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鞋之物语 |
正文 | 看一个女人是否洁净清爽,不要看她的头饰,看她身上的衣服,看她腿上的裤子,也不要看她的脸上涂了多少脂粉,手上戴了几枚戒指,要看就看她脚上的鞋子。一个女人穿一双干净整洁的鞋子,不管那鞋子的质地如何,都可以证明这女子的心性就像她的鞋子一般,有如清莲,是以一份清爽面对行走时随时可能扑面而至的尘埃的。而且,一双脚在一双干净的鞋子的包裹下,它们走起路来会有一种优越之感,会生几许轻松之情,会经历一路愉快的且歌且舞。 由于在家是长女,又特别爱挑剔,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让我自己去买鞋。记得我给自己买的第一双鞋是一双红色条绒的娃娃鞋,底子是黑塑料的,鞋面是红趟绒的,鞋帮的边儿镶着黑布牙子,鞋窠是白色的。当我的小脚丫伸进去的时候,再自己扣上夹子,也就是在鞋带上任选一处根据脚的肥瘦来确定的小孔,往钉在鞋帮上的一方金属夹子中间的小铁柱上那么一穿,再把多出来的一小块带子像舌头似的塞进那方夹子的空隙里,就妥了,一双脚就安上了一双翅膀一样,任你在或是平坦或是有坑有洼的路上一路行走、蹦跳去吧,当然了,那样的鞋子是怕雨怕水的,一旦弄湿,脚就难受了。 在那个色彩暗淡的七十年代中期,这双鞋子就像是万黑丛中一点红了,我的两只脚在走起路来的时候,仿佛带动着两朵红色的大花在飞,我说怎么会有蝴蝶一路跟着我呢。 我买的第二双漂亮的鞋子是在哈一百的童鞋区,一双三十一号的绿色半透明的塑料凉鞋。那一年,全市就出这么一种图案的凉鞋:鞋脸上就两条粗扛,两扛之间固定上去一朵本色本料的蝴蝶结。当时的颜色无外乎三种:黑色的、果绿的、粉色的。我交完了款,请售货员(那时不叫服务员,也不叫小姐。)阿姨给我找一双带颜色的,那阿姨说:“小姑娘,粉色的少,已经卖完了。给你找双绿色的吧!”我点点头,看着她。她回转身在不大的几排鞋盒间看来看去,翻了又翻,却都是黑色的。我在心里是希望找一双粉色的,粉色的没了,至少也该是一双绿色的。我敢保证,像我那个年龄的女孩子,在粉、绿、黑三种颜色当中,是不会有谁主动选黑色的,为什么有“花姑娘”之说呢?姑娘们就像花一样都有着一颗彩色如花般美艳的心性啊! 忽然,那看上去足有四十五岁以上的高个子阿姨惊喜地说:“哟海,你命可真好哇,你看,这有一双透明的!一批货里也难得有一双啊。”我接过来,我的眼睛就亮了:是啊,绿色的不说,还真是透明的,严格来讲是半透明的。因了这个半透明,这颜色就如水一样活泛起来!假如是一般的果绿呢,那就只能说是板着个一张脸了,这一透明起来,就把颜色给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柔和而高贵。我爱不释手地把鞋抱回家来。 第二天是春游,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去兆麟公园。席地而坐时,我的漂亮的凉鞋就格外抢眼了:我们老师把她的女儿小秋也带来了,小秋正好也穿了一双这样的凉鞋,只不过是绿色不透明的,码比我的小了两码,毕竟比我小了四岁,还没上学哪。老师问我:“你的鞋是在哈尔滨买的吗?” “是啊,昨天下午在哈一百买的。”我诚实地回答道。 老师一脸的吃惊,“我也是昨天下午去的,我怎么就没看见呢?” 我的嘴巴就被封条封住了一样,不知道再怎么张开。是啊,我该怎么向她解释这件事呢?但愿老师不要以此来认定我是个说谎的孩子吧? 我珍爱每一双鞋子,就像我深知每一双鞋子的诞生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一样。因此,十岁以后,我就学会了打理鞋子,收纳鞋子。冬天过去了,我会把棉鞋除尘,洗好鞋带,放进鞋盒,收起来;夏天走远了,凉鞋是要被放进水盆中洗澡的,我用废弃的牙刷仔仔细细地连鞋底花纹里的尘土都要刷掉的;秋天消逝了,那可以穿两季的春秋鞋就面临着冬眠了,在它们正式住进我们家的某一处角落时,我必得把它们彻底地清理一下,耐心地用水洗过,若是皮的,就用油打过,然后,用旧袜子、废纸团成团儿,把鞋窠塞满,以防鞋子变形。