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夜行 |
正文 | 我喜欢在这深秋的季节夜行,在这乡村的道路上,即使不是步行。 清凉的风穿透空旷的夜空,吹进我的车窗,肆意地拂着我的脸,就如一个粗鲁的情人。 远处的山峦绵成了黑影,点点星光是农家的温馨。 蟋蟀的歌声节奏强烈地此起彼伏,淹没了汽车的马达声。蟋蟀是天然的歌唱家,是极致的演奏家,蟋蟀们是天籁的乐队,他们的乐声脱离了尘嚣,干净而明快,清新又鼓舞。想想那些明星的演唱会,那种装腔作势、那种搔首弄姿,我会暗暗发笑,觉得自己更愿意做个傻逼的欣赏者来听一场蟋蟀的音乐会。 我半躺在副驾上,睁着眼懒散地看着这空旷的夜空,享受着自然界赐予的清洁和纯净,心里无限地宁静,又无限地留恋,留恋这乡村的黑夜。 留恋又如何?我还是要回到城市,因为我要在城里工作,所以必须在城里生活。城市里的黑夜不黑,五彩的光线把真实的世界描绘成虚幻的童话。街道比白天更漂亮,白天单调得只有阳光,有时连阳光也只抛下灰暗的余光。黑夜有他独特的魅力,因为太阳的退出,柔弱的光线才有机会绽放他们的缤纷和美丽。 进城的路口,两个方向的车流汇聚起来。红绿灯,长长的车队肩并肩紧紧挨着,假期里晚上进城的车子要比平日多得多。我倚在车窗上,路灯柔和又明亮。从反光镜里我看到自己的脸,光线在脸上涂鸦,亮一块暗一块,仿若毕加索忧郁的油画,扭曲而夸张,沧桑又憔悴。 街道边林林总总的商铺,除了光线在夺目,更有喧嚣的广告声,肆无忌惮地张扬,淹没了汽车的马达声。 我还是留恋乡村的黑夜,可留恋只能说明无奈,正如我留恋青春,青春去了;我留恋乡村的黑夜,总归只是路过。当年寒窗苦读,是为了离开这片原始的土地,如今又讨厌城市的喧嚣留恋乡村的宁静。人生,总是在得失间穿梭往返。 我在城市里沧桑,父母在乡村里老去。 |
随便看 |
|
四季谷提供散文、诗歌、杂文、随笔、日记、小小说等优秀文学作品,并提供汉语、英语等词典在线查询,是专业的文学及文字学习免费平台。