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群众才是反腐的中坚力量 |
正文 | 日前,北京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推出民警原创设计的“朝阳群众”和“西城大妈”卡通形象,并制作卡通形象文化衫,与反恐宣传品一起赠送给积极参加活动的热心网友。在西城区,群防群治力量超七成为社区大妈,仅2015年,“西城大妈”就发现72条涉恐信息。“朝阳群众”与“西城大妈”实际上都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的志愿者。那么,反腐领域有没有“朝阳群众”?反腐如何依靠群众取得更大成效?(新华网) 反腐败斗争只是领导重视,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工作就足够了,群众的反腐作用发挥不发挥,关系不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负有重大使命,其作用相当重要,但是,在很大程度上,监督“一把手”成为难题。上级监督远,一些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如:集体贪占公家便宜、作假账、假招标等,上级很难查出来;下级不敢监督,害怕打击报复,害怕损害周边人的利益而遭到围攻;同级监督基本上不可能,或者有共同利益,或者是人情大于制度,或者是官官相护,互相牵连。同时还存在着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和气的错误倾向。所以,人民群众才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只有相信和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积极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才能找到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好办法、好路子。 干部腐不腐,群众最清楚,广大人民群众是腐败的见证者,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群众进行监督,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群众监督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公正性的特点,是最好的监督、最有效的监督,也是预防和遏制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我们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依靠群众,让群众这只“千里眼”真正发挥作用,只有这样,各类社会丑恶现象才会无所遁形,各种不正之风才会得到彻底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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