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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狗缘与狗粉
正文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狗,每看见别人家孩子很威风地领着大细狗追兔子,或咬仗,就羡慕得要命。央求大人给我要个狗,每次都遭到拒绝和申斥。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连人的口粮都不够吃,哪有余粮喂狗?就算给狗和猪一样的待遇,有那些糠菜还不如养个猪,又能卖钱,或者吃肉。二是大队(村一级组织)不定期组织打狗队,每当看见狗被一群拿着棒子的大人追得可怜巴巴,在哀嚎中活活被打死,我就得悲伤好些天。反正养不长,还是不养了。自己虽然养不成狗,可一见到狗我就喜欢得不行。说来也怪,再眼生再厉害的狗,只要我一叫:斑儿——斑儿——斑儿——,一边向它招手,狗就顺顺贴贴地跑过来,跟我撒欢,游戏,再过一会儿,就能跟我走,大人说我有狗缘。

长大后,对狗的痴心仍不减,见到狗,总忍不住看一会,或摸一摸,逗一逗。看了杰克.伦敦的《雪虎》、《荒野的呼唤》,更加重对狗的兴趣。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有狗格和自尊,它们誓死捍卫主人的利益,却从不为眼前的口食之诱所动,更不因居住条件的差别而易主。据说,有个训犬员在战争中受伤成为植物人,那条军犬就一直守侯在床下,直到饿死,始终不吃别人喂的食。据报道,石家庄的一条狗,被人用卡车送到唐山一个人家,这条狗凭着直觉竟自己徒步跑回主人的家,几百里路,四支脚都磨得血肉模糊。所以我非常赞同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的一句名言:骂人猪狗不如,其实是对猪和狗的侮辱,有的人根本不能和狗相比。我对狗的兴趣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稍减,但工作后,在城里养狗,何其困难,主要是没有它住的地方,就算有地方,也只能关在窝里,偶尔才能带出来走走,这对狗是不公平的,也失去了养狗的意义。狗就应该自由自在地在属于它的领地上活动,它的生存空间应该是牧场和山林,它的对手应该是狼。每当我看见在街头巷尾偶然出现的被主人紧勒铁链的狼青、黑背以及俄罗斯纯种牧养犬大丹,就心生一丝怜悯,甚至觉得这是对狗的侮辱,很有一种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不平。狗被沦为玩物,是对狗的极大侮辱。当然,如今的牧场和山林又何尝是它的用武之地!草原沙化,牧业萎缩,森林消失,狼群绝迹。但我也许是出于怀旧的心理,仍然对于无论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关于诸如藏獒护主、忠犬不离家的故事,心存一种感动。

但是,我对当今在都市兴起的养宠物犬丝毫不感兴趣,每当看见在大街小巷、草地广场上一个个争奇斗异的,前些年诸如京巴、腊肠、雪狮子,近年来时兴的什么贵宾犬,蝴蝶犬,茶杯犬,吉娃娃,博美犬,松狮等等或小巧玲珑,或憨态可掬的小狗,都心生一种鄙夷。尤其看到这种仗着人势,装腔作势地尖叫,或直立行礼,打躬作揖,更感到恶心。严格些说,它们是狗家族的叛徒,是狗的耻辱和堕落,是人尽可为其主的奴才,连起码的狗格都没有。这种狗,是世界上最无耻的动物。由于人的无聊,这类奴狗竟身价倍增,有的高达几十万。有人养狗比饲候他爹都上心,不仅为它买最好的肉肠,包肉馅饺子,甚至还得嚼着喂,不然就不吃。听说有一家,养个狗、有个爹。爹病了好长时间没人理,狗有次偶然咳嗽竟急得此公半夜打车去了医院,当时很想写篇杂文“爹乎?狗乎?狗乎?爹乎?”由于杂事,一时竟未落笔。这种人还往往以有爱心自居,真是荒唐之极!一个对人没有爱心,甚至不孝顺自己的父母,心甘情愿当世界上最无耻动物的奴才,真是奴才的奴才!

