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一份荷包蛋 |
正文 | 老街的巷口新开了一家早餐店。 不大,除去招牌是新的,一切沿用的都是旧的样式。质朴的四方桌,围以几张刻迹斑驳的长凳。一块青荷游鱼大白瓷盘枕着复古的碎花蓝桌布置于桌角,上面摆着许久未见的镇江陈醋和古色雅致的黑漆印花餐盒。竹筷,白勺,一盆君子兰。走在厚重的青砖地上,人们的眼里都闪着光。 说来也奇怪,自我记事起,这家店就一直换着主人。虽做的都是餐饮,但最多也没撑过一年。老街的地理位置又不可谓不好,久而久之,各种悬乎的说法都冒了出来。 直到这家店的出现,涌到门口的人流让那所有的谣传不攻自破。 店子的主人是一对河南夫妇,为人和善,事必躬亲,店里大小事务都是自己打点。做的了一手柔顺劲道的手擀面,调的出一锅鲜美醇厚的上好汤头,就连佐菜的小料都让人赞不绝口。 可让人意外的是,人们用餐后最为惊叹的却是极不起眼的,荷包蛋。 “他们家的荷包蛋有汤!”朋友拍过我的腿,兴奋的说 “嗯?” “就是那家新开的早餐店,做出来的荷包蛋可好吃了,和其他的不一样,有汤!要不要下次一起去吃呀。” “我吃过的” “咦,才开张两天,你就吃过了。动作怎么这么快。”朋友有些不信。 我摇了摇头,笑了笑。却没有再说什么,一些思绪像潮水般往上涌。我去了那家店但没要荷包蛋,那是我以前吃过的。 有过一段时间,大致是高中。我疯狂的迷恋吃荷包蛋,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回来的夜宵也吃。一天算下来,至少要吃掉七八个鸡蛋。加上荷包蛋做法极其简单:倒油,将蛋剥开,置入锅中,煎至金黄,出锅,淋上些许生抽,便大功告成了。所以即便是后来,父母以危害健康为由严格控制我对荷包蛋的食用量,我也能自己偷偷的做。虽然也经常把蛋煎糊,或把好好一个蛋煎的四分五裂,可出锅后淋上生抽,又是满满的幸福感。 那一个月我吃掉了整整一瓶生抽。 也就是这个时候,奶奶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我喜欢吃荷包蛋的癖好。在一次去她家吃饭的时,变戏法一样端上了一碗荷包蛋。我顿时眼前一亮,嘴角上翘,心里直感叹世上只有奶奶好,正欲提筷开吃。 却发现不对,这个荷包蛋配的不是生抽,竟然是汤。我的眼里闪过一丝怪异。 抱着对味道的极大怀疑,我吃了下去。只是一口,就感觉小宇宙被点燃了。简直无法形容当时味蕾的满足感,脑中立马浮现出以往看中华小当家时里面那种莫名鬼畜的颤抖—原来真的存在呐。那我以前吃的荷包蛋又是什么,shit! 随即又撒欢似的吃了起来。 老人家笑眯眯地坐在一旁,带着些许自豪用伍桥话问我: “怎么样,是不是比饭店里弄得好吃呀。” 我头也不抬,含糊地说:“开玩笑,好吃多了好不好。” 随后我便彻底放弃了原始版的荷包蛋,父母以为我终于放下生抽,回头是岸了。殊不知我是找到了新大陆,不再回头了。 去奶奶家,便喜欢看她做饭。她老人家耳背,我就经常蹑手蹑脚地去厨房,往她背上一拍。她几乎每次都被吓着,扬起锅铲,防卫着回头。看着是我,哭笑不得地骂上一声,又连忙赶回去。 煎蛋,拍蒜,切葱,放一些水,少许盐,一点点酱油,再在锅里闷上一会儿。奶奶家的荷包蛋就完成了。简单,好吃,有汤。 最开始是每顿我只吃两三个,后面就发展到四五个了。吃完荷包蛋还要吃她盛的一大碗饭,许多好吃的菜。她喜欢看我吃她做的东西,吃的越多越开心。于是,好几次我都吃到跑到卫生间里吐,回去又装作没事继续吃。我也喜欢吃她做的东西,更何况,她开心,我也就很开心了。 有汤的荷包蛋我吃了三年。 我以为能一直一直吃下去的。 不曾想过有离别,更没想到会那么快,那么迅速,那么的没有准备。 晨跑的路上我经常会经过这家早餐店。人流蜂拥,生意的火爆让店里的老板施行了限量措施。我知道,有汤的荷包蛋不会差的。 可却依旧不敢吃上一次,只是远远地瞥一眼,那金黄的色泽,亮的很好看。我止住了继续 想下去的念头,思念不得的无力会令人绝望。 一些东西是不能释怀的,岁月也并非万能。我寻找了那么多的理由去安慰麻痹自己,可到头来只要一份荷包蛋就可以让眼泪决堤。失去了的,找不回来了的,那些青春的划痕都可以被时间淡化后笑对,化作成长的风轻云淡。可那些生命无法消除的伤痛,那些生离死别,我能做的,只有不去想。 或许会有一天吧,在我承受了更多也懂得了更多的时候。我会来这里,点上一份荷包蛋,头也不抬地往下吃。假装着,有位老人正坐在身旁看着我,眯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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