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童年的美食(2) |
正文 | 巴浪鱼、豆腐乳 有这样一个笑话:有个人家里穷,买了条咸鱼挂在饭桌上面,一家人看一眼吃一口饭。一次大儿子扒一口饭看了两次咸鱼,小儿子发现了,就打小报告:老爸老爸,阿哥多看了一眼。老爸说:别管他,这个败家子,咸死他才好。 这咸鱼就是巴浪鱼了,用盐巴腌的,咸得着实要老命,按理看一眼就已经足够配一口饭了,也不知那个馋嘴哥哥怎么就需要多看一下? 小时候这道菜几乎每家每户餐桌上都有甚至长年都会有,与之相映衬的一般是咸菜,萝卜干,豆鼓、豆腐乳等,清一色的咸死人。猪肉豆腐是一定要有客人来时才会有的,真正昙花一现。如果碰上有谁端着一碗自产的黄豆去换豆腐或是见到谁拎着一小块肉,别人就会非常关心地问:来客人了吧?一猜一个准。那时候手中提着这两种东西是非常自豪的,巴不得绕着圈子在村里多转两圈好让全村人都知道。当然这几道咸菜中,数巴浪鱼最高级。 老爸很会做豆腐乳,快到菜荒的时候他就买几十个豆腐,切成四四方方的小块,在竹箕上排开,放到通风处去晾,三两天后豆腐就坏了,又馊又酸,然后很快就长出长长的毛,黑黑的,非常恶心。我很早就知道腐乳上最好吃的那一层外皮就是这些毛毛变的。这时候就可以入瓮了。我家的腐乳外观比人家的好,别人的是黄灰色的,而老爸做的是红色的,与供销社卖的没什么区别。因为我有个大表兄是做豆腐的,也做些豆腐干,他会在豆腐干的边沿用毛笔涂上一圈红色,然后在中间盖上一个印章,也就是商标的意思,很有特色。那红色的原料就是食红,类似于现在的苏丹红,是专门做调色用的。这时候老妈就会向大表兄要一些,和盐巴混在一起,先撒一层盐在瓮底,然后一层豆腐一层盐,最后密封盖紧,就大功告成了。过个一段时间,等盐巴全部融化后,就可以上桌的。 这些东西是真正的下饭菜,因为咸,所以非常节省,不是风格高尚故意要节省,而是没法不节省,扒一口饭想配两次菜都不行,做一瓮腐乳可以撑过一个季节。 相对于腐乳,咸鱼又会比较难得一点。一是贵,再就是咸鱼中盐毕竟少些,不耐吃,而且非常耗饭,吃咸鱼配饭好像总不觉得饱。这对于并不充实的粮仓来说也是一个挑战。俗话说“米谷子怕腥骚”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老爸不太敢经常去买。 我从小内向,在学校里人缘并不是很好。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我就把咸鱼干用作业纸包着带到教室里去,小心滴打开包包,撕一点给张三,扯一点给李四,弄得他们感激涕零,整天屁颠屁颠地跟着我的屁股转,很有点黑社会大哥的味道。所不同的是黑社会老大随时都有一大群手下跟着前呼后拥,而我书包里没咸鱼的时候就门庭冷落没人愿意理我了。 一次一个家伙上课了还在偷吃我给的咸鱼,被老师发现了。这小子没有半点民族气节,被老师一凶就马上招供,说是我作的祟,老师就把我藏在书包里来不及拿去公关的赃物没收了,弄得我好郁闷。 那个时候不仅我们饿,老鼠也饿。因为我们经常把咸鱼放口袋或是书包里,弄得油渍渍的,结果带着鱼腥味的口袋和书包就经常被老鼠光顾,咬得破破烂烂千疮百孔。现在想来,在那种非常的时代,谁都活得不容易啊。 现在这两种小菜超市里也还是很多见的,不过人们早已不是指望它们来帮忙“过荒”了,而是吃多了油腻,不想吃饭买个一瓶来换换口味。 糯米饭 锅巴 这个东西和我有很深的感情。我始终对糯米制品有着特殊的爱好,当然酒除外。我在另一篇《我》的文章里详细地介绍过我老爸做糯米饭以及锅巴产生的全过程,这边就不再赘述。 糖,果。 在五味中,我最钟情甜味。它给人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最强烈。甜的东西在自然界很多,我在《童年的美食.1》的文章里做了比较全面的描述。一个美眉外甥看过后说我把她最爱吃的沙莲子给漏了。的确沙莲子也是老家一种老少皆宜的野果,广受父老乡亲们的喜爱。它的花期和档(这个字应该念平声)莲子差不多,小小的,一粒粒像黑珍珠。最妙的是它没果核,沙沙的,甜甜的,吃上两把感觉特棒。那时候母亲和姐姐们上山打柴草时总是会带一些回来。另外还有一种高粱秆也是童年最容易得到的甜食,因为高粱收成后大人们就将它拿去喂牛,我们就会抢在牛的前面对它先加以利用。这不算糟蹋,而是为国家多节省粮食,好让毛主席华主席他们更好地援助那些挣扎在水深火热中的亚非拉人民。