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野史愚见录之二:种子列传 |
正文 | 或取种种之。信之撒之:落于路旁,落于浅土之石地,落于荒荆,落于腴膏。 路旁者,鸟,群来以啄,余无几,亦背蚁拖去矣! 浅土石地者,薄土出禾,日即出,枯而亡! 荒荆者,须臾,出棘中。挤之,下无养、上无阳。久之,长而细,终无叶果。 腴膏者,深扎于土,芽出而光足,养丰,叶茂,花之、果之。果实之倍于种子者,三十、六十、一百也! 育人,亦如种子乎? 愚史者论曰:古者,有孟母三迁;复,警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足见境之于成长,重莫大焉。故,君子者,则善而交,趋利而往,不可以“仅为名利”而判其因时以变也!之所谓,凰者择其梧桐以栖,蛟者择其渊潭以卧,全在于权其能发也。限于己者,远之;全于己者,近之。终因其所以能矣! 然则,虑,境之囿,或避或离,终为众之敬者,岂若处于境中,则不为之囿者乎?故,今或,曰:“近朱者未必赤,近墨者未必黑”。君子者,常诩泥中青莲,卓尔不群,岂不冷峻?孰若莲蓬,隐之于泥,沾之于泥,存清脆爽朗之性,复殁咄咄逼人之势,而终于性无改矣! 故尚德者,流于俗,而不为俗流,则终守净土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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