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改善渎职案件侦破环境,让“不受欢迎的人”获取理解 |
正文 | “政法系统中,我们是不受欢迎的人”谈起反渎工作,丰台检察院主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森用“如履薄冰”来形容。他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反渎职侵权工作有着三难一大,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新华网 12月24日) 伴随着中央反腐态势的加强及对渎职侵权犯罪认知程度的提高,“反渎”一词慢慢走入公众视野, 反渎职的对象往往是机关事业单位各级部门和大中国企负责人员,而渎职犯罪由于其特有隐蔽性,相对于贪污犯罪难以广为人知,也被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 人们普遍关注贪污贿赂类的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却不知实际上渎职侵权犯罪比贪污贿赂犯罪的危害更大。最高检曾把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做了一个比较,把所有的案件涉及金额除以案件数量,把每个案件造成的损失都统计出来,得出了一个结论:贪污犯罪个案损失平均是15万元;渎职侵权犯罪的平均个案损失是258万元,是贪污案的17倍多。 查处渎职案件,一线工作人员往往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面对的犯罪嫌疑人社会经验、生活阅历及法律政策水平都很高,反侦查能力很强,办案难度相对较大。然而更让他们感到无奈的是,他们侦办案件的对象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群体甚至包括了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者,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他们就能立案侦查。所以在政法系统中,他们成了“不受欢迎”的人。政法系统中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工作性质,所以大多数人都避而远之,害怕和反渎局的人谈话让人误会。 这种现象的出现,需要引起人们关注,应当对这些办案人员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怀,改善他们的办案环境,从而激发他们的办案热情,让他们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与渎职类犯罪嫌疑人斗智,破获更多的渎职案件,为国家和人民挽回更多的损失。一线办案人员也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本着按原则做事,按程序办案的原则,问心无愧地开展工作。当一线办案人员不再被自嘲为“不受欢迎的人”时,惩治渎职案件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难度会得到一定的降低,从而提升案件的侦破力度,震慑潜在的渎职涉案人员。 作者:豫署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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