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只为等待最后那个你 |
正文 | 2005年,第一次见到翰,纤长的手指,干净的轮廓。我动了心。那时候的我们幼稚青涩。谈了恋爱,单纯的喜欢,喜欢跟彼此在一起的感觉。在那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街散步,牵手,聊聊生活的琐事,惬意简单。 翰开始教我抽烟,第一次,我呛了够,他看着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可最后,我依旧没有学会,这是翰带给我最深的记忆。 翰的钢琴声是我那时最喜欢的音乐,沉溺其中,无法自拔。没有想过发生任何关系,但心却给了他,以为他就是那个一辈子的人。现在我才明白女人不能嫁给自己的初恋。直到2年后,翰离奇失踪。有一次,他回来了,拉着我,我生气他的无故离开,甩开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从此,翰杳无音信。如果不是几年后的再次重逢,也许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际。 2008年,发生最严重的灾难,就数5.12大地震了。那次地震中,认识了炜。是个意外,是场不该发生的意外。 那年,一个人在家,除了朋友,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地震,拿走了我内心所有的勇气。我开始害怕一个人在家睡觉,一个人独处,以至于现在都不习惯。 还记得那时候的壮观景象。一个广场上,一眼望去,全是帐篷,除了人还是人。好友金不放心我一个人,硬拉着我,跟着他的家人一起“裸睡”广场。就在那段时间,炜走进了我的生活。 炜的皮肤黝黑,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影响。个子不高,身材不胖不瘦,走在人群中,可能只能靠他的皮肤认出他吧。炜的台球技术很好,后来他尝试着教了我很多次,我也没有学会。 那晚,我们几个好友,就伏躺在帐篷里,搭了一张小桌子,打起了麻将。我能感觉到炜的目光时而的停在我的身上。没在意,也不会在意。那是地震的第二晚,我没有睡,怕余震把我带在梦里,再也醒不过来。第二天一早才沉沉的睡着,梦到了翰,梦到他回来了,他说他再也不会离开,我想去拉他的手,却怎么也抓不住。我惊醒了,睁开眼就看到了炜。 他问我,做恶梦了吗?我笑了笑。 他说,吃早饭吧。像是变魔术的,摆了一小桌。 认识了一个女孩,蝶,炜的红颜知己,很漂亮,很时尚。她上班的迪吧里,蝶站在舞台上,疯狂的舞动了身子,像是要甩掉所有的束缚。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可就算到后来,我了解了她的所有,我也没有办法完全理解她。 初见她的时候,她点了一支烟,吞云起雾起来。她找了一支给我,我拒绝了。那刻瞬间想起了翰笑我抽烟的样子。瞬即沉默了几分钟,蝶看着我发呆的样子,她竟格格的笑出了声。 蝶的手机一直响着,她却一眼也没有看。我提醒她,她却没有回应我,反而跟我讲起她的过去。 蝶认识了一个已婚男人。她爱他。他给不了她名分,她却依旧享受着他带给她的溺爱。蝶说起他的时候,嘴巴像是停不下来似的。蝶曾经为了那个男人打过2次胎,一次比一次痛,一次比一次记忆深刻。 那日在蝶的酒吧里,那个男人包了场。蝶穿了一席露肩白裙,露出她白皙的皮肤。那个男人却丝毫不为所动,仿佛蝶不是他的女人。蝶不跳舞的时候,安静的像个小孩子,只顾着一杯一杯的喝酒。却没有发现她的男人盯着的却是对面的女人。 男人借故去了卫生间。许久没有回来。蝶吐了,旁边的Doris陪她去卫生间。卫生间的门上了锁,蝶和Doris除了听见里面女人的呻吟声之外,什么都没有听见。Doris狠狠的敲门,踢门,大声的骂斥着厕所里面那不知廉耻的女人。门开了。蝶惊了,除了看见了那个呻吟的女人,还有蝶的男人。蝶给了那个男人一耳光,换来的是男人的冷笑。Doris抱着蝶,什么也没说。瑟瑟的寒风把弱小的蝶显得更加的脆弱。她抱着Doris,就一直颤抖着。 