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做一个喜欢的自己 |
正文 | 我一直这么认为自己,我是那么一个感性的人,也不缺乏理性。我喜欢感性,喜欢喜怒哀乐,喜欢追随内心世界的表达。一直有人问我,你孤独吗,你悲伤吗?我只能回答我已经满足,对生活充满期待。如果哪天一个人不再孤独,不再悲伤,那和机器人有什么区别? 我喜欢文学、喜欢艺术、喜欢写作、喜欢沉醉、喜欢熏陶。我也喜欢“广告”,也许它是一个虚伪的世界,也许它不可思议,也许它铜臭味道太强,我也喜欢它。至少它是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品味,至少可以从中看到一个人内心世界,至少可以把它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刻刻可以认识现在的我。 我喜欢把“广告”当成一种享受,喜欢把生活中那些向往、那些点点滴滴的趣事,烫印上自己的灵魂,融入设计思维当中,让它拥有满思想、拥有活力。如同郑板桥的字画,形同字中有画,画中有字;又如同小说——《倩女幽魂》,早早就在画面中就可以看穿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的一切、一切,无须太多太多的文字和语言的描述。 我也喜欢行走,喜欢在行走中发现自己,了解自己。在雪山、草地、峡谷、森林、湖泊、矿山和纯净的空气,当作是一切美好理想的归宿。可以是古老凝重,可以是庄严神圣,也可以浪漫绚丽,象征着我的自由和勇气。那种自然的温和,让我看到美的存在。那种恬静,可以让我得到安静的回归,可以静到内心没有一滴水在响,可以壮美、也可以奇险。 我喜欢屌丝生活,喜欢那种人穷志不短,物质享受方面虽然受到限制,但是在精神上不会受到束缚,不会自暴自弃,不会抱怨世界不公平,享受着极限的拥有,为梦想的明天一直努力着。我也渴望哪天可以成为土豪大佬,淳朴低调,真情真意,对朋友亲人的的阔气,如汇源的朱新礼、万科的王石、、、,现实中人物真的很多很多。 我也渴望着,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可以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可以一起风雨同舟,略懂欣赏我的文采。在我心中,她就是我的蒙娜丽莎,我只为她写诗,为她高歌,为她的自由、梦想、爱奋斗着。 也许生活总是那么残酷,梦想与现实生下来就是一对小冤家。在生存的真相世界中,我的选择空间不是很多很多,但是在有限选择的同时,我时刻不会忘记着,做一个喜欢的自己。 ——ow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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