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改变丁克家庭生活轨迹的“傲娇”喵星人 |
正文 | 打动人心的可以是一句安慰,可以是一枚戒指,可以是一个拥抱,还可以是一只傲娇的喵星人! ?01 前两天我去外地出差恰好遇到多年不见的好友欢欢,我们在港式茶餐厅里吃着下午茶,闲聊最近双方的生活。 她是丁克一族所以至今没有孩子,我问她没有孩子不会觉得遗憾吗? 或许是我用普通人的思维在理解一名丁克,她嘲笑了我一番,并且表明她的生活很充实,因为她有一个可爱的小精灵,那个小精灵给她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乐趣。 她说她写了一本书是关于小精灵的,而且不久前被出版社看中了准备出版。 我由衷的恭喜她,同时也对小精灵产生浓厚的兴趣。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听她讲述她和小精灵的逗趣故事。 直到结尾我才知道她的小精灵死了,虽然它不是我的猫,但我却难过的难以释怀,因为那真的是一只给枯燥生活带来欢乐色彩的喵星人! 02 欢欢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她下班回家在自家门口的绿化里发现一只小奶猫,小小的猫咪只有成年男人的巴掌大,它瘦弱肮脏,细微的呻吟也断断续续好像随时会咽气。 欢欢行事风格是严谨的、有条条框框的细致规划,她不喜欢被外物打扰,所以她无视这条小生命,直接转身回家。可到夜半整栋小区的空调外机都在轰轰转着,吵得她失眠,她在床上翻来覆去。 她起床走到屋外去想打盆水进来加湿,但却听到了那猫叫,她直觉这猫快死了,叫声细微的几乎要淹没在空调声里。 她想了想,到底是一条生命,还是救救它吧。她将小奶猫抱回车库,它的身子很热估计再晚一点就真的要被热死了。 她带猫咪去看兽医,买了药水帮它去除身上的跳蚤,她照顾了它一个多月。猫咪还小,到处乱排泄弄的家里污糟不堪,这让有洁癖的欢欢不能忍受,她看小奶猫能自己吃东西了就把它扔到小区墙边,让它离开。 猫咪疑惑的看着她,好像在说:“你要我去干什么?” 欢欢狠心的扔下它去上班了,她想她很讨厌猫,讨厌它的爪子,讨厌它的气味,讨厌它可怜兮兮的眼神。 没过几天等欢欢早上开门的时候,居然看到一只灰黑的身影在她门边,是那只小奶猫,它对着她叫了几声自己蹿进家里,对着空荡荡的猫碗嗅了嗅。 欢欢猜它很渴就倒了水给它,它吧嗒吧嗒的很快就喝完了。它喵喵叫着缩在棉垫上可怜兮兮的看着她,欢欢一时心软就把它放在家里,等她晚上回来猫咪已经快饿的不行了。 她几次把它送走,它都找了回来,她决定养它了。可能这就是人和动物的缘分,它爱上了她这个伙伴。 因为它总是张牙舞爪的到处抓咬,所以欢欢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龙虾! 两个月后,那个瘦弱的狸花猫已经长成了英俊的大猫。它黑黑的圆眼睛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坏主意。 欢欢将一箱特仑苏放在地上,准备晚上送给她妈妈喝,她出去买菜了,不过半小时的功夫,等她回来发现地上流了很多牛奶,而罪魁祸首还在咬着一瓶特仑苏贪婪的喝着,那个整箱子的牛奶盒上有几道锋利的爪印。 她生气的骂了龙虾还拿着扫把打它,但它一溜烟的从窗户上逃跑了。她只能一个人生气把家里打扫干净,她发现龙虾咬开特仑苏就是插吸管的地方,她又好气又好笑。 03 她渐渐的习惯了有只调皮捣蛋的喵星人和她一起生活,虽然她总是要拿着扫把追着它屁股后面打,但她很开心,至于为什么她说她那时候还没发现。 她刚下班回家邻居就找了过来,邻居说她的猫每天都偷吃她家狗粮,让她好好管管,她不信,邻居就给她看了照片,照片里龙虾正在吃狗粮而金毛狗就在它尾巴边上看它吃。 