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说《论语》·连载359 |
正文 | 张说《论语》·连载359 19.17,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白话)曾子说:“我听孔子说:人没有能自动自发地使情绪走向极致的,如果有,必定是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吧?” (张说)自致,这里是指自动自发地使情绪达到极致。我们知道,某种情绪走向极致,肯定是有激发因素的。比如一个人悬梁刺股,把苦读精神发挥到极致,他如果不是受环境的影响,就是有远大的目标。就是说,极致情绪及其引发的行为,一定是有外在动因的,不会无缘无故自发出现,即不会“自致”。但曾子说,他的老师孔子说了,只有一种例外,即儿女在父母丧礼上的悲情就是自致的,不需要动力,完全情不自禁。 有道理吗?毫无道理!情绪走向极致,只要有原因,就不是“自致”。自致者当然也有,那是精神病人。欢喜之极,伤心透顶,痛彻心扉,忧郁成疾,兴高采烈,激动万分,这些极致情绪会自说自话出现吗?当然不会。儿女的悲情,是因为失去了亲人,这是很简单的因果关系,怎么算“自致”? 但为什么儒家罔顾事实,偏要说临丧悲情是自致的呢?我认为那是儒家为了突出其理论核心“孝”,开始胡言乱语了。林黛玉伤心至死肯定不是“自致”,而是因为心上人娶了他人。儿女在墓前捶胸蹬足的悲情,如果也不是自致,岂非与林黛玉的伤心同样水平了吗?如果把临丧悲情与林黛玉之类的极致情绪区别开,把丧情说成是唯一“自致”的情绪,那就能使“孝”的概念神圣化、永恒化了。儒家的用意就在这里。 19.18,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注释——孟庄子:鲁国大夫孟孙速。他的父亲孟孙蔑,品德好有贤名。) (白话)曾子说:“我听孔子说:孟庄子的孝顺,许多方面别的人都能做到;但他不改换父亲的旧臣,不改变他父亲的政治措施,是难以做到的。” (张说)曾子又借用孔子的话来卖自己的货色了。还是谈“孝”的问题。曾子说,我们的老师孔子说了,最难得的“孝”是不改变父辈做事的内容与方式,就是说,老爸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千万别做老爸没做过的事,这才是最大的“孝”。——这个说法可谓极尽愚蠢之能事。孔子是说,孝就是“三年不改父之道”。但到了曾子嘴里,“三年”没有了,于是就成了永远不改“父之道”了。 历史是什么?众所周知,是继承与发扬的连续统一体。生物进化是什么?众所周知,是遗传与变异的连续统一体。两者的演进模式本质上一模一样,这就是宇宙大道!孔子明白这点,所以说“不改父之道”只要“三年”就行,这是为了继承。没有继承就没有发扬,但永远继承也就彻底没了发扬,没了变异。而要发扬、变异,必须抛弃“父之道”,走自己的路!“不改父之道”与“抛弃父之道”是相互相成的一对因缘和合,“不改”是短暂的,改变是长期的,没有年限的。推陈出新,继往开来,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发扬、在遗传的基础上变异的意思。但是曾子这么一改,把发展过程的灵魂抽掉了,把“孝”界定为永恒的、僵化的继承,长江只有前浪,没有后浪,哪里还会有“滚滚长江东逝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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