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想有一间小店 |
正文 | 三毛在书里说,她小时候最羡慕的人,是拾荒者,她自己也走心地想要成为一名“捡破烂的人”。她把拾荒梦写在小学作文里,并当众宣读。不料,她的满腔豪情壮志,并不被老师待见,不光得分不理想还被罚另写一文。 从小到大,我的内心也有一个——按中国传统观念说——上不了台面的梦想,但我没有三毛那样的勇气,将之付诸文字或告诉师长。而今,我不再需要面对类似“我的理想”这样的命题作文为赋新词强说愁,也拥有一份稳定的、基本可以养活自己偶尔还能福及家人的工作时,我方敢底气十足地告诉这个世界:我想有间店! 我家住在乡镇集市的边缘,百余米的距离,就几乎能买齐所有日常用品。小时候上下学,需途经各色小商铺,特别羡慕商铺老板家的小孩,尤其是零食、餐饮和童装店的小孩。总觉得,他们不仅有用不完的零花钱,还能免费享用橱窗上令我们垂涎不已的各色美食,无需花钱就可随心所欲地穿上花花绿绿的新衣裳。但我想不通的是,那些在别人眼中无比幸福的小孩,似乎并没有表现出相应的自我满足感。 那时有一段很长的时期,祖父母在距集市两三里的公路边开了间小小的杂货店,为居住在偏远山区的人们提供一些基本生活用品。每每周末,父母会默许我带上家庭作业去跟祖父母共度。 在祖父母的店里,我总是热情满满地帮他们看店、收账、找零,打打下手。虽然满目皆是我爱吃的零食,但未经允许我从不主动向它们伸手,因此极得祖父母信任,他们会把那些软化变形的糖果和纸箱里的饼干碎子拿给我吃。去小店的次数一多,往来的乡里乡亲们都知道我,人前人后地呼我“曾老板的孙女”。对于这个新称号,我引以为傲,喜欢地不能自抑。于是,每周一次的杂货店小店主成为我最期待的角色。 自己成了小店主,才切身体会到,我原先所歆羡的零花钱、免费美食和新衣裳,并非真正让我自感幸福的理由。我一心向往的,其实是那种在与人接触和平等交易中,所产生的被尊重被需要的抽象感觉。他们拿着金钱,带着期望,在我这儿换得物合其值的食物或工具,填补生活或身心某处空白的存在。美国杜克大学总结了这么一条逻辑:和你得到的实物相比,你可以从和别人建立的关系中获得更多的满足(You will get the more satisfaction about the relationships you form than from the things you acquire.)。 不记得何时,以及何种缘由,祖父母突然不再买办新货,小店的商品一天一天地减少,最后终于关门闭户了。大伯在隔河相望的小店斜对面,新建了一栋混凝土新房,小店关闭后,我仍不时跑上去度假。站在大伯家的院子,远望那具被遗弃而日渐风化的小店残骸,内心的落寞久久挥之不去。 前阵子,我一表弟在县城开了间眼镜店,我带着中度近视的男友前去光顾。表弟给男友配镜的空档,突然同时来了几波顾客,看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我俩便帮忙接待。我突然发觉,当年在祖父母店里当小老板的幸福感,重又回到我身上。直到客人陆续买单满意走开,男友的新眼镜做好,我们才向他告别离去。 那天晚上,我转辗反侧,彻夜难眠。想要自己拥有一间店的强烈欲望,把我的全身细胞激发地无比亢奋。我想要的店是这样的:店面无须太大,商品不必齐全也无需太复杂,与自己喜欢的人共同经营;每天有十来位客人光顾,这样不至于因为太清闲而不得不盘算盈亏问题,也不会因忙得手忙脚乱而轻慢了哪位心怀期待的顾客。 这间小店,我暂且经营在心里吧。我相信,终于一天,它能实实在在地出现在这颗星球的某个角落,为这个喧嚣的世界增添一席静默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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