚了,我一定要给她一份惊喜,在这个刚刚开放的社会里,浪漫这个词已经被人们所熟悉了,我也一定要让我的丽馨浪漫一回,我不怕其他人怎么看我,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想到这儿,启民脸色因兴奋而变得更加红润。他接着想,别人结婚都是发扬勤俭节约的革命优良传统,也怕刚刚解冻的社会说他们走资本主义道路,所以结婚连个戒指都不买,我杨启民不怕,为了我心爱的人,我豁出去了,虽然一个月就几十块钱的工资,但我以后还可以挣嘛,想到这儿,启民已经决定了,买个黄金戒指。 他站起来,走向门口,换了拖鞋,准备出去。这时,从厨房跑过来一个老太婆,一把拉住他问:“你干什么去啊?”语气和蔼可亲。 启民想,这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就顺口说了出来:“我去买个戒指,今天我要向丽馨求婚!”他说的雄赳赳、气昂昂的,仿佛要去参加一场代表尊严的战斗一般。 老太婆怜爱的看着启民,用右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靠在他的身上温柔的说:“老傻瓜,我们都结婚二十五年了,你还要向谁求婚啊?”启民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轻轻地抱住了年老的妻子,悄悄的说:“哦,是的,不过老婆,我还是要说,我真的好爱你!” 年老的丽馨,早已没有了当年美丽,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的老公,虽然老公在今年入夏以来因为老年痴呆经常忘掉很多事,但老是记得要向她求婚。 她依旧不厌其烦地将老公拉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并不去管这是第多少次拉回要出去买戒指向她求婚的他,而是安顿好他后,继续走到厨房准备他们的晚餐,并不时地扭转头看看坐在沙发上的老公,继而幸福地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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