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的小学 |
正文 | 我的小学当年名叫“金坛市河头中心小学”,在金坛市河头镇上,现在名字中已去掉了“中心”二字,或许是表示地位的下降。 我在河头小学读了四年半的书,2010年六月毕业,至今已八年。毕业后,我几乎没有再回去过。只是那段时光,时常会在记忆中重现。我重视我的生命,所以重视我走过的地方,经历过的事和遇见过的人。对于过去的,总不免于反思、回顾。 总体来说,我的四年半的小学生活是快乐的。那时候年纪小,心思比较简单,没有什么烦恼,而且由于单纯,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想象,日子过得无忧无虑。 我初来到这个学校时,因陌生而胆怯,因胆怯而安静,就像一只闯入了人群的小兔子。那时我十一岁,本来该上五年级的,由于老家六年级才学英语,比这里晚了三年。我没有英语基础,只能留级,从二年级读起。 我二年级的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叫张霞。在我看来,她是有点凶的。有一回,我生了水痘,在家歇了三天,返校后因为作业完成不好被她在班上叫起来训了一顿,她责我道:“歇了三天就不知道怎么学习了?”我低着头,颇为惭愧。但是现在看来,我因为生水痘,发高烧,导致身体疲弱,精神萎靡,返校后还未完全恢复,作业不达标也是情理之常。可是我并不记恨她。 语文老师姓旬,是一位五六十岁的奶奶级别的人物。旬老师看起来挺威严,但人是很和蔼的。在我的记忆里,她没有发过火。不过她倒会拿学生调笑。班上有一个男生,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也许真的有点傻――常常不写作业,旬老师就对他说:“这么热的天,回家养养肉喂!”但她是并没有坏心眼的。她常常表扬作业写得好或者字写得好或者进步大的同学。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学校的书法比赛,得了二等奖。后来旬老师在班上表扬我说:“赵王同学自从书法比赛之后字写得越来越好了。”那时,这样的表扬很增加了我的自信心和荣誉感。在一个学期之中,我的学业进步,起初的陌生与胆怯也渐渐消失。 但在课后的时候,我却难以和同学们玩到一起。有几个男生喜欢在课后围在一起看一种奥特曼的小册子,我因为好奇,曾凑上去看到过。威武神气的奥特曼形象,以及其中神驰想象、瑰丽多彩的文字和图画的描述深深地吸引了我。大概由于太过念念不忘了,有一次,我很忐忑地问那个有书的同学:“可以借我看一看吗?”他没有理我,我颇觉得失落。后来我发现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有奥特曼的书再买,我买了几本,这就是我最初喜欢看的书之一了。还有同学送了我一个奥特曼的小模型,我很喜欢,珍视把玩了很长时间。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叫马贝。她生得白白净净的,我当时心里就颇为喜欢。记得有一次她跟我讲话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凑过去吻了她的脸,她娇羞地笑了,笑得很可爱。现在想来,我那时真是大胆,要是被老师看见了,还不知道要怎样呢。但仔细想来那样的喜欢也确是十分干净而单纯的,因为没有掺杂任何芜杂不洁的思想。不过,有一次,我生她的气了。她用我的削笔刀,但是没有跟我说,我着急地找了很长时间,后来发现在她那里,我就指摘她的不是,她也不高兴了,说着:“有什么了不起啊!”把削笔刀还给了我。现在我想起来,还为这件事非常后悔。马贝是我第一个似乎也是唯一一个相处亲密的女生。三年级分班之后,我们各在一班。初中,我们各在一个学校。高中,我又考到了同一所学校。因为教室隔得近,我还常常看见她,只不知她是否还认得我。现在不知她在哪个城市读大学,只是偶然会在空间看见她的照片。不过我们已没有交流,她可能连我是谁也未必记得了吧。 三年级之后,我的老师全都换了。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叫郑彩霞,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她教了我两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当五年级时得知她调往其他学校的时候,我曾十分难过。 三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越来越好,在班上很突出。先是做了语文课代表,后来郑老师又选我兼做班长,抢了原来班长的位置。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时候发展到了最强。我在学习中似乎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发现了自己的过人之处。但后来我知道,这种由对比产生的虚假的荣誉感没有实在的价值,真正的价值要从的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要获得自己的认可。只不过那时我还小,还不懂得这些。 郑老师的个性是很强势的,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对于常常不写作业的同学,她非常严格,有时竟至于体罚。她发火的样子非常可怕,有时直接把书砸过去,有时用竹棍一下下抽打学生的手心,学生疼得发抖却还是要曲着手忍住,眼泪扑簌簌往下滴,却只是啜泣,不敢出声,看得人又同情又害怕。我虽然是“好学生”,决不至于有被体罚的危险,甚至连批评也绝不会挨,但作为旁观者,也仍是胆战心惊的。 对于我,郑老师是很偏爱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她常常在班上表扬我,还总是给我表现的机会,使我在班里大出风头,那时候,这些使我满足。郑老师对我,是一种信任和欣赏的态度,也从来没有疾言厉色过。我对于她,则是一种又敬又爱又怕的心态。我感激她对我的欣赏和偏爱,但她对那些“差生”的态度使我害怕。五年级的时候,我去到河滨小学参加书法比赛的时候,偶然地遇到了郑老师,她还向我问起班里的情况。我觉得有话要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郑老师走后,我觉得她在往前走,我们只是她人生路上的过客,后来我觉得,我们都是彼此路上的过客。有时候,我觉得缘分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让天南地北毫无关联的人聚集在一起,生活得很近,也让他们很轻易地散开,没有声息,没有波澜,正如水中浮萍一样。世界还是那样,执着的是人心罢了。 三四年级,是我的阅读兴趣形成的时候,而这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语文课和语文课本。我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图画吸引,被文字描述的意境吸引。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神驰想象 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样的吸引下,我读了不少历史、文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通俗读本,这些东西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的思维、我的审美、我的价值判断。直到现在,我精神里也仍然还有这些东西的痕迹存在。有句话说:“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和爱过的人。”我喜欢这种表达方式。 五六年级,是叛逆和孤独的开始。仍然喜欢阅读,一是由于求知欲,二是出于孤独。这段时间,我看世界的眼光的迷蒙的,我有太多的不明白,也有太多不着边际的幻想。 总的来说,我的小学时光是快乐的。看世界,想事情也单纯,没有太多烦扰。这种自在从小学以后就彻底失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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