再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一个新的轮回又开始了。 我觉得冬天的鞋子最是辛苦了,因为在我们这高寒的北方,冬季从头一年的十月就开始了,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中旬才会迎来并不是春暖花开的春天,而是春寒料峭的初春,有的年份,雪都还没融化,江还跑着冰排呢。这穿了半年的鞋子,它走了多少的路哇,负了多少的重啊?我的脚还算不错,它除了在一年年不停地长,不像哥哥的脚,每天都汗水淋淋的,鞋垫湿嗒嗒的,把鞋子弄得又脏又臭的。我的鞋没有一双看上去是又脏又臭的,我甚至特意把鼻子伸进鞋口处闻过,没有一点点的臭味,当然,也不像新买的鞋子有着某种布料啊、皮革啊、纤维的自然香气了,那该是融进了一双每天运动着的脚的自身的气息了,就像每个女孩子的发丝一样,再是洁净,总还是有一股发自身体的独特味道的。 最不堪回首的是有一年我相中了一双样子让我怦然心动的黑皮鞋。当时,我上初一,脚上的鞋码应该是三十四号的,可是,这种黑色的皮鞋最大码就是三十三号。我试来试去,犹豫着。营业员(八十年代初,我们就管售货员叫营业员了。)说:“如果你现在穿着正好,就够用,因为皮子会越穿越松的。”这句话,起到了激励作用,我买下了这双皮鞋。 第二天上学,我穿着新皮鞋走进了学校,走进了班级。天知道,我成了一个多么可怜的小人鱼了!我的脚像在针上行走一样啊,那鞋简直就是紧箍咒嘛,按理说,它只约束了我的脚,可我觉得它连同我的我每一节骨头、每一块肌肉、每一寸皮肤、每一滴血液、每一根汗毛,连同我的心都一起给俘获了!就像一个家里最小的孩子,他在外面惹了祸,受了伤,一进家门,全家就都肃立,就都吃惊,就都进入紧急状态一样。我的眼泪都让疼痛给折磨得不敢掉下一滴来。当时我就想啊:江姐,江雪芹,她手指上的竹签子会有我脚上的鞋子更有威力吗?我只觉得我的脸上已经冒凉风了,再走下去,难以保证我的整个身体会不会轰然倒下,会不会平地变成土上的尘烟(小人鱼不是化成了水中的泡沫吗?)。 巧的是,那一天,我们有体育课。我简直都想管天叫妈啦! 还好,体育老师在我站队的时候就发现了异样,问:“这位女同学,你是不是不大舒服?” 虽然我当时还没有过“不舒服”( 特指月经,女学生的暗语。)的经历,也就是,每次上体育课都有那么几个大个子的女同学会理直气壮地向老师提出:“老师,我今天不舒服!”老师的手往下一压,什么都不用再解释,你就可以或是在教室里坐着,或是在操场上遛达,不会再有人问第二句多余的话的。 可是,我明明还没有“不舒服”的事实啊,所以,我不敢回答:“嗯。”或“是。”我就那么目光散乱地看着老师,老师当机立断地说:“你去休息一下吧!你脸色不对呀!” 我立即装着大踏步地走出了队伍,回到空空的教室里。一坐上自己的座位,我就把鞋给脱了。这时我发现我的脚上已经起了水泡,其中有一处还浸出了血。 我的几个朋友没等下课就回来看我了。其中,生活经验最是丰富的没有妈的兰岚一针见血地说:“你就不该遭这个罪!明明小,你还买!” 我什么也没说,我把脚重新装进了鞋里。 那一天,我是如何走回家里的,这一生也忘不了。 那双质量绝好的皮鞋,被我光洁柔嫩的青春的脚丫给生生地顶破了一个小小的洞!生命力是如此地顽强啊!你想限制它,它会以无限超凡的伟力来抗拒你啊! 悄悄地藏起了那双可怜的皮鞋,我轻轻地捧起了自己的双脚。好在,它们都还活着!我记取了一个永恒的教训:面对鞋子,永远要让脚自己说了算! 长大挣钱以后,我不像大多数年轻姑娘那样,把钱像倒金字塔一样地从“上”开始武装,先是头脸,再是衣服,再是裤子,最后是鞋子。我是把自己当成了一座建筑,必得有坚实的地基,必须有迎候四季上好的鞋子。选鞋时,第一求码准,第二求质优,第三才求样式的好看。