所以,只要不吃坏肚子,大人们一般是不反对的。 除了这些纯天然的东西外,其它的甜食就都躲在供销社的玻璃柜台后面,或是藏在父母亲房间里的某一个极隐蔽之处。玻璃柜台后的糖果也不丰富,有一种大小类似于鱼眼珠的,一分钱可以买15粒,但我们也不太敢奢望,因为那个时候一分钱对于我们这些小不点来说,还是个天文数字。我们站在柜台前望着里面那些花花绿绿的糖果的样子肯定特难看。因此,我们更抱希望的就是在家里偷。 我这里说的糖有两层意思,一是糖果。二是糖,也就是白糖红糖冰糖以及麦芽糖。这些糖家族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我的最爱。红糖比较便宜,而且据说吃了温补。这个在我家倒是常备着,过年节时蒸个发糕啥的。红糖从形状上也分两种,一种是散的,一种是结成团的。散的不方便偷吃,因为少了容易看出来。整团的用铅笔刀削掉一点好像还一模一样,第二次又削掉一点感觉还是一模一样,第三次再削掉一点依然是一模一样,于是就偷得很放心。如果没带小刀或是时间上不利于作案的话就直接伸出舌头舔两下,当然有时候也连削带舔。这样经过N次后等到连自己都能看出不对劲时原先一坨大大的糖团已经所剩无几了。于是就很纳闷,不知道到底在哪儿出了错。直到学过那篇“掩耳盗铃”的寓言后我才知道这是遗传,才知道自己的智商实际上跟我们那个共同的小偷祖先差不多。 水果是那个年代的稀缺品。两千年前的孔融都比我们幸福,那家伙吃腻了梨还有个把来让给别人,我们却几乎连梨都没见过。那个时候我们对水果的认识基本就局限于我在前面那篇文章中提到的那些纯天然,以及用非正常方式弄来的几个桃李。真正意义上的、要花钱去买的水果我们都十分陌生,除非有客人来时会拎上几个苹果啥的做礼物,还总要在鼻子前闻够了,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够了才肯下口。 宝塔糖、红枣、党参。 首先声明宝塔糖不是糖,而是药,是驱蛔虫的药,能药死蛔虫。有毒,不能多吃,为了让我们这些抓到什么都往嘴里塞的“幺食鬼”能在祖国的大花园里健康成长,大人们隔上三两个月就会让我们吃一次驱虫药,免得本来就少得可怜的一点点营养被它们瓜分,但是小家伙们都不肯吃药。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宝塔糖就应运而生了。它做成塔的样子,粉红的,很精致好看。像一件件小小的工艺品。为了使孩子们不至于抗拒,里面加了糖的成分,几乎没有药味,味道相当不错,基本就和糖果差不多,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这是唯一一种广受我们欢迎的药。我常常抱怨那些制药厂的工人叔叔阿姨们干嘛不把所有的头痛粉安乃近扑感敏等等药品都做成宝塔糖。 那时候母亲身体不好,经常熬中药,药里面铁定有党参、枸杞和红枣。 药汤难喝,但是煎过两次后的党参红枣还是很有嚼头。不像现在的党参煮过一次就变成了豆腐。我一般都会把这些带着浓重药味和少许甜味的“美食”废物利用彻底消灭后,才肯把其它药渣倒掉。 现在想回去,总是连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会贱到这种地步?当我哄着女儿喝鸡汤的时候我就想,邓爷爷实在是了不起,才几年呢,就把中国人民变得这么富足。这世界,变化还真的挺大啊。 三十年过去了,我还是对这些童年的美味怀着极深的感情,可见至少在吃的问题上我并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在今天这么强大的美食诱惑面前还能与这些糟糠之食不离不弃。从没忘记它们带给我的那些一点一滴,然后在心中积蓄成湖,温暖整个人生苦旅的幸福。从不理会麦当劳门口那些挑逗力十足的五彩霓虹。 往事历历,童年尤其鲜活。当年一起“偷鸡摸狗”的伙伴们都已雪落双鬓。在感慨往事如烟的同时,在人生的每一个空暇,把这些细节慢慢地梳理与回念,把这些小小的美食做一个虚拟的温习与品尝,那种感觉,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扑火的飞蛾 2013-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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