夜晚也许格外的冷。蝶讲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戛然而止,像被人突然掐住了喉咙。我没强求,陪着她一杯一杯的喝着酒。这个有故事的女人,我深深的记住了。 地震后的第4天,那晚我们所有人肩并肩的躺在广场上的草坪上。炜摸了摸我的脸,我没有拒绝。他说你的皮肤真好。他说我喜欢你,第一眼见着就喜欢上了。他说可以做他的女人吗。不知道怎么鬼迷了心窍,就在那晚,接受了炜的追求。就在我以为我完全腾出了心。 炜身边有太多漂亮的女子,算不上我。我刻意的保持着与他的距离,理智告诉我,我不爱他,甚至喜欢都很少。他曾说过,不知道为什么,像我这样任性,无理取闹,疯闹的女子竟入得了他的法眼。他用无法无天来形容我,我没参透其中的意境。只是那时候我只听,不说话。 地震后的一个月,我开始回家住,也会偶尔的跑去炜家蹭饭。炜的父母很喜欢我,每次去,都会做很多好吃的家常菜给我,我开玩笑说,就为了能吃上好吃的,我也得嫁给你。我们都笑的很开心。炜家楼下有一片很大的池塘,每每吃完饭,我就会挽着他的手,去楼下散步。我会躺在他的怀里,数星星,直到睡着,他就会背着我回家。道过晚安,就独自走过家里那几道黑黑的楼梯,然后美美的洗个澡睡觉。 2个月后,我一个人买了车票,想偷偷的去到距离炜几百公里的城市。没有一句再见,没有任何道别。车子开出了几十公里突然停下。司机说还有一个人没有赶上车。等了差不多10多分钟,车子上所有人开始抱怨。我椅在窗子旁,闭上眼睛安静的听着歌,我就是这样,事不关己,爱怎样就怎样。车子开始慢慢的发动起来,我睁开眼睛,炜就那样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他浅笑了一下。然后拥我入怀,说了句,睡吧,很快就会到的。 依旧没有和炜生活在一起。他有属于他的地方,而我有我要去的地方。我们说好要保持联系。我内心明白,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想要自由,他却时刻想着怎么样去束缚我的自由。 终于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每次吵架的原因都是因为他的不信和多疑。担心我出轨,担心我去找别的男人。解释没用,证明没用。终于分分和和好多次,终于开始沉默不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对着炜大吼,要滚就滚,别拿你的多疑来耽误我的青春。我还是说出了口,还是没有忍住。终于,炜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后来炜的生日,我被金拉着去参加了他的生日聚会。那是几个月后的第一次见面。我仿佛已经不认识他了。足足瘦了差不多20斤。后来听炜的朋友说,和我分开之后,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就算喝到吐血,喝到医院去,也控制不了他喝酒的欲望。那一刻,我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冷血的我自己都不认识我自己了。 那晚他祈求着让我回到他身边。我没有。跟那一年翰拉着我一样。炜喝醉了,吐了几次。我陪着他,看着他睡着,然后离开。 几年后,我仍然会想起炜。想起他看我的眼神,才会有丝丝心疼。 蝶开始怨恨我,开始不再联系我。我懂,我理解。毕竟在她和炜的世界,我是“第三者”。 此后,我开始了疯狂的工作。赚了钱,就去旅行。钱用完了,又去工作。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丽江出艳遇,这也许是很多人选择去那里旅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在网上找了个背包客同行,他叫墨森。我喜欢他的名字,墨绿色的森林。我们约定在古城见面。见到墨森的第一面,是个很阳光的大男孩,初识就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好像早就认识。 