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应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公权腐败 |
正文 | 应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公权腐败 位于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因房主银行贷款逾期遭法院执行拍卖。在房主对房屋评估价值过低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以3110万元将该商务楼拍卖。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中获得了1亿余元拆迁补偿。记者调查证实,在低价购买该商务楼并获得高额拆迁补偿的过程中,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家人占有15%的股份。(2016年06月15日01:40 北京晨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老虎”、“苍蝇”都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深得人民群众的肯定与支持,全党上下走起了群众路线,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风尚。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干部千方百计找对策,变着花样公权私用,继续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违规违纪违法。就如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妻子以他人代持的方式,拥有高恒集团商务楼拍卖房产15%的股份。以此计算,沈及家人获利千万元。这种以合法的“买卖”形式为“隐身衣”,非法谋取私利,是目前最应警惕的公权腐败。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借着自己的权势,为了谋取利益,自己不方面出面于是变着招数,通过亲属亲戚为名义进行经商、办企业,买卖谋取钱财。浙江金华市区的一幢商务楼坼迁补偿案就是一个典型的穿上“隐身衣”的公权腐败,从这个涉及拆迁腐败的案例来看,沈兆春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获取利益。由于职务原因,沈兆春可以提前掌握拆迁的准确信息,从而提前布局从中获利。在实际操作中,沈兆春以亲友的名义藏身幕后进行操作,很难掌握证据。这一幢商务楼的买与卖,表面上看好像都是合法的正常的买卖关系,却造成受害人巨额的损失。其隐藏在合法买卖背后的腐败,也浮出水面。这一腐败案件,折射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变着花样牟利,其破坏性,干部在群众中的负面影响,不亚于贪官直接腐败。因此对这类案件也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一追到底,绝不手软,形成震慑。 十八大以后,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干部不思悔改。他们变着方式变着花样的从“地上”转为“地下”,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给反腐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是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海棠依旧 201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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