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晋宁冲突血案16人问责,县委书记独善其身无非三种情形! |
正文 | 新华网昆明10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昆明市纪委了解到,昆明市纪委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查处。 在这16人被问责中,唯独缺席县委书记?按照常理来说,县委书记实际主政一方,这么大的事故,县委书记怎能独善其身,令人费解! 由此,不禁使人联想到最近失联后被抓获归案的前洛阳市委副书记郭宜品,在任职伊川县委书记发生的一次特大矿难后独善其身的事情。郭宜品因何没被追责,显然,其背后有一条大鱼为他劈风斩浪,才致使他安然无恙。 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轰动全国,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不难看出,开发商与村民的矛盾并非偶发性,而是由来已久,积怨很深。作为县委书记怎能不知情,不负责?16名责任人问责中缺席关键性人物,于情于理很难服众,也引发社会的广泛猜疑! 晋宁县委书记不被问责无非三种情形: 一,刚刚到任,述职过程中。 二,在职不理政,长期不上班。 三,身后也有大背景。 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作为晋宁负主要责任的一把手,不管理由有多么充足,也难逃其咎。否则,难以消除此次事件在公众心目中的负面影响,仅以16名责任人被问责的处理结果也很难服众。 作者:崔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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