多年以后,我依旧喜欢手指纤长的男子。根源在翰。墨森的手指干净且修长,小指还带了一枚尾戒。我常问他,打算单身多久。他每次都会回敬我一句,我是单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我是单身别人认为我不是?这句话很有歧义,我也是很久以后才明白。 我喜欢和墨森在古城的小酒吧里喝点小酒,微弱的灯光,轻调的Blues音乐。空气中到处都是暧昧的气息。卡座有一对情侣,忘情的吻着,仿佛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只有他们2人。我和墨森相视一笑。我喜欢把我经历的事情全部说给墨森听,包括翰和炜,很奇怪的感觉,我特别信任墨森。墨森从未提及他的事情,他只说他是个很简单的人。 第二天,我们出发去了泸沽湖,那是从前想和翰去的地方。我热爱泸沽湖,并不是因为它的风景好。它的水可以洗净那些浑浊的灵魂,包括我。我需要洗净我自己,掏空我的所有,就在那一刻好好的享受。 墨森说他本该爱上我这样的女子,可是他先遇上了Alex。 Alex是个模特,男。我并不讶异。反而羡慕着他们之间的爱情。墨森说他很喜欢Alex在过马路的时候紧紧的牵着他的手,安全感十足;他也喜欢在大庭广众下给他心爱的男人一个吻,不会去在意旁人的眼光。墨森说了很多他和Alex的故事,最后他问我,是不是说的露骨了一点?我简单的回了一句,我喜欢你们的故事。 和墨森分开的时候,我给了他一个吻。朋友之间的吻,他说有时间,和Alex一起来看我。他要告诉他,他遇到了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寒暄几句后,我们说了再见。坐在火车上,又想起了炜。 墨森之所以会觉得我是一个好女人,只是因为我不是他的女人。 结束了这次旅行,我回到了我该有的位置。继续着疯狂的工作,继续着三点一线。在这座高档的写字楼里,待了太久。朋友都问,为什么不专职写作,要把自己锁在这一格一格的空间里。其实我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后来有一天,忙的不可开交的一天,公司所有人都奋战在第一线。墨森打电话给我,说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等我。那刻我放下了手头所有的工作,不顾所有人的眼光,走出了办公区。 见到了传说中的Alex,185公分的身高,仿似翻版古天乐。Alex说,久仰大名。我止不住的笑,我说我也是。三个人就跟相识了很多年一样。我一股脑儿的抱怨着公司的种种,墨森和Alex一直听我说,我突然发现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畅快的吐着不痛快了。晚上和他们一起去了蝶上班的那家迪吧。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去,很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蝶已经不在那里上班了。听他们说,她和那个男人分开了,一个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晚我喝了很多酒,酒不是毒药,就算我喝了那么多,我也不会死。酒只是麻痹了我的神经,让我暂时逃避。我当着墨森和Alex的面,我哭了,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在悼念什么。妆完全花的不成样,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丑陋。 墨森和Alex把我送到了他们的家。像后来他们两说的,我早已不是外人了。我爱他们两个人,那种别人看不来的爱。 沉淀了几年,以为自己已经不会爱人了。不会像蝶那样,为了一个男人,身体和精神都不要了;也不会像墨森一样,拥有一段世人不能接受,自己却乐在其中的爱情。 转眼到了冬天。这个冬天格外的寒冷。从房间里放眼往向街尾,丝袜美腿比比皆是。