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应忽视“微腐败” |
正文 | 新华网4月8日刊文《查处“微腐败”不力 西安25个单位被纪委约谈》,介绍了陕西西安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25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综合排名靠后的重点单位被集体约谈,49名各级党委、纪委的一把手因去年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数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受到通报批评。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些干部,他们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少。比如,会偶尔用公车外出办办私事,会偶尔要公家买单接接私客,会偶尔在下基层时捎带一点土特产回家,会偶尔在帮人办事后收受一点不是贵重的礼品,会偶尔接受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吃请,会偶尔在督促检查工作时笑纳整包烟,等等。不少群众把干部的这些小问题,称之为“微腐败”。 笔者认为,“微腐败”和“大腐败”在形式上有大有小,但是实质却是一样的,它们都是公权滥用的腐败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似无所谓的 “微腐败”,如果不加以治理也会发生质变,酿成巨贪。对“微腐败”的容忍和放纵,就是“养虎为患”,其结果一定是“后患无穷”。对“微腐败”者出招遏制,是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只有对那些事涉腐败者,无论大小都严查,都坚持零容忍,给予应有的惩罚,才能让官员们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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