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无人七月空许经年 |
正文 | 文/七月 然而很多的事情并不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事与愿违的情况出现多少次我都不会再感到惊讶与意外。 到目前为止,我发觉说在人生这匆匆的几个十年里至少有几件事情是自己一定要拼尽全力去做到最好的。 养育之恩,在这里我就不多费笔墨。因为再多、再煽情的文字来形容与描绘亲情,都会显得太过苍白与无力。 真的,从小开始,我跟家里的关系就从未好过,所谓的一家人和和睦睦,欢声笑语,在我这里就完全只是一个奢望与笑话,是的,笑话没有错。直至人越长越大,这也依旧还是一份奢望。 但我开始懂得理解,同时这也需要给我很多的时间。有些伤是不会有疤痕的,它是真的隐藏在心里很深处的。我需要一定的时间把它找出来,让它浮现,然后给它日晒,给予风吹,最后便让它灰飞烟灭,如消逝的时光在朗朗的晴空下散去。 突然发现已经很久没有写过这么长的日记了。是的,在我最开始写日记的时候,就目前要写的这篇的篇幅还是算短的。但时间飞逝,渐渐的写日记成了一种习惯。但我养成的并不是一个良好的习惯,到最后,日记存在的意义就像只是为了见证我一天天的虚晃着日子,短短的一句话便也是篇日记了,便代表一天的光阴又已消逝,生命这团光影在逐渐的黯淡。 是真的很久没有这么认真的书写一篇日记。 练字。和以后当我翻开我所写的这些日记时,我能够躺在落日的余晖下或者坐在屋顶,那时眼前所见的或许是绵绵的青山,或许是巍巍的高楼。但不管这些,我应该能够足够沧桑的点起一根烟,吞云吐雾里怀念着一段段或青葱或流离或辉煌的岁月。 不喜欢岁月这个词。 因为容易让人想到苍老。岁月如刀斩天骄,多少红颜尽折腰! 其实有时候倒希望如今的生活就只是一场梦,直至我的血液干涸,我的皮肉与骨在熊熊的大火中染成灰烬的那一刻,生活才刚刚开始,便让我浮尘如梦、潇洒来去又如何? 经常看到的一句话,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又能有几个让自己遇上便无可抑制爱上的人?假设我用头一个十年从开始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到我与这个世界开始对话。从我懂得哭,到学会笑,会开始有各种的情绪变化。从我开始踏入学堂学习知识,在无数伟人事例的熏陶下长大。然后懂得了做梦,各式各样的梦......我想,那个时候,我应该还是一颗赤子之心在胸中跳动,朝气蓬勃。 第二个十年刚过去没有多久。已经不再有当时的年少轻狂,好歹知道了我所处的这片天空很蓝,很辽阔,但也很高,也会有阴沉。 在这样的一个十年里,一定要至少爱上一个人才不枉这一段被叫做青春,被无数人书写与怀念的岁月。那个时候,是有一颗种子在心里悄悄发芽,它需要雨露。所以,会开始喜欢同桌女生那飞扬的长发、微摆的裙角,会尝试接近女生借机制造各种不小心的肢体碰触,会迷恋和女生在谈话时她那唇角上扬的弧度以及空气里充斥在鼻尖的清香。 是的,想起当年微风吹起你的裙角,细雨缠绵了整个仲夏,我就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了。 所以我才说我不喜欢岁月这个词。 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人和感情在岁月的这条长河里,直至我到了彼岸,回首一片虚无,望见的全是回忆。 第三个十年开始,耳机里是陈奕迅的声音“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我一直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曾经的个性签名是这样写的:只有做最真实的自己,才能遇见最该遇见的那个人。在第三个十年里,我打算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拥挤的人潮里遇见。适时,耳机里陈奕迅的歌声淡下去,脑海中响起的是孙燕姿的遇见“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人生的第二个十年里,我荒唐的去遇见了太过多的人,待几场惨烈的厮杀下来我还是没能领略林夕在匆匆那年里填的词所描绘出的那种意境。我爱的都不是人渣,我爱的也都不是爱人。 爱情。我期待的从来都不是两败俱伤或者一方击剑高歌一方却黯然销魂。 接下去还能有几个十年说不准。只希望我最后没有泪水流下来。 (我随便写,你们随便看。姑且原谅我这一篇形散神也散的散文。) ————2015年6月7日凌晨1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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