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横截面 |
正文 | 忘了是几号。 出门。 第一眼看见的是亮晶晶的金色阳光,心情大好,像站在香水雨里旋转,一如被倏地盛放的鲜花簇拥,多幸福。 拾级而下,俯首看见一张微笑的脸。一瞬间,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熟悉又恬然。 去吃饭吗?嗯。我说,很温顺乖巧的声音。嘴角漾起清婉的笑。 高跟鞋轻轻地敲着水泥路,得得地歌唱。 那个男人看我的眼神,让我很心动。他是个斯文的男人,很年轻,看上去。他让我想起年少的学生时代。那些天真美好的时光。 男孩子们总站在栏杆边上吹着口哨尖叫,目光傻傻盯着女生看,在女孩子身后嬉笑打闹,大声说话。曾经有一个男孩子,像这个男人一样让我心动。 他是喜欢我的,我知道。他总是坐在离我不远不近的位置,穿和我同色系的衣服,戴眼镜,斯斯文文,干净清冽。 记得,有一回,我回头跟后桌的男生讲话,发现他的目光,丝丝缕缕地飘过来,木木地看着我,这个傻孩子啊,我的脸都快通红啦。真恨不得马上转回头去,可是后桌的男生正说得津津有味呢。终于上课铃救了我。 我最害怕在男生面前脸红,以为这会让人觉得自己喜欢他,所以面对喜欢的男孩子我会十分努力地装作无所谓和漠不关心,让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秘密是多么让人丢脸的事情啊,万一那个人恰巧是自己喜欢的却又不喜欢自己的人,该多尴尬和难堪啊,所以很多时候我习惯了掩饰和逃避。 他叫L。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喜欢上他的,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们甚至没有说上10句话。 每天早上,我总在镜子面前浪费大把的时间,我总是面对着镜子想象自己在他眼中的样子,我不厌其烦地换衣服,梳头,直到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最美为止。然后又一脸漠然地走进教室,坐在朋友为我占好的位置上。我总是很晚进教室,因为怕遇到他的目光,尽管心里很想早点看见他。 终于有一回,我们坐在了一起。天知道,我有多紧张。那天他最后来,恰巧我身边有个空位,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坐了下来。我直直地坐着,心里七上八下,老师讲什么一个字也没听清楚。第一次近距离看清他的左脸,上面有几颗粉红色的痘痘,树脂眼睛,镜脚细瘦。他用英雄牌钢笔,手指关节因为用力泛出微微的白,字写得很漂亮。我拉了又拉我的衣袖,将自己难看的双手遮了又遮,幸好是冬天,他或许会以为我怕冷,呵呵。接着,我稀里糊涂地弄掉了笔,那时我慌张极了。那支用到一半的黑水铅字笔掉在了他的左脚边。他正在记笔记,我用食指轻轻敲了敲他的胳膊,说,帮我拣一下笔,谢谢。他笑了一下,俯下身拾起笔,递给我。他的手握在笔的中间,只留了很短的一截朝向我。毫无疑问,我碰到他的手指,暖暖的,我想他是故意的。 谁也不说。 就这样到了毕业。在漂亮的图书馆门口,我们站在台阶上照毕业照。他们班在左边,我们班在右边。那天他穿白色的短袖衬衣,米白色长裤。他没有看我,哪怕一眼。 我对着镜头微笑,旁边站着一直喜欢我的男生。我的心忽然一片悲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长,收集了那么多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却最终换不回一句话,难道一句话真的就那么难以启齿吗?或者从一开始我就错了,或许他根本不曾喜欢我,也或许从某个时刻开始不再喜欢我。 我的悲伤像这个夏日的阳刚弥漫开俩,像是要烧焦我的皮肤。 再见了,亲爱的人,从此以后,我们将天各一方,我甚至没有对你说一句再见,你的手机号码我一直,一直都记得。 也许有一天,我们再相见,你已经成为别人的丈夫了吧,也许那时已经忘记我了吧,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这段无言的纯美记忆,再见吧。 直到今天,我遇见这个男人,我以为我又看见了你,这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啊,如此,如此让我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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