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只道当时是寻常 |
正文 | 我遇见她,正降春雨,三月的空气湿湿漉漉,路旁的垂柳吐出嫩芽。小道很滑,她骑辆脚踏车,长发飘飘,风尘仆仆,哼了不知名的小曲,东摇西歪向我冲来,我往左躲,她往左来,我往右闪,她往右拐,只闻“嘭”的一声,车子倒在路上,她随车跪倒溜出几尺远,就听到她夸张地“哎呦”两声,口气霸道地责问我:“好狗不挡道 !你知道怎么走路么?”一句话浇灭我本将滋生的同情,恶狠狠地脱口回击:“这路又不是你家的,是你技艺不精,自己造孽哩!”她就抽泣起来,引得我回头看,惊讶她哭得那么清丽,简直像是做戏,又近前几步,见她泛红的膝盖渗出鲜艳的血珠,跌坐在那里,却仍有楚楚动人的味道,始明白她一定是因为极疼,才会不顾颜面,放肆到落泪,不是装出来的。我便惶惶,作势扶她,她用眼瞪我,咬牙切齿抛出一名话:“我不会放过你的!”我心惊胆寒,再不敢顶撞,却莫名地在心里生起咒语:恶人自有恶人收,将来谁娶了她,冷落她一辈子!我也不敢扶她,天知道她会不会借机讹我?于是叫了救护车,一同去到医院。那时,我们还都只是学生。 大学头一年,开学才七天,我一学期的生活费,因为遇见她,不声不响就耗费了大半。她显然心安理得,天天将我呼来唤去,还嚷嚷着膝盖会有疤痕,定要我负责到底,我唯唯诺诺,诚惶诚恐 ,只愿快快送走这菩萨,再莫相惹。她凶过一阵,见我不言不理,又鞍前马后百依百顺,或许也觉得太过火了一点,慢慢地,语气就缓和些。交谈了解中,我始知她大我一届,学生会的,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她是活跃分子,尤其唱得一嗓好歌,随口哼来,都是声情并茂,情到浓时,连我这个常自许音乐才俊的男子,都为之动容。不过也并不是无懈可击,她撕心裂肺,往往情绪太过,一首好歌,一定是循序渐进,有淡有浓,张驰有度,是梯进或倒叙的,她听我说她的缺点,嘴巴张开,有点难以置信,随后几乎用手指到我的脑门:“你懂什么?对我指手画脚!你懂个屁?老娘歌唱大赛得奖的时候,你还穿开裆呢!”这个女人,向来只听得奉承话,说她缺点,翻脸就像翻书。她那时并不知道,她还没在校歌唱比赛得奖时,我已是几家二流酒吧的驻唱歌手。我当然看不惯她高高在上的姿态,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迟早有一天,会疼到流不出眼泪。因而一忍到她出院,我甚至都不打招呼,结了帐就匆匆走人。我不想再见到她,我跟自己说,这一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那一阵子,酒吧生意暗淡,驻唱收获几近凋零,有两个月,我未曾沾荤,每天就着豆芽啃食馒头的时候,我都会牙叩牙地恨她,都是她害的我。我出生农村,家境贫寒,因此而早熟,并过早自立,我的学费,基本是自己零工挣的,不是我不想伸手要,而是我不知向谁伸手?我的父母,本分一世劳苦一生,养了弟妹,一直自顾不暇,有时还眼巴巴等我接济。有好几次,在打饭的食堂,我看见她呼朋唤友,点了丰盛好菜,杯盏交错,大快朵颐,我都会生出情不自禁的恨,我真想走过去指着她的鼻子,掀翻她的桌子,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可是我不敢,她是我惹不起的女子,她招蜂引蝶,看那阵势,围着她转的护花使者不知几许?我只怕未近她的身,便先已吃亏。我隐忍,我只希望她是我寒夜里不小心触到的噩梦,天亮了,就忘记了。我用心做我的音乐,那是我唯一仅存的温暖,每当拨动琴弦轻声吟唱,苦痛就逝去了,远远地走开,只有我的心,在无尽的蓝天,高高飞翔。 她知道我的境况,是在一个躁热的午后,那一天,我正一个人躲在宿舍吞食难咽的午餐,忽然就传来“呯呯呯”的敲门声,粗鲁而又急迫。我慌忙掩盖好饭盒去开,看到她满头大汗地靠在门边喘气,见到我挤出一丝笑容:“可算找到你了,问了好多人。”我以为她来找茬,自然没有欢迎的表情,显得有点不耐烦:“是不是伤没好全,来找我负责来了?”她就“咯咯”地笑,用手指着我:“你这人,好没肚量,难怪那天不辞而别呢!?”说罢挽起裤腿:“你看,疤还在哦!要你负责,你负得起吗?”我顿觉头大,心想这厮到底在做什么文章?她见我紧张,越发笑得花枝招展:“你这人,嘴巴硬得很,却又老实又没趣。”她说这话时,好像和我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奇怪会那样亲切。她看我神色松弛一点,才正经道 :“听人说,你歌唱得好,来邀你一起参加五四晚会,合作唱一曲好不好?”我虽然喜欢唱歌,但向来不喜欢出风头,何况是她相邀,回头扫了一眼虚掩的饭盒,我的气又上来了,我漠然地回绝她:“你找错人了,我五音不全说话都结巴,怎入得了你法眼?请便吧!我要午休了。”说罢就要关门,她赶紧用脚抵住,语气仍然柔和地争取:“莫小气呀!我来请你,好多人说请不到的,给个面子行不?”这话放在以前,我早听进去了,但今天不行,她居高临下惯了,哪能事事遂她的意。我见她抵门,一转身索性不理她,走几步去拉窗帘下逐客令,想不到她也紧跟几步,气呼呼拽住我的胳膊:“你答是不答应?”我最恨人家强迫我,下意识地一用力摔开她的手,她哪里吃得起一个男子的力道,跌撞两步,额头磕到宿舍的床沿,疼得她“啊”了一句,她何曾吃过这样的亏,顺手抓起床上的枕头,“呼”地向我扔来,我偏身一躲,只听“咣当”一声,我的饭盒被打翻在地,从里面滚出一个半馒头还有零星的咸菜。