从那以后,三十多年来,我没再委屈过自己的脚。 由于每一双鞋子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它们就像一群得到了认真呵护的孩子,无论形象上还是“教养”上都是体面的。也因此,当一批又一批的鞋子由于样式老了,需要更换新的时,它们的去向也都看好。我们家有农村的亲属,当时过得都还不富裕,有的一直没穿过皮鞋,有的连布鞋也是自己做的。我每一次把自己的鞋子送给他们时,都会赢得赞叹之声,当成宝贝一样地或穿或藏。 多余的鞋子是会占地方的,因此,除了非保留不可的旧鞋子,我都会把多余的送人或是捐献。唯一没舍得捐出的是结婚那天穿的“理查得”。1995年,全城的新娘子都穿这款新鞋子,记得当时是358元一双,是那种亮光皮的,深红色,瓢鞋,鞋里儿是皮质的,高跟的,鞋脸偏瘦,上面有一朵本皮做成的蝴蝶。这双鞋看上去亮晶晶的,闪着无法遮挡的强光,那光容不得你不去重视它,哪怕是太阳落山了,只要它一展现在有光线的空间里,它的光辉就夺目地耀眼。 不过,那双鞋子经看不经穿。穿起来太板脚,鞋帮和鞋底都很硬,硌得人难受,当然,比起我上初一时买的那双黑皮鞋来,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双鞋子我只穿过一天,就不再穿了。也因此,它成了一双名符其实的“新娘子鞋”,我“调查”过别的新娘们,情况大体相同。可是,那些个准新娘仍趋之若鹜地去买新的“理查德”。时尚是什么?时间应该是一种精神,是可以统领物质的东西,要不然,为什么明明知道是难受的事,还要去沿袭它呢?想必初做人妻的姑娘们是不是在临进家门之前就需领略一下世俗的威力呢? 被我废弃的鞋子,绝大多数都会有不错的归属。 比如,有一双穿了五、六年的头层牛皮鞋,这鞋在我行将移主的时候,我给它进行了必要的修复:其中的一只拉链有点不顺畅了,我花了五元钱去换了拉链,然后,去污、打油、抛光,最后,入其外包装——指定鞋盒,再配以一整洁干净的无纺衬布兜,送人。 妹妹问我:“姐,你给人的东西,咋还废这么大的事呢?真有意思!” 有一年给六岁的女儿买鞋,一双粉色地儿、上面闪着银光的真皮运动鞋,最可爱的是鞋底左右脚竟然是两只对着的凤凰,这双鞋孩子特别喜欢,孩子的班主任一见了这双鞋,当天就去远大给她的女儿也买了一双。倒退九年,一双童鞋,三百多元,该算高档鞋了,因此,对这双鞋也格外爱惜了些。每天吃完晚饭,我都会打理这双鞋,我担心那鞋底的凤凰“飞”了一天了,不忍心不给它们除污,以便第二天有更足的精神带着孩子的两只脚席地飞翔。 谁也没曾想到,这鞋在孩子的脚上穿了不到两个月,突然一个清晨,孩子把脚伸了进去,又退了回来,“妈,挤脚!” 果然是小了。不能委屈着孩子。 怎么办呢?可惜了这双鞋了。 如果让它在我们家的鞋柜是睡上几十年大觉的话,不如为它再寻一个主人。 于是,我想到了它的下一个新主人:小江翠,我们家的农村亲戚。这孩子比我女儿小两岁,是接我们的衣服和鞋子的二传手。 旧鞋子要去见新主人了,我不想草草地让它们双双离开。 我第一次十分奢侈地走进一家专业擦鞋店,我说这双鞋是好鞋,能不能打打折给好好擦擦,因为是纯皮的,又是浅色的,我担心自己再用湿布擦会把它给擦坏了。 那店主看了看鞋子,道:“最便宜也得八块钱。” 我又忽然想起凤凰的图案有一点点开胶处,就说:“那你顺便给粘一粘吧!” 店主抬起头来,“顺便?那可不行,你这鞋得用好胶,五块钱粘一只鞋,小孩鞋,少收你两块,一双鞋八块,一共十六块钱。” 我站在那,直觉得这店家有点太黑了,可是又一想,好马得配好鞍啊,这么好的一双鞋,如果放到农村去,没穿几天胶开大了怎么办?江翠她妈定然是不会花好几块钱给她粘的,恐怕人家买双新鞋也不过十块八块的,能穿就行啊。 于是,我下了决心,十六就十六吧。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在对这双鞋不但进行着洗礼,而且还是温婉的告别:我对得起它们,也对得起它们的新主人了。