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只是有点疼 |
正文 | 今天是第六十二天,我决定放弃。不是因为我不够爱你,而是你好像没我想象中那么喜欢我。 六十二天前,我放下我的羞涩,厚着脸皮要到了你的号。我迫不及待的加上你,想要告诉你:我喜欢你。不过我硬是压制住自己的思念,心里想着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唐突了,或许你不会喜欢。我就这样疼并快乐着,我以为我可以多坚持几天,然而我终究是高估了自己。 我随意说着,就像是在替别人问。我问的大胆,只是心跳的极快。还好不是面对面,没人看得见。我听说梁梁喜欢你,她跟她的女朋友们说要追你。过了许久,他发来一个字kao。我心里一紧,发过去几个字;怎么?不喜欢?他发来;不是,就是对她的感觉说不清。我微笑,心想我不是没机会的。 我信心满满,就连干活的时候也是开开心心的,见了眼前变化极大的小学,给他发过去几个字;我现在在小学这边,那个,你要不要跟我来一场偶遇?他发:哪个小学。就是我们认识的小学。然后他很快发来俩字;不去。我意料之中的事,呵呵。 。。。。。。 那天,我不记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就是那样莫名其妙的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总之,不管怎样,做他的GF,我愿意。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开心的人。 他说,他不能带手机,我有点失望,算了,都已经习惯了他给的失望。都已经等了六年,不过几个星期而已,我等的起。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伟大的就算他好长时间不联系我也没关系。可是我总乱想,有时候你都是在线的,我主动给你发信息,可你为什么都不搭理我。你一定不知道以前的我从来没主动搭理过谁。为什么你都不肯呢?我哪里不好呢?算了。 十四天前,我所有的朋友们都劝我与他分手,我动摇了,虽然我记得我曾说过的话。可是如果你根本不喜欢我,我再坚持有何用。就在刚才,我心里还存有一丝希望,可是现在一丝希望都没了。不过,我想明白一件事,我跟他,虽然我们在一起,可是我们从没恋过。他还不算我的初恋,是初爱。最初的爱。 我只是希望你快乐,希望你开心,所以我愿意离开。我希望每次回忆,嘴角都是微微翘起的。请别为我担心,我只有点疼而已。放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看,我还笑着。 请允许我最后再叫你,亲爱的。 再见了,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又回到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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