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书痴 |
正文 | 书痴 书痴,是我给李书山起的绰号。 我在矿中学上班时,因为离家有一段距离,中午一般不回家,先去学校食堂吃饭,再到教师宿舍午休。像我种情况的人,学校里大约有十几个。那一年,宿舍特别紧张,学校就把我们集中安排到了两个房间,床铺也换成了上下两层那种。我住的那个房间里有七八个人,我住上铺,李书山住在我的下铺。从此,我和李书山渐渐熟悉起来。 李书山身材矮小,不足一米六,性格开朗,精力充沛,非常健谈,而且不拘小节。他大我十八岁,应该是我的长辈,但是和他在一起,我竟然没有一点隔阂感,谈天说地,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反而觉得特别轻松。又因为他喜欢看书,读过许多名著,我们总是能找到一些共同的话题,谈笑甚欢。我经常会忘记他的年龄,对他直呼其名,说话更是随便,而他从来不介意。细想起来,他是唯一一个能让我直呼其名的长者。 午休之前,李书山喜欢躺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两眼一合,就响起了鼾声。而那本书还举在手里,一动不动。过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下去,啪嗒一声,将他惊醒。他止住鼾声,睁开眼睛,捡起书,再继续看。如此三番五次,才肯彻底睡去。我从来没有见过对书如此痴迷的人,感到很是惊奇。虽然我也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但是看一会儿累了,就会扔了书昏昏然睡去,与他完全不能相比。于是,我常常开玩笑叫他书痴。他听了哈哈一笑,依然故我。 虽然我和李书山相处比较融洽,但是他也有让我厌恶的一面——他喜欢吸烟,还有个吐痰的毛病。集体宿舍里像他这样的人有好几个,他们经常把房间里弄得烟雾弥漫,痰迹遍地,我一直在默默忍受。后来,学校改造了一批旧平房,宿舍又一下子变得宽松起来,学校决定把我们调整成两人一个宿舍,可以自由结合,于是大家纷纷物色适合自己的人选。李书山得到消息后,提出来要和我同住一个宿舍,我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理由是他既吸烟又吐痰,我受不了。过了一天,他又一次找到我,态度诚恳地说:我不吸烟,不吐痰,你愿意和我一个宿舍么?他这样说,恰好我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马上就同意了。果然,自从我俩住在一个宿舍里,他再也没有在房间里吸过一次烟,吐过一次痰。 他还是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依然手里举着一本书发出响亮的鼾声。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开玩笑叫他书痴,同时又隐隐感觉到他确实有些与众不同。 相处日久,我渐渐对他过去的经历有了一些大致了解,发现他的经历竟然有几分传奇色彩,进而又发现那些传奇色彩与他喜欢看书有着很大关系。 他从小就喜欢看书,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且口才极好,善于讲故事,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小伙伴。一次,一个小伙伴好奇地问,他为什么会有讲不完的故事。他开玩笑说,他的脑子里装着很多书,每本书里都有很多故事。另一个小伙伴听了,就忍不住用手去摸他的脑袋。他却发了脾气,说别的地方可以摸,唯独脑袋不能摸,因为摸来摸去,一不小心就损坏了里面那些书,故事也就没有了。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摸他的脑袋。 从小学到中学,在老师和同学眼里,他一直是个博览群书、思维敏捷的活跃分子,上台演讲,办黑板报,什么都少不了他。1966年,他高中毕业,在老师的鼓励下,准备报考当时的北大哲学系。可是,偏偏就在那一年,文革开始,高考制度被取消。在当时的形势下,他很快被推举为红卫兵造反司令,率领着一大群人,肩背绿挎包,臂带红袖章,开始了革命大串联活动。他曾经数次去北京,受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接见。这期间,每到一处,只要有机会,他都会设法收集一些书籍。那时候,到处都是一片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珍贵的书籍被烧毁,让他很是无奈。