我相信,鞋底上那两只展翅欲飞的凤凰也会感谢我的,因为我重又赋予了它们一次再生般的清洁。 小的时候,打理自己的鞋,结婚之后,加上了爱人的鞋,生了孩子以后,又加了双玲珑的小鞋,母亲与我同住后,自然又融入了一双老年人的鞋。每到换季的时候,我会把全家人的鞋子归拢到一起,给它们列队清洁,去污、上油后,放到通风的地方放上一到两天,然后,就让它们各就各位了。在除污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给鞋底除污,这种时候,就得牺牲一块抹布了,毕竟鞋子所走过的路,抑或所经过的事,大凡与尘土有关,就不想再与自家的洗手盆、洗衣盆,哪怕是擦地盆有任何的瓜葛了,于是,把最后一块抹布——那也许是一只破了洞的旧袜子,也许是脱了色的旧毛巾,它们就与这鞋上的尘污一起,完成了最后的使命,成为一块不折不扣的垃圾了。当鞋子们一双双地回归到它们的房子——鞋盒里的时候,是弄不混的,因为每买来一双新鞋子,我都会在盒子上标明它们的身份,比如,妈妈的鞋子,我要写上MA,妈的意思,汉语拼音,我们祖国母语的元素,好认,好写,之后,写上什么色,什么鞋,比如:深棕大棉;要是孩子的呢,就标上BB,宝宝的意思,然后标上什么颜色什么款式,因为孩子的脚在不停地长,还得特别标上鞋码;至于我自己的和爱人的,在标明的时候,我会把彼此的爱称拼上去,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了,外人是看不懂的。那些准备淘汰的鞋子,我会涂掉鞋盒上的说明,换上一个大大的S,“送”字的第一个字母。 小时候,妈妈教我的谜语中就有“鞋子”,谜面是:小船小船,里面装五个老达。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把脚趾说成是“老达”?但是,鞋子是船的概念在一开始就形成了。我觉得,鞋子这对儿随着脚而航行在生活之海里的船,它们是做了很突出的贡献的。或许,在岁月的长河里,它们经历了无数固态的波峰浪谷,并且,它们一律是出双入对地工作在脚的世界里,任你凭着自己的喜好去选择它们,凭自己的心情去对待它们,凭自己所要走的路去磨砺它们。在人的所有的行头中,或许这鞋子的地位是最为承重的,也因此,它比衣饰多了不可比的坚硬度,结实度,虽然它的身体只是容纳了一双脚,可是,它们还得像举重一样地撑起脚以上的整个身体,哪怕是一根不起眼的汗毛,其重量不也压在了脚的肩上吗?它就像人类中最为朴实能干的农人,耕耘就是他们的天职,受压就是脚和鞋们的品格。 记忆中,除了把旧鞋送人,还不曾把它们当成垃圾扔掉。 不过,前天,我破例扔掉了两双同款的大棉鞋。 回忆起来,这两双鞋的路龄至少也有八年以上了。当年,是在中央商城买的,一块买了两双鞋,原价好像是1050元,参加商场的活动,等于买一双赠一双。我上班的装束包括鞋子就是两个主打色:棕色和黑色,我觉得这两种颜色就像我们日常食用的大米和白面一样,我们离不开它们朴素的装饰和以不变应万变的坚守。无论是衣服还是裤子,还是鞋子,我都向这两个色系靠拢,特别是鞋子和裤子,常常一种款形买两种颜色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相搭配。经验告诉我:对于鞋子,天天穿一双与隔几天换一双的穿法,其寿命是大不相同的,就像一个会工作又会休息的人一样,再好的工人,你不能让他二十四小时连轴转,你得让他休息,让他休养生息,才能激发出新的劳动激情来。 因此,这两双棉鞋便成为隔三差五相交替着工作的一对班组成员。 黑色的那双,鞋面上的两块皮子之间的线去年就断了,我自己给缝了缝,效果不是太好,能看出来。因是面上的活,做鞋的过程中,断然不会在明面上下针的,那是在往鞋底上缝的时候,就已经将两块对称的皮子连在一起了的。 那双棕色的,毛病是左脚的左侧开了近一寸长的口子,是帮与底之间的分离,在这冬天的气温下,一走出室外,就有强烈的凉风袭进鞋窠里了。 两双鞋共有的毛病则是:鞋跟偏了,已经磨损得露出了空洞了。