她只能道歉,等龙虾回家她揪着它的脖子教训它,说:“你是猫,有自己的猫粮,干吗去吃狗粮?而且吃了狗粮为什么还要打金毛?” 她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猫,偷别人吃的还要欺负别人,多亏了金毛是绅士不然换成法斗,看它还敢不敢造次? 龙虾喵喵几声缩着脖子不敢乱动,它似乎知道自己犯错被抓包了,安稳了两天,但偷吃的毛病却改不了。 来福你放心,猫哥会给你留点儿滴!来福你放心,猫哥会给你留点儿滴! 她亲眼看到龙虾偷偷摸摸的走到金毛面前的狗盆里吃狗粮,还对着金毛龇牙咧嘴,一副占山为王的土匪样。那金毛狗反倒是很宠它,随便它吃,只是伸出爪子想要和它玩,但龙虾根本不给它靠近的机会。 正好邻居下来看到后就和她大吵一架,她这次护着自己家猫,和邻居吵了很久,把街坊邻居都给引来了,但双方都不肯让步,她不想让别人欺负她的猫。 说到底还是她理亏,她为了让龙虾不去偷吃,就买了个猫咪专用的自动喂食机,她花了好几个晚上教它怎么用。 龙虾平时聪明过人,什么东西都是一教都会,这次它却死都学不会。她为此没少发脾气没少骂它,结果龙虾像是为了报复她,把喂食机给弄坏了。 她和龙虾较量过很多次,但她坚定不移的处事原则却被它一次次打破。 她特地搬了块儿石头想把猫洞给堵住,免得它出去偷吃。她发现龙虾不在家,就去后面金毛家看看,结果真看到它在吃狗粮。 她刚想发火,可金毛却伸着爪子挠着龙虾的头,龙虾不反抗居然和它玩了起来。 她消了气,终于知道龙虾为什么隔三差五的要找金毛。人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有自己的朋友,这里没有别的猫,龙虾需要朋友,它或许是在用它不讲理的方式和金毛建立友谊。 讲到这里欢欢对我说:“你相信吗?它真的是一只会读人心的小精灵,我被它说服了,不再干涉它偷吃狗粮。” 我也不知道信不信,但我觉得这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猫。我想知道后来的事情,就提醒她继续讲。 04 她的猫在狗粮和猫粮的滋补下变得越来越胖,成了一只大胖猫,小区里有很多小孩子,他们都很喜欢龙虾,几乎每天都要成群结队的来她家门口找龙虾玩。 她本来不喜欢小孩子,但发现他们和龙虾一起玩耍的很愉快,就渐渐从反感拒绝到允许,孩子是真诚的,他们喜欢这只灰色大猫,也会带来很多零食给它。 猫是没有甜味基因的,但龙虾明显不是这样。有个小女孩拿了一块巧克力蛋糕送给龙虾,她拒绝了小女孩并且告诉她猫咪吃不出甜味,但她坚持要给龙虾吃,欢欢只能收下随手放在餐桌上。 等傍晚龙虾回家,她居然看到龙虾围着蛋糕转了几圈,一点一点的将它吃了一小块。 她觉得自己的科学认知被打破了,她特地买了两块小蛋糕回来,一个5元,一个20元,她分别放在龙虾面前让它吃。 龙虾的选择再一次把她逗笑了,当然也把我给逗乐了,我忍住不说它是个势利眼。龙虾仔细闻了闻两块蛋糕,毫不犹豫的吃了那个20元的。 她不信猫有分辨好坏的能力,就拿了两盒牛奶做实验,一盒是2.8元的光明纯牛奶,一盒是6元的特仑苏,结果龙虾还是果断的选择喝特仑苏。 她真正的爱上了这只猫,被它的机灵和“势利”所吸引。她原本的洁癖和严谨都因为这只大猫而改变了。 我在她的谈话中也察觉出她随意了很多,她说她以为她老公也会喜欢这只小精灵,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她丈夫是个外科医生,喜欢洁净,他很讨厌毛茸茸的动物,因为那些动物的毛发脱落粘在他衣服上让他觉得很不卫生。 欢欢试图说服她丈夫,将龙虾的一切优点都列举了一遍,还把小区里的小孩子来找它玩、给它送猫咪衣服、给它送逗猫杆的事情都一一说了,但他就是不为所动,甚至乘她出去上班将家里的猫洞给封上了,还开着汽车将龙虾送走了。 欢欢回来发现猫不见了就问丈夫是怎么回事,她丈夫说可能是发情期到了去野了。她半信半疑的等了四五天,龙虾都没回来,她急了,逼问之下才知道他把它送走了。 