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向往爱情 |
正文 | 去她家是有目地的,她是我同事高中时的同学。未去之前,我的同事就全方位地介绍了她。当时,挺内向的我只是使劲地点头,我深知这一去的重要性:我的年龄不小了。 由于事先约好,当我俩披着茫茫的夜色赶到她家时,门虚掩着。推门进屋,透过柔和的灯光我看到一张陌生而清秀的脸。那高挑的身材,灿烂的笑,增添了我对她的好感,更加快了我的心跳。 显然她对我俩此行目地一无所知。她热情地招呼、倒茶,言语间飞扬着一种与朋友相聚的愉悦。我一直无言,规规矩矩地端坐着,对同事在交谈中的暗示不知所措,独自品尝沉默带来的种种滋味...... “回去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一副说完欲走的表情。 同事冲我直眨眼,希望我珍惜时机,不要再提走的事。 我默然。我能说什么呢?几天前的一个夜晚,当我向同事叹及‘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受时,就是为了能牵到一双不再让我孤单的手,就是为了能拥有一颗不再让我孤寂的心。悲惨的是:尽管同事极力相助,尽管自己抱着即使是披星戴月一无所获也毫不气馁的决心,事情的发展依旧事愿相违。我总觉得她离我是那么的遥远,彷如夜中的寒星遥不可及。我已没有足够的信心面对现实,我只想一走了之。 “回去吧!”我又强调一句。 同事无奈,知道成不了什么气候,便起身告辞。 那挥不开抹不去的失落感缠我入梦,我该怎么办?是放弃?还是继续? 有许多时候,人靠一种激情活着,虽然有时激情中渗透出幼稚和可笑,但这毕竟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萌动,哪怕一丝一点。我向往爱情,向往爱情主题曲中所弥漫的任何感情色彩的音符。 我不由鬼使神差般冒出再去她家的念头。 还是同事热情,对我的支持始终一如既往。 踩着第一次去她家的时间节点,我紧握双拳对自己宣布:我又来了。 这一次是请她去跳舞。同事动员她很久,最后她声明:“去可以,舞不跳。”理由很简单:不会。 “不会可以学。”我乘机游说,希望她的观点能有所改变。 “我不愿。”显然她不吃这一套,很干脆的回绝,干脆的简直让我失去上舞厅的兴趣。 还是同事出来圆场,说:“好,不跳舞,去听歌总可以吧!” 舞厅听歌?我哑然。 来到舞厅,震天的音响,摇曳的转灯并未激起我任何舞兴,我的思绪一如迪斯科舞曲天花乱坠。当人群把青春的激情化作飘摇的舞步时,我和她一直坐着。对于同事魔术般地消失,她在埋怨,而我在感激,感激他的用心良苦,事实上我俩更添了一份心距。我想邀她跳舞,却始终不敢贸然造次,何况她有言在先。我鼓起勇气对她说当年自己学跳舞时的经过,告诉她初入舞厅滥竽充数的感觉,说自己是一个做事爱考虑感受的人,如何的思前想后,比如请你跳舞,如何怕你拒绝云云,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听完笑了,文雅而娴静,点点头说:“下一曲吧。” 当一首舒缓的舞曲慢慢奏响时,她欣然起身步入舞池。第一次共舞的感受大出意外,她神态自若,步履轻盈而舞姿自然。曲终人散,我茫然了,她不会跳舞吗? 在回来的路上,同事一直感叹她难得一舞。我的内心陡升一份感谢,感谢她待人真诚,感谢她给了我一片晴朗的天空。她完全有理由拒绝我,可她并没这么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人应有自知之明。 我无从选择,我只有顺其自然,相信缘份。我没有理由去奢求一份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倾己所能,偶尔的收获只不过是偏得,我也不愿。 以后的故事将如何结束,我不得而知,也许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结局。我期待结局,期待结局中有蓝天、白云和灿烂的阳光。我不放弃追求,不放弃人生中的一丝机遇一缕缘份以及偶尔迸发的每一份热情,包括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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