有一次,他去北京,一直没有看到喜欢的书,为了不虚此行,竟突发奇想,一个人闯进了人民日报社,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办公桌上抱走了一大摞书,那些工作人员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 不久,他又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被划为黑五类。上台挨批斗时,有人知道他特别喜欢书,故意恶作剧,把从他家里搜出来的那些书捆在一起,挂在他的脖子上,台下群情激昂,喊声震天,他在台上缩成一团,脑袋被书压得深深低下去,还有人不停地在他的脑袋上摸来摸去。那些年里,他在矿上下井挖煤,进行劳动改造,无论多苦多累,业余时间从来都是手不离书,主要是看一些马恩列斯毛的著作。 文革结束后,他先是被安排去矿校教书,然后又顺利考入一所师范学校。上学期间,由于他知识广博,文化功底深厚,所到之处,只要与人谈论起一个话题,总是能广征博引,口若悬河,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一时间他竟然成为学校里的一个热点人物,班上有一位漂亮的姑娘也因此爱上了他,经常找他借书。那时候他已经三十几岁,还是单身一人,按说正好可以解决婚姻问题,可是他却一点不当回事。那姑娘每次来,他都不冷不热,只管借给她书,其它一概不谈。毕业之后,那姑娘依然锲而不舍地找他,他依然只是借书,不谈情爱。他以为那姑娘最终会离他而去,谁知那姑娘又找到了他的父母。他的父亲以前是个单位领导,知道这事之后,气得拿起鞋子要揍他,从楼上追到楼下,斥责他遇到这么好的姑娘不懂得珍惜。他最终娶了那位漂亮而强悍的姑娘。 结婚后,他有了一个儿子。儿子两岁时,他开始教儿子认字。儿子四岁时,他开始给儿子读中国古典名著。儿子上小学时,有一篇课文讲的是王冕画画的故事,老师讲到王冕给隔壁邻居放牛的事,他的儿子立即举手说:我知道,那邻居是秦老。老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儿子回答:小时候爸爸给我读过《儒林外史》。这件事在学校里一传扬,让他和儿子都很是风光了一阵。他曾经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也能去考北大哲学系,实现他未竟的心愿,可是,儿子最终考入了当地的一所理工大学。 他当教师这些年,几乎每年都要写一份入党申请书,由于文革初期他当过红卫兵造反司令,成为一个抹不去的历史污点,导致他屡遭冷落。在教学上,他是个公认的全才老师,各门学科无所不能,他因此又变成了一个补丁,学校里哪一个学科临时缺老师,他就去教哪个学科,几年下来,他几乎教遍了所有学科,而职称却一直是最低的。那一年,学校实行末位淘汰制,他不幸成为被淘汰的人之一。另外几个被淘汰者一气之下回了家,而他照常上班,心平气和,直到几个月后又重新上岗。遇上这些倒霉事,他从来都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一有时间,手里总是捧着一本书看的如醉如痴。 他读书的范围极广,以中外名著为主。有一段时间,他竟然开始研读《金瓶梅》,买了很多种版本,几乎都是盗版,比较便宜。他把各种盗版书进行比较,找出不同之处,甚至还改了很多错别字,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金瓶梅》中有很多淄川方言,《金瓶梅》的作者有可能就是淄川人。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开始读《金瓶梅》,颇有同感。作为淄川人,我们都为这个发现而兴奋不已。有一天,他从书摊上买了一本研究《金瓶梅》的论文集,发现《金瓶梅》中的“淄川方言”早有专家论述过。我俩看了都哈哈大笑。后来,他把那本研究《金瓶梅》的论文集送给了我,我把它收藏在了我的书橱里。 我们在一个宿舍里住了很多年。后来学校的宿舍更加宽裕,他就一个人住到了一个房间里,对此我很理解,因为这样对于他来说也许更方便一些。相处这些年,我和他早就成为忘年之交,我经常去他的宿舍里看看,他也经常来我的宿舍里坐坐,我们交流的内容还是以书为主。在我眼里,他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人,一个离不开书的人。 企业学校转地方那一年,他退休了,我也被调整到离家较近的一个小学里,从此,我们难得相见。偶尔,我会在公园里遇见他,知道他每天都要去一个文化中心的阅览室读书看报。说起一些社会热点和历史典故,他还是那样健谈,滔滔不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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