她很少和丈夫有矛盾,但这次却和他吵了几个小时,把家里的东西都给砸了,大晚上的开车出去找龙虾。 她说她那时候觉得生命中的一抹阳光不见了,她的工作很累,每天都有大堆的烦心事。 本来她的情绪很糟糕但自从养了猫,她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即使每天工作繁重,但一想到龙虾的调皮傲娇就会很有活力。突然间猫没了让她非常失落。 她找了一晚上都没找到龙虾,看新闻正好看到一伙人在江苏地区抓猫贩卖到北方,蓝皮卡车里装着成箱的猫,那些猫被救出来她盯着频幕仔细看,希望看到自己的龙虾,但没有。 她特地请了假,联系救助中心去找自己的猫,但也没有。她那段时间和丈夫的关系很紧张,但她丈夫根本不理解她为什么要为了只畜生和他翻脸? 我理解她,女人之间更容易产生共鸣,她是把龙虾当成了精神支柱,给她带来活力与快乐的小生命。 她说龙虾这时候一岁零六一个月! 05 正在她打算再养一只猫的时候,她听到绿化里的猫叫声,她下意识的叫了声龙虾,那猫偷偷钻出一个脑袋,灰黑的毛发,亮晶晶的圆眼睛,就是她的猫。 她欣喜若狂的将龙虾抱回来,它瘦了一大圈,身上都能摸到骨头。 她喂了它猫粮和牛奶,帮它洗了澡,真不知道它是怎么从几十公里外的小地方找回来的,足足用了17天。 这17天对她来说简直是煎炸蒸煮般的难熬! 欢欢是个很坚强的女人,但她说她那刻抱着猫哭了。 我听了也十分唏嘘,这只猫想必真的很喜欢欢欢,否则是不会找回家的,它毕竟不如狗那么忠诚。 她丈夫看到龙虾回来也没那么反对了,龙虾很有灵性,它对她丈夫的态度非常不好,很多次都故意抓他一下,但不重就像是给他警告。 她丈夫为这事儿没少和她吵,她也很矛盾,一面是自己的爱猫,一面是自己的丈夫,她不知道该选谁。 她说龙虾虽然调皮但是很敏感,他们吵架的时候,龙虾就会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他丈夫经常会指着龙虾说让她送走它,龙虾很安静的看着他们吵。 渐渐的性格有些改变,它不再经常去找后面邻居家的金毛玩,也不再经常去和小朋友们玩,它独自呆在家里除了吃就是喝,它越来越胖,越来越粘人。欢欢没在意以为龙虾只是贪吃,就给它买各种口味的猫罐头和猫粮。 她丈夫晚上加班回来出了车祸,她一接到电话就急忙赶去了医院,结果忘记给龙虾喂食。 等她陪丈夫回家才发现猫没回来,她找了几天没找到,有个环卫大妈找到她说她扫马路的时候看到一只狸花猫的尸体,像是被车撞死的,问她家龙虾还在不在。 她当时就忍不住哭了,她很自责,要不是她没时间喂它,它就不会出去觅食,就不会被撞死。她丈夫听说这事儿看她哭的那么伤心,竟然劝她再养一只猫,他这次不反对了。 她说龙虾离开的时候才两岁零20天。 06 欢欢说完眼睛红了,我递了张餐巾纸给她,心里觉得闷闷的。我本来是不觉得一只畜生对人有多么大的影响,但我看到欢欢的改变心里也开始动摇。在她的口述下,她的猫是个天使,给她带来快乐和忧伤。 我想起2010年的时候,朋友送我的一本英国人写的畅销书《当Bob来敲门》,那里面的姜黄色大猫bob改变了一个街头卖艺的男人,他吸毒、绝望,却在他遇到Bob的那一刻改变了糟糕的人生轨迹。 我当时看的时候不理解一只猫怎么可能改变一个人呢? 但现在我相信了,友谊不分国界,也不分物种!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很多次选择的机会,欢欢抓住了,两次拥有了龙虾,这就已经很完美了! PS: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于公众微信号:负三楼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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