我从不穿裙子,由于身材原因,穿不出它的韵味,常被取笑为“微胖一族”,久了以后也渐渐习惯了。 一到冬天,就喜欢宅在家,懒得出门。躲在家里,看DVD,冰箱里足足准备了一个星期的速冻食品。冬天我就会变得像蛇一样,选择性冬眠。在家不修边幅,穿着睡衣在家到处晃。 偶尔也会去街角那家咖啡厅,选择靠窗可以看见人群的地方,点上一杯咖啡,一坐就是一天。咖啡厅的老板是一对小情侣,一对羡煞我的情侣。 穿上大衣,裹上披肩,走出咖啡厅。前面的一个影子瞬间让我视线变得模糊。是翰,是他。我并着脚步,从他身边走过,他喊了我一声,我没有回头。我也没有后悔。 蝶打了电话给我,约我见面。拦了一辆出租,告诉了司机地址。路上司机一直讲话,此时我真想拿块抹布塞进他嘴里。此刻我还沉浸在偶遇翰的画面里。 见到蝶是在她的家里。刚进家门,一股恶臭的味道散发开来。整个屋子都充斥了烟味,各种垃圾都随意扔在地上。蝶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身上穿的一席白裙早已不是纯白色。看着沙发上的她,脸色苍白,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种红润,人也瘦的不成形了。我不知道她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但这么倔强的一个人,肯低头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感受到了她的难过。 花了大半天,收拾了房子。放了洗澡水,叫醒蝶,把她扶进了浴室,帮她脱掉了衣服,看到了手腕上那几道难看却显眼的疤痕,心突然紧了一下。她像个孩子一般,任由我摆弄着。 我想自己一个人。她说。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关上了门。等到蝶收拾好了,我也简单的煮了点饭菜。她吃的很香,一言不发的吃着。我不问,她不说,这是默契。吃完饭后,她惯性的点了一支烟,惯性的找了一支给我,这次我没有拒绝。 我不再是个女人了。蝶吐了一个烟圈。 什么意思? 蝶熄灭了烟头,眼神空洞的望着窗外。她说,记得那个在卫生间呻吟的女人吗?记得那个男人吗?那次过后,他们越演越烈,甚至在我眼底下做爱,我至死的爱着那个男人,我放不下,所以一忍再忍。我原谅了他一次一次又一次,只为了留下他。第三次怀孕,我本以为这个孩子是我唯一的筹码,可惜我异想天开。他扔了一笔钱给我,叫我去做了,我拿了一把水果刀,一刀划下去,我看着冒出来的鲜血,竟有种快感。他一把抢过我的刀,送我去了医院。同时我的孩子也留在了医院的仪器下。 蝶又点了一支烟。继续说道,有了那次的教训,他不再肆无忌惮的去找女人。我却开始疯狂的跟踪他,想知道他所有的行踪,想他时时刻刻在我身边。我近乎疯狂。一个人的时候,特别想念他的时候,就在手上划下一道伤口,任由血流干。直到他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我把自己关在房间,我不见任何人,我害怕见任何人。 蝶开始哭了,我知道这些眼泪是她早就想哭出来却一直憋在心里。都说女人的脑袋里全是水,所以才会那么笨,直到水哭干了,也就变聪明了。她睡前最后一句话是,我再也做不了母亲了,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沉沉的睡去。 那晚,我一个通宵没有睡觉。抽了很多烟。同情着蝶。我想起了炜,想起自己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的好,我却从来没有好好的领情过,从来没有任何冲动想去为他做点什么。我是否是个无情的女人,我也好同情自己。身边的人都说我欠了很多感情债,不想还,也还不清。 第二天,蝶早早的就醒了。看起来精神好多了。我做了清淡的粥,然后离开了。如果我是她,我第一个不想见的也许就是昨晚那个人,那个洞悉了她内心一切的人。我留下了纸条,让她24个小时都可以找我。 走出门,一阵风吹来,打了个寒颤,头发也跟着风舞动着。裹了裹围巾,深呼吸,告诉自己,我们都会好好的。 晚上参加朋友的Party,疯狂的饭局,疯狂的Party,疯狂的人。