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迷恋,是一种需要 |
正文 | 也许这也不算一种迷恋—— 我这样想。 迷恋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曾经迷恋过很多事物,很多人。经过了岁月的洗涤,我发现留下的只是对感觉的迷恋。 我曾经每天清晨伫立窗口,守望楼下慢跑而过的健硕身影。只为那短短的几秒,我可以在寒冷的冬晨毅然离开温暖被窝。我也常在美丽的黄昏,来到运动场,呆呆地看上半个小时,然后离去。直到高中毕业,我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曾经有过这样一次经历。就在我快要落水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紧紧地把我抓住,他用力往回一拉,我在空中旋转起来。我非常清晰地记得那种感觉,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我望着他坚定的眼,扶着他刚劲的臂弯,周围的一切都已不存在,只有我和他,我的身体旋转着,思想却停止了。救我不过几秒的事,却仿佛经历了很长的一个过程。当我安全地被他抱住时,我仍傻傻地望着他。与他认识不过三天,他受人之托陪我和艳君游玩。可是忘记他,我却花了三年。其实,那阳光帅气的面容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一直听姗姗描述着他的前男友裴。姗姗生病的时候是不愿意吃药打针的,有一次发烧,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只能看着倔强的她干着急,裴回来了,一句话也没说,把姗姗扛在肩上送去了医院。裴是在外面混的,免不了的牢狱之灾,姗姗受不了担惊受怕的日子。分手的时候,裴带着所有的现金开着宝马去了澳门。我见裴只有一次,那是在他们分手N年之后。裴回来了。每天都到姗姗上班的地方,坐在车里在黑暗中默默地等着她,在姗姗出现时打开车灯照着她,可等姗姗朝他走来时,他又开车离去。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好好谈谈。姗姗把我带上了。裴,长得像伍佰,发型也像,也许是故意学的罢。但是平凡甚至有点丑陋的长相并没有影响他的气质。他的洒脱,他的从容,他冷酷而执着的眼神,他那江湖霸主的气势——。我注意到他开车的姿势,单手扶着方向盘,随意地转着,似乎眼前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另一只手搭在打开的车窗上,夹着烟。如果你看过伍佰《挪威森林》的MTV,你就很容易想象出他当时的样子。那一次之后,姗姗和裴彻底地分手了,我再也没见过裴。但我却被他的满不在乎和坚定执着迷住了。我开始刻意地看伍佰的MTV,我发现他们很像。他是在摹仿吧。一个人的时候,半躺在沙发上,喝着饮料,静静地看着《挪威森林》MTV,是件很惬意的事。 06年,第一次看蓝色生死恋。是与雯子、高业通宵哭着看完的。那个时候人们已经不看这部古老的剧了。我们却被深深吸引。疯狂地喜欢上了元彬。确切地说,应该是疯狂地喜欢上了泰锡。与雯子一起到处收罗着他的海报、彩页,床头贴着他的大幅海报,钱包里也放了他的照片,没事时胡乱在纸上写的也是泰锡、元彬之类。这是件任何人,连我自己也无法理解的事。追星,我从没有过。我也早已过了追星的年纪。到底是什么让我有如此举动?如今看来,对元彬的迷恋也许纯粹是一种需要。 对,迷恋对我来说,是一种需要。我过着平凡的生活,却梦想着奇迹。现实从来也没满足过我,而我不敢叛逆。我需要迷恋来调剂平凡的生活,需要迷恋来丰富人生、安慰心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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