看到那一个半馒头,我有伤痕的心就像被人洒了盐一样疼,我感到无比的难过,想起这几个月受的委屈,我几乎是脱口而出骂道:“疯婆子,你撒什么野?”她也怔怔,看着我将地上的馒头重新捡进碗里,一时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般无所适从,她柔声道:“你就吃这个吗?这是你的午餐吗?”我不想回答她,也不想告诉她这样的的境况正是拜她所赐,我只淡淡地说:“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她这次没有回言,留下一句“对不起!”,然后,捂着额头,像个听话的孩子走远了。我站起来后,才发现,地上滴着鲜红的血,想必,一定是她流的吧! 到底,我还是去参加了五四晚会。我也不知为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误伤她的谦意;或许是慑于她的"淫威",听说有几伙人知道她受伤,当时就纠集人手要来教训我,幸亏她极力阻止;当然,也许,仅是因为我内心深处对音乐狂热的爱吧!反正,一曲《爱人》经我俩传唱,娓娓动听,轰动了整个学院,也让我们冰释了前嫌。领到头奖的当晚,她单独喊我到校外的饭馆,点了好多菜,她一直微笑着看我:“吃吧!算我赔罪,以后不要再怪我了好不好?”我发现她温婉的时候,面目明显可爱得多,其实通过前段时间的排练接触,我早知晓她并不如看上去那么强势霸道,人和人就是这样,你张牙舞爪,对方也会呲牙咧嘴,你若温文尔雅,对方自然也做得来风度翩翩。看到她额头刚脱痂显白的一线肤色,我有些愧疚,苦笑着说:“不打不相识吧!是我先不对的,哪会怪你!?”她听我这样说,眉头一展,立刻就兴高采烈起来:“我就说嘛,你歌唱得那么大气,人不会小气的呢!”她伏在餐桌前,像个邻家女孩一样,“哎!我们配合时有两句我唱偏了,你真行!幸亏纠转得好,不然就糗大了!”我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只是想不到她这般性格,会主动承认,着实不容易,反而不便再去借题蔓延,于是笑笑,安慰她说:“你已很不错了,大家都说你是我们学校最会唱歌的女孩子!仰慕者有几个连呢!”她眨巴着大眼睛看我,哈哈大笑起来:“真的呀?!你不酷的时候多好,不是也蛮幽默的吗?”她伸出右手,友好地看着我说:“一笑泯恩仇,来,握个手,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受宠若惊,赶紧起身,她的手柔若无骨,那是我第一次接触一个女子的肌肤,那种感觉,有点羞涩,却很温暖。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开始了一起谈人生、谈理想的美好岁月。那时,学院里追她的男子若干,其中有两个更是在各方面都出类拔萃,她问起我什么意见?请我站在一个男性的立场公正评价,我就取笑她:“你不是一直推崇女权么?!学古代的男子一并纳进门岂不省事?也不用比较。”她杏眼一瞪,一拳捶到我的胸口,那样轻飘飘的一拳,毫无力道 ,却真的令我心口生出隐隐作痛的感觉。有时,我也会拿着一些小女孩情真意切的情书,请她品鉴,她会说:“哪里抄来的?这么有文采!哪天引见我认识一下啊!看你配不配得上人家?”表情阴阳怪气,语气酸不溜秋。好在吵吵嚷嚷、不欢而散的情景极少,一众朋友,大家在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年华里一起歌唱、一起欢笑、一起青春作伴挥洒梦想。很快,她毕业了,现实摆在眼前,她落实的单位在老家,而最终,和她谈过的男子一个也没促成,大家都得面对现实。临行前,我们一帮朋友去送她,她和大家一一作别,临到我,她强颜欢笑,附着我的耳朵说:“有空时,要来看我!”说这话时,她的眼神有些闪烁、有些晶莹。我也有些动情,却没有答她,她看我沉重,还故意拍拍我的肩,逗笑道:“老朋友,后会有期啊!”哪里会有期呢?直至今日,我都不曾再见过她! 此后一年,我也毕了业,和朋友、和同学依依惜别,互道珍重后,大家便涌入社会的洪流,各自奔忙。那个我们一起生活了几年的学府,以及在那方热土认识、结识、熟识的人,随着时光逐渐淡去。一直,我和她有断断续续的联系,有时是一笺信,诉说彼此生活的烦恼和偶然的惊喜,而最后结尾总不忘告知,莫要担心,都是暂时!有时是一通电话,我问她答,或者是她问我答,内容不外乎:“最近过得怎样?”“还好!你呢?”“我也还好!”“那,自己珍重啊?”“嗯,你也是!”究竟怎么个好法,从无深究。再后来,再也消磨不起的年华,我们各自组建家庭、安营扎寨、生儿育女,人生的轨迹基本定格,而这些,已经都无关初衷、无关幸福。 或许,每个人都一样吧!在他(她)最美最好的青春年华,都会遇见一个铭记永久的人,会清楚记得初遇的场景,会清晰记得相处的点滴,却在当年、当初、当时,任它流失,总是不以为然。我们都当那是再寻常不过的年华,任命运安排,却在多年后,怅然若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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