我注意到坐在角落的W,过去打了个招呼,也许是这个冬天太寒冷,也许彼此都是需要拥抱的人。借着醉意吻了他。我拉着他奔向舞池,第一次让自己像蝶一样,疯狂的扭动了身体,紧紧的贴着W,他抱着我,朝我耳边呼气。随即他带我离开了那乌烟瘴气的地方,那晚,我们很开心。 One Night似乎从不存在于我的生活里,却也真实的发生了。我和W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一夜过后,我们彼此就当从不认识。 墨森和Alex去了瑞典,他们注册结婚了。发了请帖给我,我没有去。内心深深的在祝福着他们。 生活似乎又归于平静。 我毅然决然的辞掉了工作,摆脱了大城市的束缚和那浓浓的汽车尾气。一个人去了邻城的一个小镇。这里基本上都是花坊,我开心的在这里当起了花农。每天穿梭在这些植物中,呼吸着只属于这个小镇的空气。我得意的笑了。蝶也曾打过几次电话给我,她说她现在找到一份工作,她要学着好好的工作,好好的生活。 其实有时候,没有下一次,没有机会重来,没有暂停继续,有时候,错过了现在,就永远永远没有机会了。我庆幸那个男人教会了蝶什么叫做爱情,庆幸那个男人带给蝶所有的伤痛,让她现在能勇敢站起来,庆幸我们都还活着。 上有个人叫末班车的人加我,我拒绝了。从不加陌生人。随后接了个电话,丹说翰加我,为什么被我拒绝了?我说我不知道是他。第二次末班车加我,我接受了。 翰?我发了一条消息。 是。 接着沉默。 每天的工作很简单,跟花浇浇水,晚上跟朋友去附近的小酒吧。烟已是我离不开手的东西。我点了一支烟,拨通了翰的电话。 几年后,再见翰。内心一番恐惧。我有一万种想见他的理由,却少了一种能见他的身份。 我还是刻意的打扮了一番,长时间抽烟已经让我的脸看起来有点蜡黄,黑眼圈十分明显,我不得不擦拭了点粉底,带了大大的黑框眼镜遮挡。 我去的时候,翰早早的等在了那里。他点了我最喜欢的饮品。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依旧记得我喜欢的东西。我喝了一口,笑着看着他。 翰没吭声。 我拿出烟,递给翰,他说他早已戒掉了。说着也抢走了我准备点燃的烟。 那晚我们闲谈了两个小时,我们仿佛有默契的,都未曾谈及翰消失的事情和原因。翰送我回家,在楼下告别的时候,他吻了我,我抱着他,疯狂的回应着他。仿佛在弥补彼此缺席的这几年。随即我开始躲着他的身体,内心深知,翰不是W,我们,亦不能那样做。 翰感知到我的逃避,给了我一个拥抱。 初,我先离开了。翰转身走了,剩我一个人在黑夜中。 最近,半晚莫名其妙就会醒,醒了之后,便想着要跟谁通话聊天,却发现有些人不能找,有些人不该找,还有的人找不到。于是再无睡意。果断起床,打开电脑,一直盯着屏幕直到天亮才睡着。一睡就是一天。 每晚我和翰都会相约出来散步。我会跟翰开玩笑,每晚的散步倒是让我瘦了不少。 那你应该多跟我相处相处。翰总是喜欢半吊子的跟我开着玩笑。 我对翰说,我们结婚吧。我想嫁人了。我时常都是对任何事都是三分钟的热情,包括对翰说的这句话。 那晚风很大,像是要吹走我心里所有的寄托和牵挂。 那个我想让他住在心脏里的人,我却模糊了,看到了轮廓,看不清脸颊。如果有下辈子,我会成为他的心脏,我不跳,他就得死。 此时此刻的我还多了份牵挂,那山中的水,那水中的月,拾起又该如何放下。倘若能把所有的凉风悲化扇,我愿用混酒来长酩。希望我是以最真实的面目存在在他们的心里,翰,炜,墨森,还有那个不曾深交的W。 多年过后,依旧一个人。但我始终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走我曾经走过的路,看完我所有的照片,了解我所有的喜好,甚至会把我喜欢吃的从头吃一遍,看完我所看过的风景,只为了弥补他迟到在我的青春里。 我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信仰。直到遇到那个他。 云淡风清后,再见,亦是朋友,转身,却是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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