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务员财产公示落地不远矣! |
正文 | 公务员财产公示落地不远矣! ——《2名科级干部子女花1800万买房》启示 作者:荔之 近阅《2名科级干部子女花1800万买房 一人年仅17岁》一文,文章因未明确阐述1800万从何而来,真是吊足了广大网友胃口,引起了大家的无限联想。对此等事件,我建议相关部门对文章中的相关人员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来处理这件事,还大家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广大网友则应保持旁观者清的态度,对事不对人,客观公正评论,不偏袒,不拘泥于事件本身,跳出事件看本质。 开源节流,多渠道增加家庭收入,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与需要。当今的中国是一个多元化发展的社会,除上班、打工等传统谋生手段以外,投资理财、创新、创业、网络经济等新兴经济,也为多渠道增收创造了客观条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开辟第二职业,多渠道增加收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同时,为实现自身价值与能力,合法合规的兼职赚钱,笔者认为应是鼓励与提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际上是一个当今相当生动的正在进行时。 公务员队伍是特殊群体,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权利机构,不能与老百姓价值观混为一谈。首先,公务员是不能经商、办企业的。公务员队伍,不同程度掌握着国家权利,若运用手中权力、资源、人脉做“生意”,毕竟有涉贪之嫌。甚至有的拿炒股、经商等手段来洗白自己,使自己收入合法化,更会让各级纪检部门防不胜防! 其次,公务员的家属没有职业的可以经商,但不得利用公务员的影响力和工作便利来经商。目前,我国公务员待遇相对不高,一些公务员的家属没有正式工作,或者因为单位效益不好而下岗,不得不经商贴补家用等情况时,就需做到 “有情操作”。通过综合考虑职务廉洁性与公务员生活压力之间的平衡,对公务员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采取审批制度等办法,允许公务员亲属为生计而从事小型营利性活动。同时也要做好“双刃剑”,官员家属违规经商时,也将依法依规处理 。 公务员财产公开制是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但必须打破成规,树立全新思维,才能有效推进。首先,要树立财产公示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观念,当公务员,就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包括家属的财产隐私权。公务员的家属在公司上班或拥有自己的公司,也须对其相关财产进行公开,以防止出现有些官员财产转移,置财产公开制流于形式。 其次,要树立财产公示制度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思想。有了财产公示制度,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会受到监督,并被及时揭露,这就防止公务员在贪欲的驱使下由小贪到大贪,逐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同时,公务员财产公示也是诚实的表现,很容易以此取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便于政府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 俗话讲“正人先正己”,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应是“由上而下”推行,先从高级公务员和人大代表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普通公务员。我们坚信,随着我国反腐败事业的深入推进,公务员财产公示落地不远矣!(荔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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