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谁在残害我们的孩子 |
正文 | 谁在残害我们的孩子 (2011-02-08 01:37:03) 迪心 当我们正在讴歌“盛世中华”的时候 当我们正在欢歌笑语闲逛大街的时候 当我们正在流连忘返乐不思归的时候 当我们正享受美味点心津津有味时候 你可曾注意到那大街边人行道路口旁 你可曾注意到那公园门口十字天桥上 你可曾注意到那地下通道里地铁道边 你可曾注意到那汽车站外火车站广场 那里有一群孤苦无依形单只影的孩子 那里有一群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儿童 那里有一群四肢不全形容痴呆的孩子 那里有一群匍匐在地跪地乞求的儿童 那是你的孙子吗 那是你的孙女吗 那是你的儿子吗 那是你的女儿吗 ............................... 这就是当代中国繁华背后的阴影。 拐卖、残害、逼迫儿童乞讨无处不在。这不只是某些城市的独特奇观,而是中国所有城市乃至于农村城镇普遍存在的事实。 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出现大规模拐卖妇女儿童,迫害妇孺乞讨的现象,一直就被社会和政府所忽视。尽管多年一直在打击拐卖妇孺儿童的犯罪行为,然而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却是经久不衰!这个情况如同打黑除恶一样,任重维艰! 为了金钱和欲-望,有人可以贪-腐,有人敢杀人越货,自然有人也敢拐卖人口。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然则我们的道德和良知在哪里? 难道那些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吃-喝-膘-赌-抽”?就因为这些卑-鄙-下-流的欲-望而去“坑-蒙-拐-骗-偷”,甚至无恶不作? 这种社会现象,传闻起源于旧中国封建社会,那时起是百姓人家被迫害,不得不行乞。 如今这些人却是迫害妇孺,通过控制这些被迫害的妇孺的行乞行为来达到“赚钱致富”的目的。这些人与那些逼良为娼的恶人并无差别,都当凌迟处死! 那些在城市里控制儿童行乞的人自称“乡主”或“老板”,那些带着孩子外出行乞的人,称为“哥”或“姐”,已经完善成为一种严密分工的秘密犯罪组织。在安徽,这样的组织最大最多。这些孩子们被称为“乡仔”,出去行乞,称为“带乡”。 各个地区有各个地区乞丐组织,各地的名称暗语各自不同。各个地方的乞丐组织有着固定行乞的势力范围。外地的乞丐要到外地别人的势力范围行乞,需要经过当地乞丐“老板”的同意,否则只会遭到毒打或杀害。而对于那些个体流浪乞丐,要么加入乞丐组织,要么被赶走,要么则被杀害。 乞丐组织里有专门培养训练乞丐技术的“老师”,甚至有的专门训练偷窃技术,他们白天行乞踩点,晚上则伺机偷窃。 很多的妇孺是被骗走的,一些则是被拐走的。妇孺们被集中到隐秘的地点,开始无情地摧残和毒打这些被拐骗来的妇孺,特别是身心和肉体均受到恶毒的残害,致使妇孺身心皆残疾,根本无力反抗。 一些有幸被解救出来的妇孺,至今身心也在残疾的屈辱的阴影下,难以正常面对生活。 乞丐妇孺遍布中国每一个城市和村落,实则已经是一颗社会的肿瘤。这颗肿瘤四处“迁移”,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一大靓丽的“城市奇观”! 当那些被残害的孩子渐渐长大时,因为资历和经验丰富,逐渐也习惯了这样的行乞生活,开始带“徒弟”行乞了。看看现在的大街上,“大人和孩子”一起行乞的现象就知道。 而一些智力并未被完全摧残的孩子,长大之后,对这些人和这个社会充满的仇恨和报复心理,而这也成为潜在的犯罪之源。 改革开放多少年,我们对此也麻木或漠视了多少年! 我们真的为了钱,就可以这样么? 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要治理这些现象怎会没办法?为什么只是赶走这些行乞的妇孺?这些人流浪迁徙各地,自生自灭,这固然是那些造恶者的罪过,但我们的政府和社会也难辞其咎!这和扫黄打黑一样,不是不能为,而是不作为! 所幸的是,现在城市行乞现象得到深入治理和整顿,但在城市偏僻角落和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地方还依旧存在行乞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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