似乎都是往里侧偏的,各矮了有至少半厘米的厚度。如果是实心的,倒还可以用皮子之类的弥补一下,而露出了空洞,就不好固定了。这种偏坡,导致行走时间超过半小时,大脚趾的根部就疼痛。特别是深冬的那一段时间,这种现象尤其明显,脚总是疼,不得不让丈夫给我按摩,以消除外伤般的疼痛。 在和这两双旧鞋告别的时候,才猛然间发现:那双黑色的鞋窠里,原来自带的厚毛的鞋垫一根毛也没有了。那双棕色的,倒还留着一层表浅的毛,说明黑色的比棕色的走的路多,磨损也就重了一些。 我去找出两个新的塑料包装袋,分别把两双鞋再仔细看过一遍,确认把它们扔掉是有了充分的理由后,才为它们仔细地系好了袋口,并不像扔垃圾一样地抛到楼梯间的垃圾区域,我甚至没舍得把它们放到那个黑色的铺在地上的垃圾袋里,而是放在了垃圾袋的旁边,渴望万一哪一位需要它们的新主人来认领它们。 一晚上,我的心都负着一份牵挂,甚至不舍。 第二天早上,临出门前,我特别看了看楼梯间,两双鞋还在。而到了晚上下班回来的时候,它们就永远地消逝了,虽然它们的影子已经印刻在我的记忆里了。 忘不了每年一进入深冬,大约十一月中旬吧,直到来年的开春,在近五个月的时间里,就在这两双鞋中来回地捣换,不细心的人是看不出这种变化的,有粗心的女友就问我:“干嘛呀,一双鞋穿一大冬天,不腻味呀?”我只是一笑,低头看着我的鞋子,它们十分低调地沉静成两只优雅的小船。 我为这两双鞋子做了粗略的计算:每年我要穿它们至少四个月,按120天计算,对我这个不喜欢运动的人,平均每天也得有相当于三公里的行走路程,一公里等于一千米,而一米是两步,以此测算,它们在整整八个冬天里,在我的脚上行走了576万步,被2除,每双鞋子平均走288万步。288万次的起与落,在我的人生旅程中留下了多少难忘的、平凡的、欣喜的、忧伤的瞬间啊?它们连起来的不仅仅是长度,距离的长度、时间的长度,它们还有深度,它们把我给走成了中年,把它们自己走成了暮年。真的,如果但凡它们还能继续服务下去的话,我会再度地搭救它们的,可是,它们真的是为了我的一双脚而鞠躬尽瘁了。 也因此,我为它们的送行就免不了要庄重,要不舍,要依依,要脉脉。它们不会说话,它们没有人类的语言,可是,我知道,我的双脚能够听懂它们的语言,我的双脚替它们说了它们想说而无法说出的心里话。我的脚告诉了我:它们累了。虽然更舍不得它们的是脚,尤其是这双还算执着的脚,它们很好地呵护了这双脚,并且帮助脚很好地走过了好大的一段路程。当然,鞋子是永远也走不过脚的,就像脚总也走不过路一样。那么,在鞋子步入了自己的暮年,就要为自己的一生谢幕的时候,我庄严地为它们送行,如同回守我那穿过岁月的由几百万步走过的一段人生。 我感谢鞋面那上好的头层牛皮,它们生时或是田里耕耘的好手,死后又成为一双脚的护卫;我也感谢那由天然橡胶制做成的鞋底和鞋跟,它们散发着植物的自然气息,雪地里不打滑,冰面上不疏离,紧紧地依附着脚,把持着周身的平衡,尽职尽责地护卫了一个肉身,甚或保护了一颗凡尘之心。我给了它们最优雅的告别,这是作为它们的老主人的一份良知,是与它们的命运紧紧相连的一种升华。它们或许被另一个需要它们的女人(定然是落魄得买不起新鞋子的女人)当成新的伙伴,更可能成为垃圾场里两点令人置疑的垃圾,因为在我们这座还没有文明到对垃圾进行科学化管理的今天,它们算得上是可以再次利用的垃圾的。我想,若是有哪个细心的人在垃圾堆里发现了它们,定然是承认它们虽是破旧的,却是洁净的,这便是我所选择的要送给它们最终告别的礼物:体面。 鞋若有知,定然会安祥地为自己画上一个圆圆的句号了。也许,它们会在梦中像两对小船一样地游走,也许,会怀想着我的双脚的款款步履,也许,会回忆我的双手对它们的精心呵护,它们完成了我的一段鲜活的生活履历呀,而真正的生活履历,是不会消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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