现在,在街上经常能看到把狗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还不时亲亲地管狗叫儿子、闺女的。有一次,在广场绿地上,看见一中年女士领的小狗,梳着小辫,画着眉毛,穿着狗靴,上面还穿了一件连腿衣裤。只是讽刺的是,屁眼还无奈地露在外面,显得有失体面。而且待遇如此之高的狗,诸如一路嗅,一路尿,有屎撅屁股就拉的习惯丝毫没有改变。只不过,拉完狗妈会及时地掏出纸手帕为之擦腚而已。

而且,狗主人们不仅自己以给狗当爹作妈为荣,还要把这种光荣慷慨地赠送给任何一个对狗表示关注或好感的人,不管人家是否愿意。按照常理,自己愿意和狗为同类别人管不着,但是强叫人家给狗当叔叔阿姨的不是骂人是什么?更令人费解的是,你别看他们自己管狗闺女儿子地叫得欢,但是如果你说他或她是狗爹狗娘,他们照样跟你急。真的把人搞糊涂了,本来,说狗是畜生,这是一句没有任何褒贬的事实的陈述,六畜之一嘛!但是如果你对养狗的人这么说,人家当即也会和你翻脸,仿佛他和他家的狗都受到了奇耻大辱一样。当今,为狗打架的是平常事,为狗杀人的也不稀奇。大模大样地带狗去公共场所,理直气壮地要求饭店给狗一个位置,一套餐具的大有人在。有媒体报道说,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喜欢嘴对嘴地给狗喂食,结果得了狂犬病死了。这到底是怎么啦?想来想去,我才想明白,原来,他们是想偷偷地把狗提升到人的位置并让人接受,而不是要把自己降格为狗,这不是痴心妄想,精神错乱了吗?其实,这不仅是一种精神错乱,也是一种乱伦。所谓“伦”,就是秩序,伦常,就是正常的秩序。人狗颠倒,还不是乱伦吗?可笑的是,如今不仅狗粉与狗乱伦,连狗也失去狗道。狗道,就是狗的道德。本来,狗作为人豢养之畜,理应对主人忠贞不二。可如今,上午在这一家摇尾乞怜,下午如果被送到另外一家,也会毫无羞涩之意地大献殷勤。而且,作为狗,理应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哪怕是小主人的命令。主人一旦对其惩罚,最多,有躲避的权利,绝不能表示不满,更不能对主人呲牙示威。可是,许多宠物狗被主人的滥爱惯出一身臭脾气,动辄对主人撒娇使性,甚至对主人施暴。据报道,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因为有事忘记了喂狗,结果在她回家后,以亲吻表示自己的歉疚时,竟被狗咬掉嘴唇,诸如此类的荒唐事几乎是比比皆是。每听到这些,我都深深地为与这样的人同为人类而感到羞耻。

更为荒唐的是,这种人动辄搬出“狗是人类的朋友”为自己人狗颠倒的行为辩解,其实,这是严重的偷换概念。本来,这句话的语源来自牧场或猎场,指的是猎狗或牧羊犬。当然,诸如军犬、警犬、导盲犬也属此列。从逻辑上讲,作为朋友的前提,应该是生存的独立,如上这些狗都是以自己的勇武和诚实劳动换得生存的权力和生命的尊严,说它们是“人类的朋友”虽是比喻意义的,仍然人们喜欢接受的命题。但是,宠物狗是靠摇尾乞怜过日子的,是豢养者发泄爱欲的玩物,与“朋友”丝毫不沾边,甚至是对“朋友”二字的侮辱。爱宠物狗的爱心实际上只是一种爱欲,并无高尚可言。如果是爱欲就高尚,那么小偷和强盗就都是高尚的,因为他们都有爱欲:爱别人财富的欲望。

狗格的失去,狗性的萎缩,连同着人格的失去和人性的坠落,这真是人与狗的双重悲哀。

我常常做这样的梦:背着行囊,挎着猎枪,带着只雪虎一样的狼狗,出没于山林草原之间,与狼群猎豹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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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