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遏制官员外逃,破除枉法幻想 |
正文 |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与中国警方历史上将首次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人民网 10月21日) 众所周知,如何有效地惩治腐败直接影响我们党的执政之基,事关我们党的前途命运。近年来,有不少问题官员在反腐利剑尚未发威之前就利用职权伪造证件,将来历不明的巨额资产转移到国外,将妻儿老小通过移民变身为他国公民。最后,连自己也悄无声息的失踪了。由于我们国家与部分国家惩治腐败方面的法律协议尚未签订,导致这些官员长期以来逍遥法外,随着时间推移将其违法所得在当地变为合法收入。可见,腐败的跨国化趋势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反腐败行动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完成。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中澳警方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名单从“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单”选出,确定首批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对于这部分外逃官员国家一方面要态度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及时发布通告督促其自首,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国际协作,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让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将其绳之以法。 笔者认为,在做好“抓逃”之前,“防逃”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尽快推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尤其是加大对申报事项的核查力度,减少和杜绝谎报瞒报情况。各级纪检部门对申报事项进行常态化的抽查,并且与房产、银行、证券、出入境等系统进行联网比对。同时,加大对官员出国审批报备的监控力度。严控官员出国审批程序。遏制贪官外逃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要未雨绸缪地加强预警机制和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将贪官拦截在国内。 官员贪腐没有避风港,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对内强化预防和惩处腐败力度,让贪官拦截在国内,及时接受相应惩处。对外加强国际协作,对外逃官员进行声势浩大的追逃行动,消除只要能移民他国就能逃避法律严惩的幻想。 作者:豫署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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